员工手册合法性

员工手册合法性

根据手册内容,回答如下:

1. 依《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通过员工手册约束员工离职,单方面限制员工权利,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

2. 无论是未按照单位试用期规定离职扣除5天基本工资,还是入职未满15天辞职不结算薪金,均违反工资支付相关规定。

3. 手册中提到,员工在正式录用后辞职,须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将扣除30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这个规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违反相关规定,又是一厢情愿。公司可与员工明确约定离职交接程序与内容,并界定员工未依法辞职或交接造成损害的赔偿范围,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清晰定义双方的权利义务归属,不应依赖简单粗暴的诸如扣除工资之类的手法进行人员的动态管理,否则将陷入以违法手段控制可能违法行为的恶性循环,从而不利于公司的有序管理与长期发展。

4.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建立在损害事实客观发生,员工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损失大小可以准确计量等因素基础上。公司若主张员工赔偿,负有举证责任,不能随心所欲。

5. 公司拟订规章制度,合法是底线,合理是原则,灵活是方向,有效是根本。题主展示的员工手册部分内容,措辞生硬,内容违法,逻辑松散,表达失当。契约精神的核心是心灵契合,自以为是的傲慢心态无法赢得员工尊重,更不能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祝好运!

员工手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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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合法性

本公司证明员工手册全法性的证据,有一个工会的签到表,和一个员工手册的公示通知。请问这可以证明员工手册经过了民主程序么?

咨询编号:1696187|联系手机:159***|广东-广州|2013-01-09 13:55|2 位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