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的淫乱

篇一:邪教那点事

■发迹篇

自创邪教当教主

郑明析生于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家里共有7个子女,他是第三个儿子。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郑明析参加过越南战争,隶属当时韩国精锐特种部队白马师。郑明析心机诡诈,能言善辩,“立志”要“出(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女大学生的淫乱)人头地”。

可惜,他选择的,却是利用邪教行骗这种危险而邪恶的道路。

郑明析在30岁时接触了“统一教”(该教的全称为“世界基督教统一协会”,一些国家和地区将其定为邪教),从此人生发生改变。在“统一教”那里,郑明析逐渐摸清并掌握了利用传教敛财的种种招法,积累了广泛的人脉。

1980年,郑明析脱离了“统一教”,成立了“摄理教”。

专骗“好强”大学生入教

在郑明析的运作下,“摄理教”在韩国的影响逐渐扩大,此后又逐步扩展到日本、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等地。

据报道,“摄理教”光是在韩国就设有240多个分支教会,且几乎在各大学都设有社团组织。 1987年,“摄理教”开始登陆日本,主要以学生为发展对象,在50多所大学中建立了所谓的“摄理教同好会”。

据悉,郑明析善于利用学生的好强心理来布道。他向年轻人宣称,教会的教友都是被“神”挑选出来的,因此他们都是精英,这一点对于尖子生来说很有吸引力。

在日本“摄理教”的核心成员中,有不少都是名牌大学的优秀学生,当中甚至还包括大学讲师。

■罪恶篇

一年逼迫教徒捐献近百万美元

“摄理教”不做生意,但是资金却非常雄厚,一年至少能够获得87.5万美元,这些主要都来自于成员的捐助,而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郑明析的潜逃费用。

据一名前教徒回忆,他们捐钱越多,在组织里面的级别就越高。一名普通的学生每周要捐献1000日元,当他们工作了之后,他们要将每月薪水的10%“捐献”出来。

竟在婚礼上对新娘施暴

据报道,郑明析的信徒中女性占了绝大多数,这些女子入了教后,不幸沦为郑明析的施暴对象。

在日本时,郑明析几乎每天都“召见”10多名女信徒,以“检查身体”为名进行性侵犯。一位前信徒称:“郑明析喜欢高挑的女孩,特别是性经验少的。他害怕得性病,所以处女受害的比例最高。”

郑明析规定女教徒一定要嫁给教会中的男性,并且参加所谓的集体婚礼。他认为这样做可以增加教徒数量。郑明析还经常在集体婚礼上以对新娘进行“健康检查”为名,对她们进行猥亵施暴。

自称“重新降临人间的真正的基督耶稣”的郑明析。其教理中有一条明确规定,“上帝允许他与世上所有的女人性交”,因为这种“爱之教育”恰恰是罪人自我救赎的一条捷径。 ■落网篇

一边潜逃 一边犯罪

1999年,韩国SBS电视台经过周密调查,在专题节目中揭露郑明析传教敛财和玩弄女性的事实。就在警方动手逮捕之前,郑明析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逃出韩国后,郑明析到了中国台湾,然后又时常在日本和马来西亚落脚。

从2002年开始,郑明析遭到国际刑警通缉。郑明析不再敢去日本,专门“经营台湾”。“摄理教”在台湾以“中华基督教新时代青年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以组织参加世界各地模特大赛为名,募集了大批女大学生加入该会。郑明析在台湾也玩弄了上百名女性。

在香港特区,“摄理教”也有分支机构“明月教会”。2003年7月,郑明析因涉嫌非法滞留被香港特区移民局逮捕,后来弃保潜逃,又一次不知所踪。

“淫乱教主”最终栽在中国

郑明析逃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天山溪谷继续发展组织,召集韩国信众前去朝拜,并与50多名韩国、日本及中国香港女性集体淫乱。5月1日在北京被捕。

篇二:我是奸淫幼女的罪犯吗

杨老师:您好!我是一名大一的男生,今年20岁,有件事情折磨我好几年了。小时候,大概小学以前吧,5,6岁,我在乡下外婆家,有次和同龄的邻居小女孩在外婆家楼上玩,我记得我们脱了裤子互相摸了下生殖器,然后我记得我趴在她身上,下面蹭着,(当时小jj还不能勃起,也不知道做那种事是要进去的),玩了两下,就不玩了。对于这件事,我一直觉得是小时候的一个游戏,顶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没有什么负罪感。直到我初中有次看报纸,看到与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其是否自愿,都以强奸论。当时我吓坏了,后来就去图书馆查阅刑法,刑法对于此是采取“接触说”,我当时很绝望,突然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我怎么好好的就犯罪了?而且是这种难以启齿的罪名。从小在班级成绩就很好,老师家长都很喜欢我,我对自己也比较严格,现在却成了罪犯。虽然我知道14岁以下是无刑事责任人,不追究法律责任,但我始终不能释怀,因为犯罪有四要素:

1.主体2.主观方面3.客观方面4.客体主体年龄我不满14岁,主观方面也不是以侵犯幼女的犯意,小时候只是你情我愿玩游戏。但是客观方面我们确实做了这种事情,客体她也是幼女。所以我觉得我总是和奸淫幼女有关系,每天心里都受到折磨。好多年了,我一直尝试着释怀,可我做不到,这是个重罪,这个罪名实在让我受不了。我挣扎着,觉得活着失去了意义,每天都很累,我不知道我的明天会是怎样。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没有看到过那条法律,我一定会活得很快乐,但是,那条法律彻底改变了我人生的轨迹。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您的案例,和我的经历很像。杨老师,您能帮帮我么?我真的被这个罪名弄的痛不欲生了。这位同学:您好!关于你童年的表现,首先我要说的这只是你小时候的一个游戏,这个游戏和小的时候跳绳、打尜尜一样单纯,这是为了满足对成人行为的好奇,当然也是人的正常发育过程中的一个极其自然的现象,与性无关,根本不存在性道德问题。我们知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既然没有道德问题,还哪里有犯罪之说呢?你把自己在五六岁所做的事与成年时的道德乃至法律问题联系在一起,显然有悖于立法的基础。你说“客观方面我们确实做了这种事情,客体她也是幼女。所以我觉得我总是和奸淫幼女有关系”,在此我要问你的是:你在五六岁的时候有关于性的思考么?你和对方知道你们在做什么么?我想你的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这既然这个时候你们都懵懂无知,更多的是过对爸爸妈妈行为的观察,或是通过电影电视,开始对两性关系感到好奇、新鲜,于是就表现出了喜欢模仿的天性;也可能只是一种本能,是人的自然性所促使,这与奸淫毫无关系。再说了,一个人是无法对童年不懂事时的行为负责的,谁都难免做一些幼稚可笑的事情,许多孩子童年时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他们的心里,还并没有萌发“性”的意识,或者说性的欲望,因此,你们的那个游戏虽然有性的色彩,但却没有性

的实质内容,所以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性,自然你所说的犯罪也就是无稽之谈。不知道我以上解答对你是否有助益,你的朋友杨永龙请你批评参考。杨老师: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了我的来信。我认真的阅读了杨老师的回信,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可是,我这个心结太深,时间也很久了,想要摆脱还是觉得很难。我想知道,这种事情到底是不是正常的,是不是真的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如果有,为什么大家都不会往犯罪那方面想,都能看得那么开,毕竟奸幼是重罪,不是小偷小摸的事情。如果很多人都有过,怎么就我一个在纠结呢?大家都是正常人呀!这位同学:您好!这种游戏在四到八岁的孩童身上是比较多见的,也是非常正常的心理表现。你说“如果有,为什么大家都不会往犯罪那方面想,都能看得那么开,毕竟奸幼是重罪,不是小偷小摸的事情”,这是因为那个年龄阶段是属于懵懂无知的阶段——既无性的思考,也无性的意识,更多的是一种模仿的游戏罢了。既然没有性的思考和性的意识,那么这个在性意识主宰下的“奸淫”还能成立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既然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犯罪又从何说起呢?你之所以纠结,说白了就是没有分清楚主体是不是具有这方面的意识。杨老师:您好!您的来信让我受益匪浅。这个秘密我一直自己承受着,原本打算一辈子都不告诉别人的。后来,心理压力实在太大,就和身边的一些好友说了,结果发现他们有些和我有类似的经历,这让我舒缓了压力,但也让我很不解,我不解的原因其实就是上次和您提到的:为什么大家都那么不在乎,就我一个把事情想的很严重?因为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专家啊,每个人都能想得那么透彻?我在网上也看到一些网友说自己小时候有过这种经历,但还是少之又少,我身边也有,但也不能代表全部。我不确定这种游戏是否真的正常。您是受人尊敬的老师,是心理专家,对很多问题都有过研究或者实践,您说“这种游戏在四到八岁的孩童身上是比较多见的,也是非常正常的心理表现”是怎么得到这种结论的呢?是否小时候的伙伴当中也有呢,或者过不少这样的案例呢?我看过金赛性学报告关于童年性游戏的章节,希望里面的数据真实,或者不要差太远,我也就能释怀了。期待您的回信!这位同学:您好!叔本华在《论天才》中说过:小孩子都是某种程度的天才;天才也是某种程度的小孩子。这就是说小孩大都伶俐,具有海阔天空的思考、天马行空的幻想,富于求知欲、喜欢探索,没有名利欲望生存的意志,所以近乎天才的状态。正因为童年的我们极强的探索和模仿性,所以我们忍不住去探寻,想要搞清楚这个事,是完全符合心理发展的。既然是符合心理发展规律的正常探索行为,那么我们自然就认为这仅仅是一种因为好奇而引发的探索游戏而不是真正性行为;既然不是真正的性行为,那么你所谓的“奸淫”就是你自己给自己扣上的一顶大帽子,当然这顶的帽子也是你青春期有了性意识后才赋予童年

一种游戏的罪恶感的。别人之所以不会这么想,一方面是童年的模糊片段早已忘怀,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把那些东西当做是过家家游戏而已,而你却一直按照自己给自己加给的大帽子的大小尺寸一遍遍的谴责和折磨着自己,你不觉得这顶大帽子最终还需要你自己来掀翻它吗?过去我生活在农村,小时候我们玩伴之中就有这种情况,不仅有耳闻(比如谁谁谁和谁谁谁是两口子,谁谁谁摸谁谁谁的了等等),而且我本人也有过类似的游戏,要不是朋友们,对那些游戏我早已忘记了。这就像我们在童年所玩的游戏,如果不提及和细想,我们是很难记得曾经所玩的游戏的,就是细想,有许多游戏还是很难全部历数出来的,所以这与专家与否是没有关系的,忘怀才是真实的。杨老师:您好!谢谢您的回信,我仔细地阅读了您的回信,也思考了很多。也许真的有很多人小时候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它本是自然的,而有罪无罪都是人赋予的,这也许是人类文明要付出的代价吧。我原来一直认为只有我有过,当我知道有很多都有过后,心里也就释怀很多。再次谢谢杨老师给我的帮助!

篇三:婚姻需要委身

引言:婚姻需要委身,不能抱有自私“得鱼”的心态

除了信主以外,婚姻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因为每个人都需要爱和被爱,所以上帝为亚当创造了夏娃,建立了婚姻关系,这让我们感到上帝如此的伟大和慈爱。如果我们的婚姻幸福,做其他事都会觉得很有意义;如果我们的婚姻很失败,做其他事情都会很痛苦。婚姻是整个家庭的核心,婚姻中的夫妻就好像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从婚姻家庭的经历中,才能由此及彼地认识社会,认识一个国家、一个团队,所以,保罗告诉我们说“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5)”。同样,如果一个人不能管理自己的家,也不能管理好一个机关、一个公司、一个团队,在后者彰显的不是忠心、不是品格,乃是能力。的确,人们可以在能力上予以评价成败得失,但是做这些事情的目标是什么呢?人的忠心是在小事上培养的,“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16:10)”耶稣所看重的不是一个人能力的大小,而是一个人的品格。

以前在中国,当遇到婚姻问题时,人们想到的是要克服艰难、想尽办法解决问题而维持婚姻,几乎没有离婚的概念。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当婚姻遇到挫折时,人们的选择看起来似乎越来越多,委身于婚姻的信念受到挑战,婚姻破裂的事例越来越多。事实上,婚姻是最需要委身的。马太福音4:19节,耶稣对门徒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信主以后,我们人生的价值观要改变:信主前,在恋爱婚姻上是为了养鱼、钓鱼、摸鱼……无论哪种形式,其目的都是在做各种各样跟“鱼”有关的事情,“鱼”就是为了解决“我”的需要;信主后,要将“得鱼”的心态改变为“得人”的心态,而得人需要舍己,如果得人是为了自己得到利益的话,就是将对方当成“鱼”,所以建立家庭的基础首先需要委身!不能自私,只有委身才能得人。如今子女教育也成为问题,就是因为一些家长将子女当成“鱼”,“养鱼”就是在养儿防老,养孩子是为了孩子长大后能孝顺自己、供养自己(编者按:虽然从子女角度看,圣经教导子女应当孝顺父母,但这不能成为父母一方生养子女的目的),这就是自私地将孩子当成“鱼”来对待。年轻人找对象同样不能将对象当成“鱼”来对待,而要知道婚姻需要委身,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需要舍己。

回答婚恋问题

1.对于一个有一些好感的异性,如何知道是不是上帝的预备?(如何知道自己喜欢的人是不是神所预备的另一半呢?)

我们都知道要寻求上帝的旨意,要察验何为神的心意。有一点很重要,不能别的事情都不求告耶和华,就婚姻的事情求告耶和华。最近,我在一个教会讲沟通的原则,夫妻间、恋人间的沟通与我们和神之间的沟通是一致的,平时我们与好朋友之间有沟通,到关键时刻,

朋友会将建议和心意告诉自己,但是我们基督徒平时如果不和神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遇到难事时才找基督就很难察验到神的旨意。事实上,神希望和我们建立直接的、个人的关系,自己要经常与神沟通,如果和神没有良好的沟通关系,就不能明白神的心意。平时就要按照神的道去行,“转耳不听律法的,他的祈祷也为可憎。(箴28:9)”要通过打造与神美好的沟通关系、建立自己良好的品格去明白神的旨意。

与基督建立持续性美好的个人关系,每天要有一个Quiet Time,有一个安静敬虔的时间读经祷告,不是心情好就亲近神,心情不好就不亲近神。每天持续亲近神,一定会明白神的心意是什么,神会将他的旨意通过圣经上的话语告诉我们,而不是直接就把自己想像的那些配偶条件一条不拉地告诉神、求神祝福自己。神通过我们的读经、听道可以告诉我们他的心意,比如“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这讲到信与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即便你看到有一个好的对象合乎自己的心意,比如工作不错、气质不错、家庭不错等等,但是他/她拒绝信耶稣,不用求问神,也要知道这个人不是神的旨意,即便自己怎么祷告好像也看不到神的答复,其实是自己已经先入为主,要注意人的品格是最重要的,信仰直接决定着一个人的品格。

2.某弟兄:我就想要一个美丽而有才华的妻子,当然她一定爱主善良爱我能指导我!我知道上帝的恩典作工是没有上限的,我该怎样和上帝表达,我该怎样和上帝交流,才能在神的大能下尽快实现我婚姻的愿望呢?

男孩子喜欢找美丽有才华、非常合乎自己的心意的女孩子,当然还有一个条件“爱主”。但关键是:选择对象的价值观。你以什么为最优先考虑呢?普世人的价值观看“拥有什么”,比如:外表、资产等;也有些人看“会做什么”,有本事是最重要的。但是,信主后的基督徒要改变价值观,找对象首先要看一个人的品格和信仰状况,因为一个人的品格是由其信仰决定的。这个问题中“美丽的”——这是典型的“拥有什么(to have)”;“有才华的”——这是典型的“会做什么(to do)”。如果这种“美丽有才华”的女人再“爱主”——有一颗善良的心(to be)就更好了。我们期望的是:拥有什么(to have)、会做什么(to do)、是什么(to be),这三个都要满足。但是,上帝要我们端正价值观,要我们先将“是什么(to be)”放在第一位,也就是将品格和直接决定品格的信仰放在第一位,因为能够使婚姻长久的是品格,而不是拥有的财产和能力。我们需要找一个彼此全心接纳的人。尤其女孩子要注意,你要找的是一个全心接纳你的男人,这个男人不是爱你的美丽,不是爱你的才华,你的美丽终究有一天会失去,你的才华终究有一天会过时。我遇到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孩子得了类风湿,我和她丈夫说:此时正是考验你的时刻。我们的品格是由我们与基督的关系决定的。我们如果与基督的关系越亲密,我们的品格就会越得到改善;如果与基督关系不好,品格方面也会出问题。

问题中还提到“我知道上帝的恩典作工是没有上限的”,越好越好……我们要知道,找对象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不要没有目标地到处寻觅对象,而是要预备自己。所谓“鱼找鱼、虾找虾”,这道出婚恋中的一个律例:要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自己首先要先成为一个什么

样的人。“虾不要找鱼”,这个意思是要先预备自己,而且,你用什么吸引人,你吸引来的就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你用美貌吸引人,你吸引来的就是喜爱美貌的人;你用你的财物吸引人,吸引来的就是贪爱财物的人。一些找对象的电视节目上考虑的是有没有固定工作、工资5000-7000元,有没有车房等,这些都是属于考虑“拥有什么(to have)”的范围,这些并不能长久,工资说没就没、房屋也不能给婚姻爱的保证。如果你认为我有了房、有了车、有了固定工作,我就能找对象,这些都是不正确的价值观。我们找对象时,常常先将自己的优势摆上,比如“我是留美的”、“我在某处有什么样的房子”等等,但是我鼓励大家先不要将这些“拥有什么(to have)”摆上,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所谓“老鼠爱大米”,将大米撒出去,“老鼠”都来了,可是你不知道哪个是冲着大米来的,哪个是冲着你本人来的。有的人来不是要嫁你本人,而是要嫁CEO。他们常常将“品格、善良、孝敬父母”设为附加条件,属世的条件满足了,这些条件有没有都无所谓了。这些都是价值观的问题。

我们不是祈求“作工没有上限的神”赐我一个讨我喜悦的对象,美丽有才华许多人都爱的啊,过去人认为“差不多”就可以进入婚姻,现今为什么教会中这么多弟兄姊妹找不着对象呢?姊妹说“弟兄少,所以找不着”,可是为什么很多弟兄也找不着姊妹为妻子呢?弟兄说“教会里没有合适的姊妹怎么办呢?”大家都在找“合适”的,“合适”人选的条件都是很高的,有时候选择太多、见过的好的人太多,网络上、电影上看到的都是标准的“美人”,但现实中却看不到合乎心中标准的人。择偶条件不在乎高,而在乎将什么条件放在首位。

3.弟兄姊妹谈恋爱但是后来分手了,该怎样处理二人以后的关系呢?

说到“恋爱”这个词,现今的涵义很广,很多人恋爱期间就已经同居。刚开始,可能是被对方的相貌、身材、说话的声音等外在的东西所吸引。恋爱时比较羞涩、欲言又止,这种恋爱是很正常的,通过不断的沟通、聊天、思想的交换等一段时间的恋爱之后,需要谨慎思考的是(尤其是女孩子):这个人是不是我能托付终身的人?一旦决定委身后,就进入婚姻。所以,婚姻是有基础的,在结婚之后,身体燃起激情,这样的性爱才是美好的。但是,现今的年轻人过早地进入身体接触中,搂抱、亲吻等身体的表达肆无忌惮,这种迹象表明:这两个人是没有情感控制能力的。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激情。身体的接触最容易像火一样燃烧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去想沟通、了解对方的思想等,身体的接触完全淹没了其他一切,等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激情的火很快熄灭,两个人才发现原来对彼此的思想很陌生,才发现“这个人怎么这样?”甚至有些人结婚后才发现:你怎么是这样的人呢?所以,上帝不让我们在婚前有这些激情的身体接触,包括同居,而是宁静地、甜美地去体会恋爱,然后决定进入婚姻,两性关系是在婚姻之后的,是增加婚姻美好的。现今有些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是因为最美好的婚前都尝过了,对他们来说,婚姻就只剩下柴米油盐了,更不想承担责任,所以痛苦。

如果没有两性关系的恋爱,双方分手后,可能情绪上会有一些低潮,但不会是撕心裂肺的痛苦,仅仅情绪上暂时有一些低落、惋惜等。但是一旦发生两性关系,因为这种关系会在心上、肉体上都有记忆,这样的恋人分手就会撕心裂肺的痛苦,并且对下一任恋人开始不

信任,或者会随便地把自己的身体再一次给出去,反正已经给过别人了,心中认为再给其他人也没有关系,自我约束程度降低,这对以后自己的婚姻会产生夫妻间的不信任感,而且会比较容易放纵自己,在婚前有了两性关系,以后进入婚姻中遇到的挑战会非常大。所以,如果没有两性关系,仅仅就是恋爱,分手对恋人来说不是很难的事情。

但是,如果恋爱时已经有两性关系,后来分手又进入和新伴侣的婚姻关系中,此时该怎么处理这之间的关系呢?外邦人婚姻专家会告诉你:要保留隐私。但这是不符合圣经原则的,马太福音5:27-28节,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可见,不是按照行为来看一个人有没有犯淫乱罪,而是按照他的心思意念来断他有没有犯罪。所以,在进入婚姻之前,一定要彻底、完全地了结与以前的恋人之间的关系,而委身于自己的婚姻关系,委身就是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婚姻中,不是三心二意地投入,比如2/3给配偶,还有1/3给别的人,这是不符合圣经原则的。很多外邦婚姻专家会劝嫉妒的配偶不要嫉妒并建议再有个红颜知己,这是不对的。嫉妒在婚姻中不是罪,如果一方有外遇,另一方不嫉妒那才有问题!因为爱你,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外人进入这个婚姻中。有一个姊妹曾咨询过,她的丈夫帮助给一个离婚的姊妹送水,并且在她家三个小时没有出来,这个姊妹不知道该不该问这个丈夫怎么回事。完全应该!因为这个丈夫犯错误了,他给魔鬼撒但留地步,他的行为让他妻子开始有不安全感,一个男人进了一个孤寡的女人房间三个小时,这是说不清楚的,送水可以,但是送到门口,到此为止,如果和妻子一起去送水那没有关系,但是一个人进去就是给魔鬼留地步。婚姻中就是不能容许模棱两可、马马虎虎的事情,所以,圣经将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比作新郎与新妇的婚姻关系,是纯净没有隐私的。

4.基督徒的婚姻是否也要讲条件相当、门当户对?

谈起门当户对,人们发现社会中如果两个人生活背景差不多,组建家庭之后比较容易调整;如果生活背景反差太大容易离婚,比如一个事例中,一个北京女大学生嫁给外地农村考进北京一所高等院校的硕士生,结婚后不久,妻子发现丈夫吃饭时声音太大等各种生活习惯与之不合,最终导致离婚,当然这里的主人公是非基督徒,他们对婚姻没有委身的概念。其实,过去人们也不会这样随意离婚,但是他们会提前看好门当户对,这是有当时的时代背景的。

基督徒找对象时可以考虑这个因素,但这个因素绝对不是决定性因素,因为在主耶稣基督里,首先要学会的是接纳和委身。如果自己以不接纳、藐视的态度,对方会受伤害,这种情形下,因着受伤害就不会主动取悦你而改变缺点,同时反而会觉得:你爱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的名牌大学等附属东西。这常常会引发对方的反感,更不愿意改变缺点。门当户对可以减少磨合的时间,但是不能靠着门当户对获得一个美满的婚姻。因为当人自私的时候,不管多么的“门当户对”,人们都会找出对方不适合自己的方面进行挑剔、指责。所以,我爱你不是因为我对你的优点有多么的欣赏,而是我对你的缺点有多大的忍耐,因为爱就是恒久忍耐。但结婚以前人们看不到这些,仅仅看到对方的优点,或者看到缺点就想

着“我的爱能够改变他”。然而,人不能改变人,结婚才知道,只能从改变自己开始来适应对方,不是要求对方改变来适应自己。接纳对方、改变自己、适应对方,这就是委身,就是“得人”。基督和教会、神和以色列人之间的关系中,当“妻子一方”——教会、以色列民背叛的时候,作为“丈夫”的神没有因此就放弃教会、放弃以色列民,而是亲自道成肉身来挽回子民,这就是委身!在现实生活中妻子不能顺服丈夫,那丈夫该怎么做?委身!以色列民曾经那么悖逆上帝,而上帝却不离不弃他们;新约时代,教会不见得都顺服基督,但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这都是委身的体现。

5.父母认为选择基督徒作为伴侣也应该要有条件的,那么应该以什么条件来寻找伴侣才符合神的心意呢?另外,房子、工作、薪资、身高、长相、年龄、籍贯、国籍……这些条件是否应该考虑呢?

不是完全不考虑,但是要注意以个人品格为首要考虑条件。有的人考虑找个家里有大房子的配偶,或者他(她)父亲是高官,我就选择这个人,又或者希望嫁个外国人可以移民等等,这些都是非常不讨神喜悦的。问题中的这些条件不是不考虑,但是要放在次要地位考虑,最主要的是考虑对方的信心、与基督的关系如何,双方的生命是否有共同的异象。耶稣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3)”你所需要的其他的东西,神会赐给你,但是要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神将这些美好的东西加给你,是按照量给你的度、按照他的心意给你,就好像父亲根据孩子身体的发育情况决定给孩子补什么营养一样,孩子喜欢吃巧克力、牛奶糖等,这些零食是孩子喜欢的,但未必对身体有好处。上帝愿意我们把自己交托给他,他来帮助我们,交托的生活是非常美好的生活,也是信心的生活。

6.如果自己喜欢的对象是父母所不喜欢的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不喜欢你的恋爱对象,你不能认为父母你们爱喜欢不喜欢,现在恋爱自由,我们俩私奔,把户口本偷出来去办登记,这是不对的。因为上帝的律例是不能违犯的,上帝告诉我们父母是上帝祝福我们婚姻最重要的渠道,比如说旧约时代当以色列要祝福他的时候,手放在哪一个孩子的头上,他都是很在意的,如果父母不赞成的婚姻,就少了很多从父母而来的祝福。比如说参加婚礼,父母拒绝参加婚礼,你会发现全场参加婚礼的人都会不平安,大家都会问,他(她)爸爸在哪呢?那么大家就没有平安,而且当你父母不认同你们的婚姻的时候,你们一旦发生冲突,他们起的作用是分散的作用,他们会说:“我告诉你了不要这个女人不是?!”或者“怎么嫁给这个男的?!”这些都是一种拆散婚姻的力量,反之,如果他们祝福你们婚姻的时候,他们会竭尽全力帮助你们。

那么父母如果在婚前不同意你的恋爱对象怎么办呢?你要留给父母充分的时间,让恋人多多地与你的父母接触,上帝也是在借着这样重要的信息告诉你:你们现在结婚不成熟,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