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采购合同范本

追加采购合同范本

篇一:追加付款协议

付款说明

今有****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杭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采购钢材付款问题,现在****钢结构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 于2013年6月14日支付材料款伍拾万元整。

2, 其余货款在2013年6月27日前,全部付清。

3, 有关材料款延后支付而产生的(来自:WwW.hn1C.Com 唯 才 教育 网:追加采购合同范本)利息按(月息)2分的计息方式结算。

4, 如果超过约定时间而没有付清,**控股有权直接将支票缴纳至银行支付(如果这样付款方式而产生的利息按原采购合同条款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作为2013年5月27日合同的补充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付款卡号:农行萧山开发区支行,徐**6228480322992******

承诺人:****钢结构有限公司

2013年6月5日

篇二: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机场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LNZC20100300

邀 请 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本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详见“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参加本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省财政厅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三、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10室领取。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始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截止及开始谈判时间:2011年1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省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五、其他事项

1. 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2.评审:评审小组由专家3人组成,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审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3.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4. 资格后审: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联系电话:024-23447739 23447752(传真)

第一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报价人自行设计。报价人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报价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格式1

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

篇三:简单采购合同范本

空气开关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 。

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材料检测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等不可另行追加计算。

2)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

2、 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现行规

范。

3、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

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

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乙方须在各批材料

出厂前5天通知甲方。

4、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

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 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5、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

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 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 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 放仓库。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 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生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

4、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七条 结算方式:网银支付 。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材料付款方式:预付30%,货物验收后付尾款。

2、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 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 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 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 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 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 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 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 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

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 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 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 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6、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 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关系,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 一致,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 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 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追加采购合同范本)签字 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6 份,双方各执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6、其他约定: 购买数量有增减不影响本合同执

行 。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法人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签约日期:

追加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SZCJ2016-XC-G-013 政府采购追加合同书甲方(采购方):苏州市相城区望亭中学 联系人:张建明 联系电话:13915408261 乙方(供应方):苏州基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兵 联系电话:15962230570 备案方: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 联系电话:0512-67591006 招标编号:SZCJ2016-XC-G-013 根据苏州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SZCJ2016-XC-G-013 号政府采 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 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标的物(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等)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品牌、规格及材质要求 数量 单价 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 希沃T07ED 3520070400 红太阳HTY-A01 31506300 12502500 合计 79200 二、相关说明 1、乙方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 SZCJ2016-XC-G-013 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乙方须全部承担。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79200.00 元),(含全部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 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 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采购单位指定部门的 抽样产品的检测检验费用、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 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 付款步骤:合同生效后,待中标单位所有货物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 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一次性付清。

2.3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2.4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 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 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 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 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 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 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 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 索赔。

3.3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 日起计算。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的交付 政府采购合同 SZCJ2016-XC-G-013 5.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 证和资料。

5.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5.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六、伴随服务 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 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6.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 支付。

七、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7.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 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 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 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7.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 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五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7.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 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 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政府采购合同 SZCJ2016-XC-G-013 8.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 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8.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 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售后服务 本项目质保要求: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三年,中标单位应在2 小时以内响应,8 个工作日内解决。十、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0.1.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 违约金。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 此造成的损失。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经验收只要有产 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0.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 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 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 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政府采购合同 SZCJ2016-XC-G-013 十二、索赔12.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 方提出索赔。

12.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 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 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 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 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 1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 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 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 部分的补偿。

12.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 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 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政府采购合同 SZCJ2016-XC-G-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