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合伙合同范本

篇一:理发店合伙协议书

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真名)

身份证号:

现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地址:),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前期预需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甲方 投资现金

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 。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 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

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

发廊合伙合同范本

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二:发廊合伙协议书

身份证号: 现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现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从2012 年 4 月 5 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店名:伊人.剪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岳路机关50号,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个月办理延续手续。由甲方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一条:出资方式

1、店面共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甲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50%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50% 。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1:1 。

2、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二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生产收支财务报表。

3、 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每天盈利存入银行,并通报另一方。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六条: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篇三:美发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t">甲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

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

店名:(后根据工商注册为准),店址: (参考租赁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第二条:已存在店铺内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和美发用品材料共计 万元。店内年租金为 万元。共计店总价值为 万元,

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 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方出资在2012年 月号前将 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伙期限为1年,自2012年 月日起,至2013年 月 日止

合伙人甲方 占( )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十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

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合股见证人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第三方 来做 的见证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资的美发店。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手机

乙方合伙人:手机

见证人手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