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局劳动关系科2012年工作总结】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总结

一、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2012年,我局继续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推进规模较大企业单独开展集体协商为辅,以点带面,扩大覆盖面,促进罗湖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2012年1-10月审查集体合同120份,涉及企业2815家次,涉及员工56696人次。其中审查企业集体合同98份,涉及企业98家次,涉及员工22882人次;审查区域性集体合同22份,涉及企业2717家次,涉及员工33814人次。

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

为全面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工作,主动走访10个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调动街道劳动保障所、总工会和社区工作站等基层力量,指导创建工程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创建工作。同时,借助人力资源部门的普法宣传和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全面发动企业积极参加。特别注重企业指导,面对面解释劳动管理的十项标准,推动企业科学。

三、关爱外来建设者

积极落实区全年重要工作责任制,关心外来建设者。一是挖掘就业岗位,分行业举办罗湖区关爱外来建设者春暖公益招聘会,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综合服务;二是开展普法宣传,以“法制伴我行”劳动法律服务宣传周、缤纷五月青工文化节、劳动节为平台,举办劳动普法教育户外宣传活动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座谈会;三是推行集体协商,以非公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严把集体合同质量关;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养,重视来深建设者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增强来深建设者稳定就业能力和向高技能、高收入行业转移能力。

四、2012年企业薪酬调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要求,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抽样的242家样本企业为重点,开展2012年我区企业薪酬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