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党组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18党风廉洁建设总结

? 镇政协党组发〔2017〕号 ? 中共**县政协党组 关于印发《中共**县政协党组2017年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 党组各成员:
经县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县政协党组2017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 ???????????????????????? 中共**县政协党组 2017年8月30日? ? ? 抄送:县委、县纪委党风室,档。

中共**县政协党组2017年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为全面落实县政协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抓好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结合县政协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政协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县政协党组是政协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政协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主体责任。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政协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如期完成落实好2017年度重点工作及协商计划任务。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等职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党员培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2、政协党组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同时,研究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3、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的自查自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县 纪委的监督。

4、每年至少2次听取各委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政情况并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合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

6、按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点评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回头看”,认真组织开展重要问题线索核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8、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调研视察和脱贫攻坚驻村联户工作,深入基层,切实呼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9、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季度组织1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0、认真组织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带头执行。每季度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1、组织开展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定期开展各种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忠于职守、舍己为人、文明向善的社会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抓早抓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反思,认真剖析,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建议,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13、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对公开内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党内全方位监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4、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情况,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15、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高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6、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1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18、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留存。

19、县委、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田代禹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政协党组全面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1、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政协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加强干部警示教育;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干部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会,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每年至少开展1次主题调研活动。

3、每季度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请示,第一时间进行签批,提出督促办理意见。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委室负责人严格管理监督,按期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班子成员、委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1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纠正,抓早抓小,重大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防止违规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

5、每年1月份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6、认真传达县委、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政协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亲自过问,每年不少于2次。

7、重视和支持纪委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每年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少于1次,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的请示汇报按次研究,作出决定。

8、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分析政协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政协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班子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

10、加强日常教育,对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政协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每个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1、自觉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1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政府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4、树立良好家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政协党组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委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

(一)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姚智儒 负责县政协日常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组工作。分管政协办公室、提案民族宗教委员会。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结合分管委室工作实际,定期研究、布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督促分管委室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委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3、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对分管委室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廉政履职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政协党组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4、支持纪委规范化建设,坚决拥护查处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
督促指导分管委室落实党风廉政规定,强化源头治理。

5、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洁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7、落实述廉述职述效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职述效报告,报告政协党组的同时,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8、对分管委室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二)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龚明学 负责政协机关日常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工作与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融合,督促、指导分管政协机关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2、落实述廉述职述效制度,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廉述职述效报告,报告政协党组的同时,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3、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苗头性问题的诫勉提醒、及时纠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点评约谈,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与分管委室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4、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5、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活动不少于1次。

6、对分管范围的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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