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清包工承包协议书]外架清包工承包协议书

内部承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者: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以下消防工程,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 4.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材料、包施工质量。

第二条:工程期限 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进场,至 年 月 日结束。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延停工者;

2. 因甲方变更施工计划或图纸变更,不能继续施工者;

3. 由甲方认可的延期原因。

第三条:甲方责任范围 1. 本工程属于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应提供乙施工图纸一套,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设计变更或安装过程中引起线路改动,应及时作好标记。

3. 审批乙方在开工前编制的施工方案。

4. 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

5. 负责与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行政、技术等方面的总协调。

6. 通知乙方进场时间。

7. 及时核实、确认乙方签证。

第四条:乙方责任范围 1. 合同签订后,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等由乙方全面负责。

2. 在主材、设备进场时,乙方应进行验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当退货,并迅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应按《公司内部承包人岗位职责》规定,做好各项规定的工作。

4. 乙方在开工前应编好施工组织计划报甲方审批。

5. 在工程进场前,乙方应按公司《工程施工队承包规定》办理如保险、暂住费、上岗证、操作证等有关手续,如有因手续不全引起的纠纷、损失、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6. 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7. 进场后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如有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8. 及时而准确的做好有关的工程资料。

9. 及时做好工程检测、验收准备工作,按时完成甲方的整改要求整改工作。

10. 工程竣工未移交建设单位前,负责做好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 本工程暂定人工费         元。

2. 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 a) 人工费支付比例划分:
系统或部位工程 施 工 完 毕 公司支付人工费金额 (人民币:元) 施工队进场后3天内 付20%,计        管线安装完成,开始安装设备前 付30%,计          全部施工完成,调试合格       付50%,计        4. 保修内容: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

第六条:工程管理 1. 甲、乙双方应共同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消防行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与验收,单位工程结束后特别是隐蔽工程,应会同甲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进行签证验收。

2. 甲方委托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全权处理现场问题,乙方委托 为施工队长,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及工程范围内的事宜。

3. 乙方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条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4. 乙方就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及设计施工图施工,若乙方不熟悉或不执行消防规范及不按图施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派施工队接替乙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就开据整改通知单,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

3.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格的地方,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4. 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增加项目,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防火 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和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按照造成的相应损失赔偿给甲方。

2. 因一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协议终止事宜,并由责任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1.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有效,至工程竣工,人工费结清后自然失效。

第十一条:其它 1.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由此而发生的经济失。

2.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公司有关规定为准,公司未规定的,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补 充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由于本合同施工范围是依据用户所要求的功能予以确定的,未接到正式图纸,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补充制定如下协议:
一、 本合同所依据的工程概况大致如下:
酒店式公寓楼:共18层,层高约3米,走廊长度约为20米,电梯两部(配有前室),控制中心设置于地下室,设有背景音响系统及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二、 本合同安装施工所涉及的主要设备工程量如下:
报警主机(JB-1501A/B127-64):1台 消防广播主机(HJ-1757B/120):1台 壁挂式广播通讯机柜:1台 警铃(YAE-1):36个 手报(J-SAP-M-01(A)):36个 离子感烟探头(JTY-LZ-1108):60个 通用底座(HJ-2707):60个 1825控制模块:38个 1750输入模块:1个 1807多线模块:1个 短路隔离器:18个 注:如实际所用设备超出上述清单范围,则须相应增加设备安装费(费率为相关设备价款的30%)。

三、 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项目,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应的返工费用(人工费为每人50元/工日) 四、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调试合格后自然失效。

甲方代表(公章) 乙方代表(公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