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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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质监局,高新分局、市纤检所: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5年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力推进我市服装产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按照市局制定的《2015年安康市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目录》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2015年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突出监管重点,全面配合做好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实施。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4月10日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一、方案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2015年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服装产品监督抽查,具体抽查对象为安康市境内各类服装销售商,主要是各大商场和服装专卖店。二、本方案引用的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纺织品 CCGF 201-2010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服装  CCGF 202-2010三、抽查产品范围安康市境内各大商场和服装专卖店销售的各种服装(羽绒服装、运动装除外)。四、抽样批次及时间全市共抽样30个批次。2015年6月1日前完成抽样与检验工作。五、关于抽样、检验、结果告知、异议处理复检等有关具体情况说明1、监督抽查名单的规定:监督抽查对象名单应保密,抽样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通知被监督抽查对象。2、抽样人员的规定:本次抽样人员为市纤检所工作人员,各县(区)质监局配合抽样,抽样时应不少于2人。3、承检机构及抽样要求:监督抽查产品的承检机构为安康市纤维检验所。抽样、检验期间不得以监督抽查名义与被监督抽查对象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等有偿服务。4、样品管理的规定: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样品管理程序文件,样品送至检验机构后应立即入库并登记,样品流转要有明确记录。5、样品检验的规定:样品应在登记后3日内进行检验。6、出具检验报告的规定:检验机构在检验结束后3日内签发检验报告并上报市质监局,检验机构任何人员不得泄露检验结果。7、检验结果告知的规定:检验结果由市质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告知被抽查对象。8、异议复检受理的规定:被抽查对象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的,由市质监局负责受理并依法办理。9、拒检确认书必须由被抽查对象所在地质监局确认并在带回检验机构后2日内上报市质监局。六、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极重要质量项目(A类)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B类)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七、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2、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采用备用样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八、方案说明1、本方案关于监督抽查抽样方法、检验项目、结果判定、异议处理及复检等内容按照产品种类不同,以引用规范的内容为准。2、由于抽样、检验等过程不按规定执行,导致的后果由抽样人员承担。九、被抽查单位要求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对于拒检企业,按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其产品按不合格论处。被抽查对象因各种原因无样品抽取的,必须由被抽查对象所在地质监局签字确认,仅有被抽查对象说明没有当地质监局确认的无效。十、结果汇总市纤检所于检验结束之日起20日内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销售商名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销售商名单》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上报稽查支队。  附件: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2、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销售商名单3、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销售商名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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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抽样要求

承检单位要在抽样前主动联系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要进行抽查的产品品种、抽查时间、抽样人员及抽查工作安排。抽样过程中遇到拒检、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时,要及时通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抽样人员抽样时要在企业现场取得以下完整的实证照片:

(1)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厂牌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产品,还应包括其资质证书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映抽样基数);

(4)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5)必要时打开外包装查验样品完好性,拍摄样品外观(正面、侧面等角度)、标识或铭牌、随机部件等照片;

(6)封样完毕,所封样品码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7)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填写抽样现场记录单,详细记录抽样操作过程信息,以补充抽样单中记录不足的信息,抽样现场记录要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样企业人员双方签字盖章,与抽样单一并保存;

(8)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上确认签字的照片。

4.5.2抽样地点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具有水准仪生产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4.5.3抽样型号或规格

一个企业只抽查一个品种中的一个型号,以上一年市场销量最多者为抽检对象。

4.5.4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1)抽样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按照GB/T 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验检测中的应用程序》的方法随机抽取。

抽验的样品应当是2015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经过企业检验合格的产品。

(2)抽验基数

抽样基数不少于2台的产品为抽样对象。

(3)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出2台进行,其中1台作为检验用,另外1台作为备样。

注:在本方案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

4.5.5样品处置

抽样人员抽样后,样品应妥善包装,封样时,其防拆封措施,应做到牢固、不易拆换。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并在封条上注明,且在封条上加盖检验机构的抽样专用章。

抽检的样品在贴完封条盖章后由执行检验的单位自行带走。

4.5.6抽样记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和抽样现场记录单,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水准仪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末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 

抽样现场企业提供的资料:

有效期内的水准仪产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企业生产执行的相关产品标准;

被抽查产品合格证;

产品使用说明书。

对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抽样人员应与原件确认后,将复印件带回,其中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随样品封存。

4.6 检验要求

光学水准仪和电子水准仪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分别见表5和表6。

表5 光学水准仪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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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 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制作单位: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编制人姓名:丘文兴 职务/职称:质量工程师 手机号码: 13750562975 电话号码:0753-2321221 电子邮箱:mzzj_qf@163.com 审核人姓名:丘林燕 职务/职称: 轻纺室主任 手机号码:13421020858 电话号码:0753-2321221 抽查批次:24批次 抽样费用:24批200元/批=4800元 检验费用:聚酯(PET)无汽饮料瓶:2044元/批13批=26572元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2155元/批1批=2155元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次性杯):1601元/批4批=6404元 塑料菜板:1715元/批1批=1715元 聚乙烯吹塑桶:2092元/批1批=2092元 塑料瓶坯: 18781 批=1878 复合膜袋:48551批=4855 非复合膜袋::14502批=2900 抽查费用合计:53371元 抽查日期: 2016年10~11月 主检机构: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制作日期:2016.10.14 2016 年梅州市食品相关 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1.抽查产品的行业概况 目前,梅州市约有 24 家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这些企 业主要生产聚酯(PET)无汽饮料瓶、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以及其它食品接触材料。

2.抽查产品的质量状况 我市这两年来对食品相关产品均有进行监督抽样,质量情况良好。食品相关 产品都是直接接触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为保障食品接触材料(食品相关产 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加强对该类产 品的监督管理。

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 3.1 CCGF 209.1—2010《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3.2 CCGF 209.2—2010《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3.3 CCGF 209.3-2010《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3.4 《2016 年梅州市食品接触材料(食品相关产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 则》。详见附件1。

4.本次抽查方案与前几次抽查方案的比较 本次抽查方案与 2015 年的抽查方案相比增加了潮州市质计所检验的产品复 合膜袋、非复合膜袋和塑料瓶坯,删除了塑料编织袋。

5.抽查工作时间和进度要求 5.1 抽查任务安排表序号 产品类别 抽样任务量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一次性 20 个批次 梅州市质计所 梅州市质计所 塑料餐饮具(一次性杯)、塑料 菜板、聚乙烯吹塑桶 个批次梅州市质计所 国家食品软包 装产品及设备 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广东) 5.2 抽查时间:2016 年10 月份 5.3抽查进度安排 抽查进度安排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注意事项 抽样 2016 年10月18 日-2016 年10 月30 抽样过程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市局。检验 2016 年10月20 日-2016 年11 月12 按方案和细则进行,发现严重不合格随检随报。结果确认 2016 年11 月13 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寄生产单位/受检单位材料汇总上报 2016 年11 月15 将汇总资料上报市质监局6.经费预算 见附件2 7.拟抽查企业名单 拟抽查企业名单具体名称和地址见附件3。

8.其他 8.1 承检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承检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序号 承检机构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梅州市彬芳大道 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广东) 潮州大道凤新东 521000黄奕娜 0768-2807281、 13828351155 8.2 本次承检机构的资质认定授权均在有效期内,授权证书相关信息见表3。

承检机构资质认定授权证书相关信息序号 承检机构 资质认定授权证书 编号 有效期 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15)(粤)质监 2018 年09 月24 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2014)国认监认 字(597)号 2017 年09 月29 附件1:《2016年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附件2:《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费用明细表》 附件3:《2016 年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拟抽查企业名单》 2016 年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 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细则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梅州市内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规范内容包括 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 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2.1 GB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2.2 QB 2357-1998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2.3 QB 2460-1999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2.4 QB/T 1870-1993《塑料菜板》 2.5 GB/T13508—2011《聚乙烯吹塑桶》 2.6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抽样 3.1 抽样型号或规格 应抽取同一类产品的某一规格作为抽查样品。

3.2 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样品处置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样品处置见表1。

3.3 样品的处置 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 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彔 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 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因其 他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承检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样品。

3.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如抽样单上需要注明产品种类或品种时,在备注栏中注明或单独扩充一栏以 便填写。

3.5 抽样数量和方法 序号 产品名称 标准依据 样品数量 抽样单需注明内容和抽 样时应注意事项 GB18006.1-2009 或企业标准 80 份(其中一份为被检样)材质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QB 2357-1998 40 个,配相同数量的盖2 中一份为被检样)公称容量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QB 2460-1999 13 个,配相同数量的盖2 中一份为被检样)公称容量 塑料菜板QB/T 1870-1993 20 份(其中一份为被检样)材质 聚乙烯吹塑桶GB/T13508—2011 20 份(其中一份为被检样)公称容量 塑料瓶胚BB/T 0060-2012 20 份(其中一份为被检样)材质、高度 复合膜袋(内层材质:PP、 PE) 企业标准 份(其中一份为被检样)规格尺寸、各层的材料 以及厚度 非复合膜袋:商品零售包装 袋(保鲜袋, 材质:PE) DB44/T 926 -2011 份(其中一份为被检样)规格尺寸、厚度 4、检验要求 4.1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GB18006 中5.3.1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外观GB 18006 中5.3.2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结构GB 18006 中5.3.3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容积GB 18006 中5.4.1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负重性能GB 18006 中5.4.2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跌落性能GB 18006 中5.4.3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耐热水性能GB 18006 中5.4.5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漏水性GB 18006 中5.4.6 推荐性 GB 18006 中6.1 蒸发残渣(4%乙酸)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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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18006.1-2009 中6.13 PPGB 9688-1988 PSGB 9689-1988 PETGB 13113-1991 其他GB 18006.1-2009 中5.8 10蒸发残渣 (65%乙醇) PE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18006.1-2009 中6.13 PPGB 9688-1988 PSGB 9689-1988 PETGB 13113-1991 其他GB 18006.1-2009 中5.8 11蒸发残渣(正 己烷) PE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18006.1-2009 中6.13 PPGB 9688-1988 PSGB 9689-1988 PETGB 13113-1991 其他GB 18006.1-2009 中5.8 12蒸发残渣 PEGB 9687-1988 强制性 GB18006.1-2009 中6.13 PPGB 9688-1988 PSGB 9689-1988 PETGB 13113-1991 其他GB 18006.1-2009 中5.8 13高锰酸钾消 PEGB 9687-1988 强制性 GB18006.1-2009 中6.13 PPGB 9688-1988 PSGB 9689-1988 PETGB 13113-1991 其他GB 18006.1-2009 中5.8 14重金属(以 Pb PEGB 9687-1988 强制性 GB18006.1-2009 中6.13 PPGB 9688-1988 PSGB 9689-1988 PETGB 13113-1991 其他GB 18006.1-2009 中5.8 15脱色试验 PE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18006.1-2009 PPGB 9688-1988 中6.13 PSGB 9689-1988 PETGB 13113-1991 其他GB 18006.1-2009 中5.8 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不同材质的一次性餐具,并用其相应材质的卫生标准,物理机械性能按企标全检,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为B 4.2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 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外观QB 2357-1998 3.1.1强制性 QB 2357-1998 中4.2 高度QB 2357-1998 3.1.2强制性 QB 2357-1998 中4.3 垂直度QB 2357-1998 3.1.3强制性 QB 2357-1998 中4.4 容量QB 2357-1998 3.1.4强制性 QB 2357-1998 中4.5 密封性能QB 2357-1998 3.2强制性 QB 2357-1998中4.6.1 垂直载压QB 2357-1998 3.2强制性 QB 2357-1998中4.6.2 跌落性能QB 2357-1998 3.2强制性 QB 2357-1998中4.6.3 耐寒性QB 2357-1998 3.2强制性 QB 2357-1998中4.6.4 蒸发残渣(4%乙酸, 60,0.5h) GB 13113-1991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0蒸发残渣 (65%乙 醇,室温,1h) GB 13113-1991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1蒸发残渣 (水,60, 0.5h) GB 13113-1991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2蒸发残渣 (正己烷, 室温,1h) GB 13113-1991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3高锰酸钾消耗量(水, 60,0.5h) GB 13113-1991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4重金属(以Pb (4%乙酸,60,0.5h) GB 13113-1991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5脱色试验 GB 13113-1991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重要质量项目备注 4.3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密封性能QB 2460-1999 4.6强制性 QB 2460-1999 中5.7 跌落性能QB 2460-1999 4.6强制性 QB 2460-1999 中5.8 感官GB 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4%乙酸) GB 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20%乙 GB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GB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正己烷) GB 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高锰酸钾消耗量GB 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GB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0脱色试验 GB 14942-1994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重要质量项目备注 4.4 聚乙烯吹塑桶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 格程度分类 满口容量偏差GB/T13508 中5.1 推荐性 GB/T13508 中6.2 质量偏差GB/T13508 中5.2 推荐性 GB/T13508 中6.3 尺寸偏差GB/T13508 中5.3 推荐性 GB/T13508 中6.4 外观GB/T13508 中5.4 推荐性 GB/T13508 中6.5 对称部位壁厚比GB/T13508 中5.5 推荐性 GB/T13508 中6.6 最小壁厚GB/T13508 中5.5 推荐性 GB/T13508 中6.6 液位线要求GB/T13508 中5.6 推荐性 GB/T13508 中6.7 密封试验GB/T13508 中5.7 推荐性 GB/T13508 中6.8 跌落试验GB/T13508 中5.7 推荐性 GB/T13508 中6.9 10悬挂试验 GB/T13508 中5.7 推荐性 GB/T13508 中6.10 11堆码试验 GB/T13508 中5.7 推荐性 GB/T13508 中6.11 12感官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3蒸发残渣(4%乙酸)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4蒸发残渣(65%乙醇)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5蒸发残渣(正己烷)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6高锰酸钾消耗量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7重金属(以Pb GB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8脱色试验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4.5 塑料菜板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 合格程度分类 外观QB/T1870 中3.1 推荐性 QB/T1870 中4.1 质量偏差QB/T1870 中3.2 推荐性 QB/T1870 中4.2 变形量QB/T1870 中3.3 推荐性 QB/T1870 中4.3 跌落性能QB/T1870 中3.4 推荐性 QB/T1870 中4.5 感官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4%乙酸)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65%乙醇)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正己烷)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高锰酸钾消耗量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0重金属(以Pb GB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11脱色试验 GB 9687-1988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 备注 4.6,塑料瓶胚(材质PET) 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高锰酸钾消耗量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4%乙酸)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65%乙醇)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水)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正己烷)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乙醇)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浸泡液)GB13113-1991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10锑(以Sb 计、4%乙 强制性GB/T 5009.101-2003 11乙醛含量 产品标准规定QB/T 2357-1998、 QB/T 1868-2004 推荐性 QB 1868-2004 4.7复合膜袋 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 检测方法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蒸发残渣(4%乙酸)企标或相应的 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65%乙醇)(指聚乙烯塑料薄膜 企标或相应的 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 检测方法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蒸发残渣(正己烷)企标或相应的 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企标或相应的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企标或相应的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企标或相应的 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乙醇)企标或相应的 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浸泡液)企标或相应的 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5009.60-2003 企标或相应的产品标准 推荐性 GB/T 10004-2008 中6.6.17 10苯类溶剂残留量 企标或相应的产品标准 推荐性 GB/T 10004-2008 中6.6.17 11甲苯二胺(4%乙酸) 企标或相应的 产品标准 强制性 GB/T 5009.119-2003 12阻隔性能(氧气) 企标或相应的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1038-2000 在产品标准中指定的检测方法 13阻隔性能(水蒸汽) 企标或相应的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T 1037-1988 在产品标准中指定的检测方法 14剥离力 企标或相应的产品标准 推荐性或 强制性 GB 8808-1988 15邻苯二甲酸酯类增 塑剂迁移量(DNBP) GB 9685-2008 强制性 GB/T 21928-2008 16邻苯二甲酸酯类增 塑剂迁移量(DEHP) GB 9685-2008 强制性 GB/T 21928-2008 17邻苯二甲酸酯类增 塑剂迁移量(DIBP) GB 9685-2008 强制性 GB/T 21928-2008 4.8非复合膜袋:商品零售包装袋(保鲜袋,材质:PE) 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 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及不 合格程度分类 高锰酸钾消耗量GB 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4%乙酸)GB 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65%乙醇)GB 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蒸发残渣(正己烷)GB 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GB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乙醇)GB 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GB 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脱色试验(浸泡液)GB 9687-1988 强制性GB/T 5009.60-2003 GB10457-2009 6.5推荐性 GB 10457-2009 4.9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 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 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的检验项目(主要是产品通用重要特征 值)时,应按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

判定原则产品检验结果按产品标注质量等级判定,未标注质量等级的按产品标准中的 最低等级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 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 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检验报告合格报告一式三份(市质监局、生产企业和本所各一份),不合格报告一式 四份(市、县质监局、企业、本所各一份)。

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7.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7.2 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 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 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7.3 复检程序 7.3.1 企业对产品检验不合格结果的异议处理权在市质监局,企业首先向质计 所提出来异议,由质计所对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 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解释说明,而企业对该解释说明不认可的,向市质监局提出异 议申请复检。

7.3.2 质计所在接到市质监局转来的异议资料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把答复意见 发给市质监局质量科。

7.3.3 质计所收到市质监局复检审批表后才可以进行复检,首先采用原样检验, 不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再采用备用样检验。

7.3.4 复检结果与首检结果一致的,企业应向我所交复检费用;复检结果与首 检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市质计所承担。

样品管理8.1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 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 的记录是否相符,对初检和复检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8.2 出现样品封样及密封状态被破坏、样品异常损坏等现象,无法正常进行下一 步有关项目检验和判定时,应重新抽样。

8.3 抽检样品无退样。

9.样品管理 9.1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 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 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出现样品封样及密封状态被破坏、样品异常损坏等现象,无法正常进行下一 步有关项目检验和判定时,应重新抽样。

9.2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塑料菜板和聚乙烯吹塑桶生产企业收到报告后, 如果无异议,检验剩余样品归还企业。

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016 年10 月14 附件1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费用明细表 1.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一次性塑料杯,材质:PP)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金额 50外观 165 50外观 165 50外观 165 45重量 163 75箱底承重变形率 163 105跌落强度 163 76使用温度试验 163 200蒸发残渣 116 10 200蒸发残渣 116 11 30高锰酸钾消耗量 163 12 20重金属 163 13 200参照色泽 116 14 200参照色泽 116 15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200参照色泽 116 说明:单项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金额 对应收费标准的项目名 粤价[2002]170 50外观 165 75尺寸 165 75尺寸 165 45重量 163 105跌落强度 163 144耐寒性能 163 200蒸发残渣 116 200蒸发残渣 116 10 200蒸发残渣 116 11 200蒸发残渣 116 12 30高锰酸钾消耗量 163 13 20重金属 163 14 200参照色泽 116 15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200参照色泽 116 16 200参照色泽 116 说明:单项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金额 对应收费标准的项目名 粤价[2002]170 50外观 165 45重量 163 45重量 163 75尺寸 165 75尺寸 165 75尺寸 165 105跌落强度 163 135堆码强度 163 10 200蒸发残渣 116 11 200蒸发残渣 116 12 200蒸发残渣 116 13 200蒸发残渣 116 14 30高锰酸钾消耗量 163 15 20重金属 163 16 200参照色泽 116 17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200参照色泽 116 18 200参照色泽 116 说明:单项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 聚乙烯吹塑桶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金额 对应收费标准的项目名 粤价[2002]170 45重量 163 45重量 163 75尺寸 165 50外观 165 75尺寸 165 75尺寸 165 45重量 163 105跌落强度 163 10 悬挂试验 42悬挂强度 163 11 堆码试验 135堆码强度 163 12 感官 50外观 165 13 200蒸发残渣 116 14 200蒸发残渣 116 15 200蒸发残渣 116 16 30高锰酸钾消耗量 163 17 20重金属 163 18 200参照色泽 116 19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200参照色泽 116 20 200参照色泽 116 说明:单项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 塑料菜板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金额 对应收费标准的项目名 粤价[2002]170 50外观 165 45重量 163 65侧壁变形率 163 105跌落强度 163 200蒸发残渣 116 200蒸发残渣 116 200蒸发残渣 116 200蒸发残渣 116 30高锰酸钾消耗量 163 10 20重金属 163 11 200参照色泽 116 12 200参照色泽 116 13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200参照色泽 116 说明:单项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170 30高锰酸钾消耗量 P43、163 200蒸发残渣、灼烧残渣、灰 200蒸发残渣、灼烧残渣、灰 200蒸发残渣、灼烧残渣、灰 200蒸发残渣、灼烧残渣、灰 20重金属 P43、163 200色度、色泽、热处理后色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200色度、色泽、热处理后色 200色度、色泽、热处理后色 P27、11610 锑(以Sb 计、4% 乙酸) 子吸收法P27、116 11 乙醛含量 120甲醛、乙醛 P27、116 4.7复合膜袋 序号 检验项目 单位 金额(元) 对应收费标准的项目 200蒸发残渣、灼烧残渣、 灰分 P26、116 蒸发残渣(65%乙醇)(指聚乙烯塑料薄膜为 内层的复合袋) 200蒸发残渣、灼烧残渣、 灰分 P26、116 200蒸发残渣、灼烧残渣、 灰分 P26、116 序号 检验项目 单位 金额(元) 对应收费标准的项目 30高锰酸钾消耗量 P43、163 20重金属 P43、163 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 200色度、色泽、热处理 后色度 P27、116 200色度、色泽、热处理 后色度 P27、116 200色度、色泽、热处理 后色度 P27、116 400溶剂残留总量 市场定价(成本 核算) 10 苯类溶剂残留量 11甲苯二胺(4%乙酸) 500甲苯二胺 市场定价(成本 核算) 12 阻隔性能(氧气) 3*145氧气透过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