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进行,根据县、镇党委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土地流转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为使我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使我村土地流转工作有明确的负责人,特制定以村支部书记许祥美为组长,副书记张久龙为副组长,村主任、副主任吴恒庆、郑基兰、陈世云、戴必培、何基银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民自治机制为重点,不断推进我村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工作开展为保证我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按照如下多种形式开展工作:  1、利用会议、标语和广播等形式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2、年初在村两委会议上由村支部书记许祥美同志布置2012年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包片干部按照会议制定的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的完成工作目标。  3、村挂土地流转服务室牌子,各包片干部按照计划收集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并核实归档,按时按质上报土地流信息表,积极调处农村土地纠纷。  4、村安排专人负责土地流转档案整理,确保村土地承包档案齐全,同时把农业承包合同书及土地经营权证书及时发放到户。    5、农村土地档案健全,包括如下材料: (1)土地流转农户委托协议  (2)土地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  (3)土地流转农户登记表  (4)流转农户登记表  (5)土地流转台账资料(备注:装订成册)6、村年终对土地流转试点工作要有总结报告,在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中,积极培育规模流转典型大户,在全镇起带动示范作用         五星村村委会    2012年1月16日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运政发〔2013〕44号),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服务,完善规范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有效管理,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依法、有序、健康流转,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任务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运城市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运城市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牢牢把握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快现代化农业建设”大农业战略,顺应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新形式和新任务,立足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有效引导,全方位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运行机制,促进我县农村土地依法、合理、有序流转。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30%,其中2014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要力争完成5万亩。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是有序、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保证,必须重点抓好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

(一)县上成立“万荣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以县农经管理中心为依托,成立“万荣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确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同时配备2-3名固定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以县阳光农廉大厅为基础,进行改造完善,增挂“万荣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牌子。力求尽快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能工作。

(二)乡(镇)成立“XX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各乡(镇)要以乡(镇)农经管理中心为主,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政府一把手总负责,责成一名副职专职分管,选择一名敬业精神好、工作能力强、业务较熟悉的人员任农经管理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承办,同时要确定2-3名固定工作人员(可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以原有的农村土地流转及土地纠纷调解大厅为基础进行更新补充完善,固定办公场所,增挂“XX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牌子,确保尽快投入运行。

(三)村级成立“XX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各行政村都要成立“XX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委主任牵头总负责,原则上由村报账员具体负责承办。要确定固定办公场所,增挂“XX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牌子。全面承担起本村土地流转的各项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好规范管理作用。

(四)几个具体问题

 1、县农经中心负责统一制作“XX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牌子,费用由各乡(镇)承担;乡(镇)负责统一制作“XX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牌子,费用由各村负担,保证标准规范、整齐化一。

  2、各乡(镇)政府牵头负责所辖各行政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建立,强化检查督促,保证尽快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场所固定、正常工作。

  3、各乡(镇)要统一将乡(镇)交易大厅和所辖各行政村服务站机构人员名单呈报县农经中心,其中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机构人员名单以乡(镇)政府文件呈报。

三、划定明确各级农村土地流转机构工作职责

(一)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县农经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

 2、定期督促、了解、收集乡(镇)土地流转动态进展情况,统计、汇总全县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3、立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数据库,对各乡(镇)报送的资料及时汇总、录入、归档,妥善保存。

  4、指导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和仲裁。

(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本乡(镇)土地流转工作计划及方案。

  2、收集、登记、发布土地流转基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基本情况登记台帐。

  3、重点搞好土地流转双方对接、洽谈指导、政策咨询、合同签订及鉴证等实质性工作,实行交易全程跟踪服务。

  4、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动态汇报制,及时向县主管部门呈报土地流转动态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

  5、科学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档案。

  6、调解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三)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工作职责

  1、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咨询。

  2、搞好申请受理、信息登记、审核调查、汇总整理、资料报送等工作。

  3、重点做好流转双方基本情况及资料的审查审核。

  4、调解农村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

四、制定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流程

(一)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工作流程

  1、提交流转申请。流转当事人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交申请及有关资料。出让方提交的申请应写明户主姓名、地址、地块名称、四至情况等,同时提交承包经营权属证明、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等;受让方提交的申请应写明姓名或组织名称、流转面积、主要用途等,同时提交个人或法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村级登记审核。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建立基本信息登记台帐,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种信息情况予以详细登记。要严格审核出让方承包地权属证明、四至情况、有效证件等;受让方经营能力、有效证件、主营产业等。

  3、及时汇总呈报。登记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整理汇总呈报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并协助流转双方及时到乡(镇)交易大厅洽谈对接、签订合同。

(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工作程序

  1、接受申请、登记审核。及时接受村服务站或当事人直接呈报的土地流转申请及有关资料,予以详细登记,建立台帐。严格审核所有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等,尤其是出让方承包经营权属、有无土地纠纷和受让方的主要用途等。

  2、发布信息、促进对接。对审核无误的土地流转信息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予以发布,高效、快捷地做好流转双方的对接服务。

  3、科学指导、签订鉴证。乡(镇)交易大厅要侧重加强对流转合同内容的检查把关,保证合同条文合法、合情、合理、真实、有效,正确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签订的流转合同必须经乡(镇)土地流转交易大厅鉴证、备案。

  4、录入资料、建档备案。乡(镇)交易大厅要将已签订流转合同的当事双方的有关各种资料详细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与流转管理系统”;对纸质材料要科学分类、及时入档保存。

(三)需要强调的几个事项

  1、出让方提交的流转土地承包权属证明是指出让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或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若因在94年二轮延包时未及时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也没有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出让方必须提交流转土地四邻签字并按手印的由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后附地亩表复印件。

  2、乡、村两级在审核资料时必须审核原件。

 3、流转合同、委托流转合同及相关附件都必须使用县上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所签订合同要一式四份,除当事双方各执一份外,乡(镇)交易大厅和发包方要各备案保存一份。

  4、属委托流转的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流转程序办理。

五、严格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核心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重点是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我们实施土地流转的总纲,必须依法、积极、稳妥推进。

  一是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要正确处理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积极支持、鼓励、引导的关系,坚决克服完全放任不管、无序流转和行政强迫、违背群众意愿两种错误的极端倾向,真正把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同积极引导、支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政府指导、机制激励、政策支撑、规范管理等服务功能,依法、有序、健康推动土地流转。

  二是坚持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不改变承包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底线,必须牢牢把握。

  三是坚(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持“四荒地”先承包后流转的原则。“四荒地”作为集体所有资产,只有依法按程序取得承包权的个人或经营组织才能进行流转,也就是说发包方依法按程序直接承包给他人或组织不计入流转。

  四是坚持跟踪督查和严格考核。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流转进度的了解、检查和监督,定期通报各乡(镇)进度排队情况。县上要把土地流转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完成好的要予以表扬鼓励,对未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2014年4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