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_机关效能实施方案

“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干部作风,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优化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区“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黄河三角洲国家战略、助推经济跨越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制度建设为基础,强化执行力保障,着力突破思想境界、干部能力、办事效率和体制机制等瓶颈制约。努力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打造一流效能、构建一流环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在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中率先崛起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以依法高效、打造放心安全的饮食用药环境,创建高效便民的食品医药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运作程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作风、行政效能、政务服务方面和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解决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效能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集中推进、两年深化拓展、三年巩固提升”的基本思路,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集中突破2010年,确保实现“ 五个明显”,即干部思想境界明显提升、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行政执行力明显增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思想境界。组织开展好两项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效能建设从我做起”大讨论活动,积极参与“效能**”网上论坛讨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认清面临的发展形势和良好机遇,把握区情特征和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状,对照先进找差距,深刻反思,触及灵魂,切实解决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和业务素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增强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促进医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感,真正把思想、作风、行动统一到实施国家战略、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要求上来。二是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紧扣实施国家战略、率先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主题,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继续实行“一日一题”、“一月一考”和“周五课堂”制度,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竞技竞赛等系列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药品快检等业务知识,努力做到应知必知、应会必会、应为必为、应戒必戒。扎实开展以“学理论比思想、学业务比技能、学政策比业绩、学先进比干劲”为主要内容的“四学四比”活动,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创业的热情、拼搏进取的意志,把激发出来的干劲和智慧凝聚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中去,为实现**率先崛起提供安全的饮食用药环境。健全完善机关考核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实行绩效挂钩,切实纠正干部队伍庸、懒、慢、浮、乱等不良风气,着力解决与实施国家战略不相适应的境界低、标准低、知识储备不足、能力缺失等问题,努力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保证。

(二)改进服务方式,着力提升行政效率。

一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的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初审项目进一步削减环节,简化手续,压缩时限。职能调整后,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高效的餐饮业服务许可审批机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审批程序和相关制度。适时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确保授权到位,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对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流程进行梳理,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图和案件办理流程图。对影响工作绩效和质量的环节,进行优化、整合,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开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在全面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同时,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对涉及食品药品影响大、投入大的项目,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投诉。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深化行风评议活动。

(三)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明确岗位职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监督检查台帐、执法监督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登记簿制度。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做到立、查、审、罚分离。实行案件评查制度。二是强化执法监察,继续开展廉政建设双向承诺活动,加强案件回访工作。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合法、合理、公开”原则,对同类违法行为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处罚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限的空间。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打造阳光政务,本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内容,通过网络、公开栏、办事指南、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四)创新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行力。围绕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体系,以提高行政执行力为根本目的,着力抓好四项机制建设。一是目标管理机制,建立实施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以业绩为主的目标管理体系。实行效能目标管理,将全年工作和机关效能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六定”制度,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定标准、定奖惩,列出每月每周工作重点、计划进度,压茬推进落实。二是督查推进机制。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分局重大事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尤其是要加强对分局2010年六项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察督办。三是行政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暂行)》等制度规定,将绩效考核与行政问责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四是社会监督机制。完善落实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机制,争取在 “百家企业评部门”、“群众最满意和最不满意部门单位(站所)”评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五)加大纠风治乱力度,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整顿机关作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惰气、暮气、骄气、霸气”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结合“从我做起,走向文明”主题活动,开展以执行“文明礼仪规范”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服务提高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树立公仆形象。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三是改进会风文风。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大力精简文件。四是加大效能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集中整治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散漫、吃拿卡要和政令不畅等现象,坚决杜绝行政审批、执法等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定期召开行风监督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对行风和效能的监管。五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及时报区发展环境办、纪检四组备案;
对企业进行检查或采取处罚、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须报区发展环境办审核备案后,予以实施。按区纪委要求,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1日至25日,除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依法确需开展的检查外,不得随意到企业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月至3月),重点宣传发动,提高认识。2月底前,制定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运行表,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3月份,重点组织好效能建设大讨论,开展“四学四比”活动。

第二阶段(4月至11月),着力查问题、建制度、抓整改,促进全面提效。4月份,针对干部思想境界、机关作风、工作效率、行政行为、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有的放矢地抓好整改;
各项效能制度全部整建到位。4月至11月,与“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和“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相结合,开展“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和“问题集中会办”等活动,分层次专项治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12月),总结提高。对机关效能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迎接上级考核验收。适时召开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制定新一年机关效能提升行动计划。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定期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本项工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责任科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牵头、协调的作用,真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分局“机关效能提升行动”办公室要将上级下达的效能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分解落实到各科室、队。各科室、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进度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实现。要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督导督办力度,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分局“机关效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本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努力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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