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2018党风廉洁建设总结

? ? 关于印发《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研究,现将《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以责任为抓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上、管到位上、严到份上。

? ? ? ? **县财政局 ??????????????????????????? ???? 2016年3月6日 ? ? ? ? ? ? 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 ?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县纪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福建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县财政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 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局班子成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必须树立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思想和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责任,领导、组织、部署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组织领导责任。

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检查、一体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定期检查, 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正风肃纪责任。

3、严明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5、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作风。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6、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财政纠风工作,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大对 “慵、懒、散、奢、拖”等问题的治理力度, 促进机关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服务优质。

(三)、规范权力责任。

7、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职责权限,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岗位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公开,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8、推行清单管理。按照县委“五抓五看”和“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工作。

(四)、选人用人责任。

9、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0、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重要制度。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本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本局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五)、宣传教育责任。

11、强化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内宣传教育培训和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每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12、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相融合,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

(六)、支持保障责任。

13、支持执纪办案。自觉接受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执纪办案。坚决查处发生在财政系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14、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和“两个覆盖”,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七)示范表率责任。

15、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弘扬谷**精神,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作廉洁自律的表率。落实“一岗双责”,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局长是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具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责任 1、重要工作亲自布署。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贯彻;
亲自部署安排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和措施,研究解决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亲自上廉政党课,抓好财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对群众反映的财政部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亲自约谈、监督整改。

3、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针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

(二)、带好班子责任 4、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以上人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次,掌握基本情况。

5、加强对各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管。对落实主体现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等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招呼提醒,批评教育,推进监督执纪“四个形态”的落实,强化“两个责任”的追究。

(三)、廉洁表率责任 6、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表率;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7、每年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向县委、县纪委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局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协助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主动承担和落实局班子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2、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组织落实分管任务责任 3、结合分管、主管业务部署,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确保落到实处。

(三)、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4、对分管股室、单位的干部职工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对分管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一次以上,发现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督促及时纠正。

(四)、落实以上率下责任 6、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十个严禁”、“六个不准”等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7、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

? ? ? ? ? ? ? ? ? ? ? ? ? ? ? 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 ? 纪检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担当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向局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局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局党总支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 4.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

5.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6.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办案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严格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强化执纪监督 8.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严肃查处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

五、深化教育预防 10.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廉洁理财。

11.对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六、严格追究问责 1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13.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

14.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七、加强自身建设 15.坚持“学思践悟”,做到知行合一。打造一支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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