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统计表|双滦区

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行政权力清单 2015年9月 双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统计表 序号 部门 名称 许可 处罚 强制 征收 给付 裁决 确认 奖励 监督 其他 总数 1 人口计生局 1 16 1 2 6 1 1 28 双滦区人口计生局行政权力清单 (共28项)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许可 15001 再生育审批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2、《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至第十三条 3、《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 自然人 18个工作日 不收费 行政处罚 151001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无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10000~30000元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151002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无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10000~30000元罚款   151003 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 自然人 无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2条,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10000~30000元罚款   151004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 自然人 无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3条,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20000元罚款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151005 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自然人 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4条,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20000元罚款   151006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5条,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20000元罚款   151007 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自然人 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7条,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3000~5000元罚款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151008 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8条,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处所收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151009 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9条,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 5000~20000元罚款   151010 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自然人 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40条,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 3000~5000元罚款   151011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 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41条,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2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0000元罚款 151012 不按期接受孕情指导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自然人 无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1条,200~500元   行政处罚 151013 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自然人 无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1条,1000~2000元   151014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的处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21条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无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一条,处500~1000元罚款   151015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且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22条 自然人 无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二条,处500~1000元罚款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151016 胁迫、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23条 自然人 无 《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三条,有违法所得的,每人次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处500~1000元罚款 行政征收 153001 社会抚养费征收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自然人 无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6条、47条,上年人均收入夫妻双方各2.5倍征收 行政给付 154001 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金的给付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自然人 无 不收费   行政给付 154002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三千元一次性奖励给付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自然人 无 不收费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确认 156001 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自然人 即办 不收费 156002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 自然人 33个工作日 不收费 156003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 自然人 33个工作日 不收费 156004 收养子女资核审查确认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3条、第6条 自然人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156005 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资格确认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
2、《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省人口计生委、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口联〔2005〕3号) 自然人 18个工作日 不收费 156006 独生子女病残儿及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报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计术服务站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十一条 自然人 9天 不收费 行政监督 158001 在评先、评优、入党、提干、奖励中实行计划生育审查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关于在领导干部选拨任用中做好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03]57号) 自然人 即办 不收费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其它 159001 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政策法规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五条;
2、《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自然人 即办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