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宁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刚才县环保局、安监局和国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总结了过去工作,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个问题。

一、总结成绩,充分认识环保、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等形势政策的新变化 2007年,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步,我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寻找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正确处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耕地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关系,围绕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协助企业搞好重点项目环评、用地手续报批和安评等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可以说,这些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作风总体上都是过得硬的。环保工作以实施污染减排和生态示范区创建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在新上项目主要污染物增排的基础上,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双降”,在全市十二个旗县区中综合排名第四。玉米深加工、生物质发电以及清泉铸件、鑫马铸件等7个重点项目获得上级环保审批。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2项,环评执行率和备案率分别达到100%,环评验收合格率达98.3%。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绿色矿山”创建活动,26家重点矿山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水气声渣等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批循环经济和污染减排项目启动。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死亡35人,比上年下降5. 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1人,工矿企业死亡4人,各项指标均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内运行,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目标,耕地保护和用地管理得有切实加强,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有效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全县耕地保有量11.5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万公顷,保护率达89%。依据划拨用地目录,对2543亩闲置建设用地进行了清查,为12家单位提供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面积12.4万平方米。对1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完善,创造性地完成了2767亩建设用地置换,节省建设用地审批费用近7300万元,缓解了我县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局面。全年共报批农地转用及土地征收15宗,报批总面积1682亩。经营性土地供应12宗,共870亩,实现价款942万元。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矿产资源管理和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宁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暨整合方案》编制完成,通过招拍挂设置探矿权11个,采矿权延续62宗,全县采矿权达164个,地质公园通过自治区级评审。这些成绩是各乡镇、各部门合力攻坚、协调配合的结果,更是各职能部门扎实工作、努力拚搏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充分把握宏观调控新政策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特别是面对国家宏观调控力度加大,政策措施愈来愈严格的情况下,我们还有一些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我们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宏观调控政策的新变化,明确思路,进一步研究在发展中解决资源环境保护,在资源环境保护中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

环境保护是国策,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分析前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将“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作为首要问题提出,把环境保护列入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
“建设生态文明”在大会首次提出,并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一切都充分表明党和国家把环境保护摆上了重要的战略位置。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要求严格,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快速增长,去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成立30年来首次启动“区域限批”行政处罚措施,对4个行政区域和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去年7月份,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去年11月份,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环保总局《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三个方案”、“三个办法”的出台,对节能减排从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被列入党政目标考核的约束性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2008年是全国环保攻坚年。从目前看,环保政策将要发生以下变化,一是对没有完成2007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区域限批”政策,暂停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总局将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二是由于2006、2007年全国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2008年消减目标将大幅调高。为了确保完成大幅消减主要污染物的目标计划,各个落后产能淘汰的步伐将加快。三是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将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对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因此,防治污染、节能减排与企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关乎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县的环境事件也在呈上升趋势,污染信访案件不断增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化解因环境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但依然不容乐观,全国发生重大事故81起,死亡和失踪1193人,同比减少7起、109人。但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员增加,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8起,死亡369人,同比增加1起、106人。安全生产工作已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极其重要的工作日程。为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2007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并从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并施行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这是继1991年,16年以来,再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行修改和完善。这既是一部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又是一部安全生产责任预警书;
既是一把追究导致事故发生责任者的利剑,又是惩治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突出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即,对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二是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都负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职责,特别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三是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职责、任务、内容、权限、程序、时限更加明晰。如过去事故发生单位报告事故,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现在不得超过1小时,县级以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过去对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的时限规定不够明确,笼统规定为不超过90天,现在要求调查时限为60天,批复结案为15天。四是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处罚比较轻,非法生产的单位处罚最高也是10万元;
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责任人处罚最高也是20万元,这对一些企业和个人来说罚得不够“痛”。而《条例》的处罚比较重,如果行政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者不重视安全生产,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刑事责任等。其中的行政处罚既有财产罚,又有资格罚。比如,对事故发生单位最高可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对负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其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这个《条例》处罚很重,发生大事故可能要使企业面临破产,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把一年的收入做为罚款。2007年10月,国务院建立了由监察部牵头,高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和安监总局共同参与的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部际沟通协调会议制度,触犯法律的,由检察、法院按司法解释具体应用法律法规并追究刑事责任。今年1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和监察部公布了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案的2007年5起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这5起事故共造成18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76.24万元。通过调查认定,都是重特大责任事故。非法生产、安全管理混乱、人为制造隐患以及监管不到位,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是这5起责任事故的主要原因。5起事故,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包括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31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66人。其中山西临汾蒲县蒲邓煤矿总经理、副总经理已判无期徒刑,董事长已判20年;
江西上饶“3.17”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事故责任人、山西晋中灵石“11.12”煤矿火灾事故部分责任人已经判刑。

2007年,赤峰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增加。从事故产生的原因来看,大部分属于责任事故。2007年3月27日,元宝山镇铁东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死亡2人。经事故调整查组现场勘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把钩工未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挡车器失误操作,致使矿车在下行至挡车器处时,挡车器与矿车连接销碰撞,使矿车销脱销,造成跑车伤人。间接原因是阻车器设计不合理,失效不能正常使用;
主轮下山中部挡车拦失灵;
该矿擅自改变矿车连接装置,连接销无闭锁装置;
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6月7日,林西县统部镇小井子煤矿发生塌方事故,导致3人死亡。赤峰鲁金矿业石墨矿董事长田一平、总经理陈万森将统部镇小井子煤矿承包给克旗土城子镇太平矿建施工队程玉,其中太平矿建施工队一项目部负责人高斌负责井口土方清理工程,在土方清理施工时发生塌方事故。事故2名主要责任人被刑事拘留。6月24日,松山区碾子沟矿业公司2采区012采场充填料滑落,造成三死一伤。

去年,我县非煤矿山共发生4起伤亡事故,死亡4人。这4起事故都是经过努力可以避免的,其中2起事故是被输送机皮带轮绞住致死。4起事故主要是由于企业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培训不到位,思想不重视、监管责任不落实引起的。这4起事故都属于一般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都由我县进行了处理,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罚款处理。由于考虑到扶持企业发展的需要,我们都按《条例》规定的低限进行了处罚,目的是让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但如果不能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一旦发生较大事故或更大一点的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是“奥运年”,也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国际国内不稳定因素增多。特别是随着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增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和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各种安全隐患增多。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原因就是最大的隐患,治理一项隐患,才有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因此,全县上下,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要吸以全国其它地区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可以说,国土资源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并且把土地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要求不仅要严格保护耕地,而且要把好土地供应的总闸门。2003年,国务院部署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2004年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从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节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随即下发了与《决定》相配套的规章和文件,从土地利用计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控制指标、农用地征转、征地补偿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06年,国务院又以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下发以后,到目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查制度、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耕地占用税、修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执法行动,可以说,2006年以来,不到两年的时间,中央、自治区、市就土地管理召开的会议最多,下发的文件最多,加强土地管理的力度最大。这些新政策有较大的调整和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政府管理责任更加重大 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责任范围。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负总责”: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
对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对辖区内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合规性负总责;
对辖区内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总责。二是严格实行问责制。最明显的特征是,“既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对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发生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都将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对批准“以租代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非法批地查处;
擅自以“以租代征”方式占地的单位和个人,按非法占地查处。

(二)耕地保护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出台了耕地保护考核办法。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分别下发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二是建立了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今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将主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返还给地方,用于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三是调整了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4倍。原来标准,天义镇12元/平米,其它乡镇9.23元/平米,现在调整到天义镇48元/平米,其它乡镇36.92元/平米。

(三)新增用地控管更加严格 一是进一步加强用地计划管理。以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用地计划指标控管的依据。不管是否报批,只要实际发生用地,就要核减当地的用地指标。二是大幅提高了新增建设用地税费标准。首先,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在过去的基础上提高了1倍,从7元/平方米提高到14元/平方米,并要求全额上缴国库。对于未批先占和各种违法用地,必须按照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计征缴费,并在用地指标等方面予以处罚。

今年,自治区下达给赤峰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是400公顷,未利用地指标150公顷。其中市本级控制使用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150公顷,未利用地指标30公顷。下达各旗县区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250公顷,未利用地指标120公顷。除红山、松山两区新增建设用地35公顷外,其余10个旗县区都是3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0公顷,占用未利用地10公顷。这些指标对我县来讲,是远远不够的。

(四)工业用地限制更加突出 一是从供地形式上,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二是从供地价格上,工业用地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其中我县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为每平方米84元,折合成亩是每亩5.6万元。三是从供地对象上,工业用地属于适当压缩范围。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城市申报新增建设用地,要按照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要求,适当压缩工业用地,重点保证居住用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居住用地的比例应不低于70%。四是从工业项目建设上,国家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了重新修订,新修订的《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

(五)土地收支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规范了管理体制。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二是规定了使用范围。土地出让收入只能用于五个方面: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其他支出。三是明确规定不得减免。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六)用地监管措施更加有力 一是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通过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设立了9个国家土地督察地方局。二是监测手段更加先进。国土资源部将通过“天上看、地上巡、网上查”的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态度和决心。对照过去的工作,我县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土地未批先占问题、土地资源闲置浪费问题、土地出让金缴纳不足的问题,这里我就不多讲了,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国家土地政策认真自查,对号入座,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解决好本乡镇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二、今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的重点工作 关于今年的工作,刚才,几个部门都已经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在这里,我再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环保工作 1、完成主要污染减排目标。

2007年我县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2629吨,在新上项目增派1206吨的基础上,比上年净减排6吨,下降0.2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04吨,在生活增排72吨,工业增排58吨的基础上,比上年减排200吨,下降12.47%。根据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到2010年,我县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要分别控制在3860吨和960吨以内。今年我们确定的目标是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控制在2761吨以内,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控制在1253吨以内。截止2007年底,从理论上讲,我县二氧化硫排放还有1231吨的容量,这只是根据我县2007年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与“十一五”期末的数值差。但现实上,我县在2007年还有一部分建成但未投产的项目,这部分项目已经将我县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占满,今年投产后将实际排放,考虑到这个因素,我县二氧化硫也没有容量可言。化学需氧量已经没有容量,并且今后三年需要净减排444吨,年均148吨。因此,我县今后发展所需的环境容量要从消减指标中解决。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区人口的增加,我们每年还要新增一部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初步预测,今年新上项目将增排二氧化硫277吨,生活和工业将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291吨,在主要污染物大量增加的同时,要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下降,特别是化学需氧量指标的净下降,压力较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环保形势,正视困难和问题,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妥善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抓落实、抓基层、抓细节,千方百计减排污染,开创新局面。要加大力度,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尽快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动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树立能源资源厉行节约意识,加强资源开发的科学规划和有效保护,加快转变资源开发方式。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监督、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将2008年减排任务分解到企事业单位,并签订责任状,确保污染设施稳定运转,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分解到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工程,对减排单位实施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要增加污染物排放现场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凡是污染物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三是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总量前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上“两高一资”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上。对新上项目要在积极实施项目审批的同时,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提高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和项目验收率,本着“多还旧帐,少欠新帐”的原则,切实做到项目建成一个、验收一个、达标一个。对“未批先建”、“建而不验”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决不能由于个别环境问题,导致全县的项目被限批,给我县的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四是要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要求,及时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为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五是严格按国家标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第一号公告,去年全国1178家城镇污染处理厂投入运营,我县污水处理厂是内蒙古自治区30家之一。要求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运行。公告要求社会实施监督,天义污水处理厂今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与市环保局联网。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要求,要在5月底前完成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批复,6月份开始按新标准收取。同时,燕京啤酒、双赢化工、天宇化工、塞飞亚等重点企业要加快在线监测设备购置、调试与试运行,上半年所有在线监测设备要按时与市环保局联网并投入运行。六是进一步加强天义城区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年底前,全部取缔建成区范围内餐饮、洗浴行业原煤散烧炉灶;
取缔建成区范围内1吨及1吨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改为燃用清洁燃料锅炉。进一步完善四大热力公司脱硫设施,加强监管。

2、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每10年进行1次,今年是第一次。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10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了国务院508号令,公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我县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从各乡镇、各部门抽调54名普查员和14员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上岗,从3月份已经开始入户调查,到4月底,完成污染源普查现场调查工作。从5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录入和现场核查等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要保证普查经费,保证普查所需人力、物力,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3、继续推进蓝天碧水工程。

继续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全力组织实施“蓝天、碧水、宁静、清洁”四项工程,确保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有明显改善。一是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推广使用气、电、油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使燃煤污染源整治工作收到更好的成效。加强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对建筑工地等易产生粉尘的场所进行清理整顿。要做好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识发放工作,环保部门要严把年检环保达标关。严格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新建一处水源地,取缔水源地排污口。二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村、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
做好第一次全市土壤现状调查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利用,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完成矿业开采生态恢复和治理工作,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二)安全生产工作 2007年,我县虽然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和行业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安全基础比较薄弱。三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机构不落实、人员不落实、工作不落实、经费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特别是今年3月12日,生鑫矿业在维修尾矿库溢水管路时,发生塌方事故,导致2人死亡。今年市里下达我县煤矿和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7人,一季度就达到了28.6%,全年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扎实有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民生问题,安全第一;
安全问题,生命至上。安全生产,说到底是一个尊重生命、关爱生命、保护生命的问题。当前的安全生产已构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我们要设身处地地去体会。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今年要重点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这是最根本的。只有企业积极主动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提档次,上水平。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指导、引导、服务的同时,必须适时使用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强有力手段,体现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如自治区安监局提出,非煤矿山企业,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3-12个月。通过这样的必要手段,加大企业事故成本,让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算一笔账,使企业真正重视安全生产。

三是继续实施专项整治。今年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以及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毫不放松非煤矿山以及其它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重点整治。煤矿的事故绝不是小事故,特别是我县四龙地区,经过多年的开采,采空区多,一个矿区多个采矿主体、相互贯通、相互影响安全,安监、国土资源和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排查和治理隐患,确保安全。上周六,4月12日10时15分,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村第三煤矿发生一起因违规非法生产导致的瓦斯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失踪,2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事故发生后,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全市77家煤矿全部停产进行整顿。道路交通要加强道路黑点的排查治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严厉打击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四是全面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排查问题解决不好,安全生产工作就难以取得实效。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是排查要认真。各乡镇、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整治要坚决。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指导企业及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三是成果要巩固。对于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整治效果,实现长治久安。

五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着眼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程序和制度,包括准入程序、淘汰程序、监管程序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程序办理。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包括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预案,对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和演练,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要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各乡镇,特别是各企业,要充实专业监管人员,抓紧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当前的经济体制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大量农民工不经培训便加入产业工人队伍,且岗位不固定,流动性非常强。这种现状给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带来很大挑战。今年要从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农民工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浅出,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三)国土资源工作 1、加强耕地保护和用地管理。

在耕地保护上,要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确保全县11.5万公顷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万公顷,实现保护率90%。我县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工作去年11月份启动,各乡镇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今年的3月份基本结束,现已上报到市政府和自治区进行审批。今后,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经市、自治区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调整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和个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林地行为。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要加大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成全县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土地年产值测算报批工作,为今后征收土地提供依据。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必保5月份通过自治区验收,6月份公布执行。

在用地管理上,一是争取尽可能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并做好项目落地工作。一方面,全国范围内,建设用地指标较少;
另一方面建设用地控制严格,现在的建设用地指标均由中央审批给各省级人民政府,再由省级人民政府将用地指标分批地方政府,一年一批,当年不用过期作废。因此,我们在争取尽可能多的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也要将当年争取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这样既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也有利于我县经济的发展。二是盘活存量,集约用地。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要在进一步清查的基础上,进行盘活,用于项目建设。同时,在引进项目上,要选“大项目”,而且是投资强度高的企业,要追求每亩工业产值和提供就业岗位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小区建设标准厂房,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一律进标准厂房,做到集约利用土地。三是要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根据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2、矿产资源秩序整顿规范。

矿业经济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年要进一步依法加大开发、整顿和规范力度。要坚持一手抓勘探,一手抓深加工;
一手抓资源支撑,一手抓链条拉伸,带动采选和冶炼两个环节,实现矿产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加大勘探力度。要继续支持社会资金进行风险勘查,力争新投入勘探资金不低于去年,争取再发现一批新矿山。对异常区域探矿权实施招拍挂,进行统筹规划,加快开发步伐。二是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化矿山。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的要求,切实落实资源整合规划,集中治乱、治小、治散,在6月底前重点完成陈家杖子矿区资源整合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全县所有矿山逐个进行实地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尤其是要加强重点矿区清查力度,对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关闭的必须关闭,不能因为一个或几个矿山而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要加强花岗岩附矿物开采的管理,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一律不得私挖滥采,乡镇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国土、林业、水务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县矿业秩序稳定好转。四是规范开采秩序。健全完善矿山开采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严厉打击矿业违法行为。建立矿山勘查开采月调度制度,全面掌握矿山勘查开采进度。严格矿山“三率”管理,坚决制止采富弃贫、破坏环境的掠夺性开采,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对探矿权人不按勘查设计施工、采矿权人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以及回采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上报登记机关吊销或注销勘查、采矿许可证。继续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水平。五是加大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力度。继续以道虎沟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开发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化石保护设施,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盗挖行为。完成国家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力争年内通过国家级评审。加快“跑部进厅”,争取资金到位,完成地质博物馆主体工程建设。

3、第二次全国土地大调查。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大调查的通知》精神,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工作从2007年7月1起开始实施,2009年10月31日前,要以旗县为单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县城所在地的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联通国家的“自治区——盟市——旗县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资料。我县地类复杂、土地权属多、土地利用建库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给予高度重视,克服各种困难,切实解决土地大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4、土地整理和置换。

土地整理是国家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目标,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国家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农村土地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土地利用状况,达到农用地增产增收的目的。2003年以来,我县共争取实施国家土地整理项目4个,累计到位土地整理资金1568万元,整理土地2.6万亩,新增耕地 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一是头道营子土地整理项目,国家投资866万元,整理土地524公顷,新增耕地51公顷;
二是八里罕平房土地整理项目,自治区投资100万元,整理土地80公顷,新增耕地2.5公顷;
三是大明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总投资1522万元,整理土地120公顷,新增耕地8.4公顷。以上三个项目,前两个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明年要通过验收,第三个项目是新争取来的项目,从今年开始实施。所涉及乡镇要全力做好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土地整理的技术操作规程,按部就班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通过上级验收。同时,各乡镇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新的土地整理项目争取工作,今后五年,土地整理规模要达到8万亩,投资达到8000万元,力争实现每年有一个万亩以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理项目落户宁城。按照自治区《建设用地置换办法》要求,按规定、按程序继续做好土地置换工作,更多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建设用地指标。

三、以积极、开明、务实的态度,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今年,国家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实施从紧的信贷政策,项目准入门槛抬高,建设程序更加规范和严格,环保的压力、土地的压力、资金的压力、节能减排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对此,各乡镇、各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处理好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的关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一方面,要按照国家要求抓好节能降耗减排、耕地保护等工作。新建项目在节能降耗减排、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等方面要有足够的投入,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节约、安全的有关要求。国家对新上项目严把入口关,要求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发展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新上项目,要选择好项目和业主,我们不能一手淘汰旧“五小”,一手又建设新“五小”。要从我县发展实际出发,高起点、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真正将招商引资与集约节约用地、节能降耗减排结合起来,进行同步规划,同步推进,提升我县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

另一方面,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宏观调控形势下,如何为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今年自治区提出,虽然土地、环保的压力大,但只要是符合产业政策的大项目、好项目,在自治区权限内,土地要保证,环评要保证,核准要保证;
权限在国家的,自治区有关部门全力帮助争取。我们也要研究好当前宏观调控政策紧缩的形势下,如何做好服务的问题。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发展这个大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开明开放,进一步振奋精神,进一步真抓实干,主动献言献策,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好用水的问题、用电的问题、用地的问题,使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顺利进行。对手续不全的项目,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业主办理各项手续,使业主在我们这里放心发展,顺心发展,舒心发展。

同志们,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工作,任务很重,责任很大。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富民战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任务,为促进宁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