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单招用高考准考证报名

篇一: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定稿)

class="txt">一、考生为什么要参加高考报名?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含全国统考、对口招生及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均须通过报名采集考生报考信息、头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编排考生号,用于编排考场、建立电子档案和录取等工作。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课考试、录取和进行电子备案的重要信息之一,对每位考生来说是惟一的。

二、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统一报名,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行组织报名。

三、哪些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

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学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四、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⑶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

1.60米以上。

(二)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其他报名条件,

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五、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应注意哪些事项?

按教育部要求,拟报考国家、高校和地方三个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户籍地报名。其中,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变,考生须具有户籍地3年连续学籍并实际就读。其他要求和地方专项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三个专项计划资格认定办法将按照教育部2016年规定另文部署。

六、报名时间及相关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四个阶段。

考生在2015年11月19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hebeea.edu.cn),从主页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进入“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在点击“考生登录”入口中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也可通过https://gkbm.hebeea.edu.cn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

名,并于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用,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月29日17时关闭。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否则不能申请高考合理便利。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由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七、拟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需在网上填写相应的考生特征。拟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要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申请。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现场确认是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按

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拟享受其他优先录取照顾的考生,须按照冀招委普﹝2015﹞4号文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

八、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日期和地点。

2.准备好有关证件: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有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同等学力证件、证明。拟申请享受2016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的介绍信。尚未安排的转退军人应有民政部门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有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的全面鉴定。

3.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4.报名费。

5.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领取相关招生简章。

九、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考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

篇二: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

ss="txt">制造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装备制造大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装备制造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装备制造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7名。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议决,一般性事务主任和副主任商定。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装备制造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考务组织实施组、命题阅卷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河北单招用高考准考证报名)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各分考点设相应的考务组织实施

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考务组织实施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大类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装备制造大类专业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组织。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4.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推荐。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10:00时至3月14日10:0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6日12时—3月28日17时进行缴纳考务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缴费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到河北省内中国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交费。缴费代码为2080,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收款单位为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请考生交费后自行打印并保存好交费回执条。

(五)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8日08:30-17:30到考点所在院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凭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阶段教育专家、参加联考院校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水平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装备制造大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水平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设置五个考点:

第一考点 面向邢台、邯郸、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邢台市桥西区;

第二考点 面向石家庄、辛集、保定、定州,考点设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

第三考点 面向张家口、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张家口市高新区;

第四考点 面向沧州、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沧州市运河区;

第五考点 面向唐山、秦皇岛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唐山市路北区。

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职教中心)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含其他考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联考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考生认同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须参加文化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适应性考试

职业适应性考试由该大类专业联考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总分390分,采用笔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陈述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与专业认知。专业认知侧重考核学生对自然科学常识和装备制造大类相关专业的兴趣及认知程度。

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机械类或电工电子类对口升学考试的专业成绩代替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普通高中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的中职考生、跨专业类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的中职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录取。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免试成绩折算办法:文化考试计33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计357分。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招生院校公示后于3月29日前向联考办公室提供免试考生相关事项,由联考办公室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装备制造类专业单招联考办公室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教师组成命题阅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篇三: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单招院校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ss="txt">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作好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将承担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组考工作。为确保我省学前教育专业联考单招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河北省2016年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单招联考(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由相关院校领导成立“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同时负责本校单考单招的考务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

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联考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联考工作。

2.命题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知识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的命制。

3.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

4.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试卷批阅。

5.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录入和报送。

6.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1)色盲、口吃者不宜报考。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质、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金额及方式: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25日—3月31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

缴费方式: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开户名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开

户行:农行石家庄西城支行;账号:50356001040028167,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现场缴费。

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四)准考证的发放

参加学前教育专业联考单招和我院单考单招的考生,完成缴费后于 4月 5日 8:30时—5日16:30时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或由报考院校集中领取。

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会考成绩单。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

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

(1)文化知识考试命题

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为方便考生合理安排联考单招的行程,特对不同类型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具体时间做出如下规定:

(1)4月6日上午参加文化水平测试的考生,于4月6日下午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4个地市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有效的文化水平免试考生,于4月7日上午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3)其他地市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有效的文化水平免试考生,于4月7日下午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地点

考试安排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主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