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工会作用|发挥工会作用

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工会作用 7月18日,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隆重召开,县委书记作了《解放思想,突破常规,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的讲话,何书记的讲话客观公正的总结了上半年**在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的各方面取得的辉煌成果,谋划了未来下半年的发展方向,整篇讲话让人耳目一新、精神振奋,让我们看到了**的希望和美好未来。作为一名来自群团部门的人大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超常规、可持续、再跨越”的发展思路,结合工会自身工作特点,找准切入点,积极主动地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中去,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积极发挥作用。

一、要加强农民工工会组织建设 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这是中央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动员农民工积极投身“十一五”、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一方面,要加大吸引和服务农民工的力度,不断激发他们参加工会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成立总工会,及时把工会组织建设延伸到社区、村(组),努力探索基层工会的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逐步构建起城乡一体的工会组织新体系。

二、提升素质,着力培植新农村建设的主动力军 建设新农村,最难的是缺人才。当前,农村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纷纷进城务工或就地创办企业,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因此,切实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利用我们新市民培训学校,组织他们学理论、学文化、学技术,并积极支持他们回村创业,将资金、观念、知识和技能带回农村,推进乡村生产发展文明建设和民主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这才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之策。

三、维护权益,着力激发新农村建设的内动力 农民工是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动力”。能否调动和发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去年以来,中央领导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重要批示,意义重大而深远,积极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健全工会维权网络,推动形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化格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使工会更好地从源头参与维权,更好地实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继续做好免费向农民工提供法律代理和咨询服务,畅通农民工的诉求渠道,及时救助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
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合同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等各项权利。同时,扎实开展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四、扶贫帮困,着力强化新农村建设的助动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要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同时,也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帮助和扶持。工会作为党**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和支持农民工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利用我们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这个窗口,通过开展“送政策、帮解困、扶就学、助医疗、促就业、保稳定”活动,叫响了有困难找工会这个口号。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方略,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工会一定会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发挥优势,为我县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