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学习提纲|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省“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学习提纲 ? 在6月10日闭幕的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通过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专项配套实施方案,形成了“1+17”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从而用一套纲举目张、总分结合、成龙配套的“扶贫盛宴”,扭住扶贫攻坚的关键点,瞄准精准扶贫的“滴灌”口,打出精准扶贫“组合拳”,为我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明确了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省上要求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群众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市、区)实现脱贫并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

“1+17”的“1”指的就是《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意见》的总体要求是:紧盯努力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深化拓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城乡一体化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区域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六个精准”,即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其中,对象精准就是规范建档立卡,以58个片区县为主战场,兼顾17个“插花型”贫困县;
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225个特困片带和6220个贫困村、97万贫困户、417万贫困人口,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
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
实行脱贫销号,加强政策衔接,将返贫人口及时列为扶贫对象,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列出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明确脱贫措施,找准贫困群众最期盼、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挂图作业、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

? 目标精准要求从2015年到2020年,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
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内容精准包括完善基础设施、壮大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三个方面。其中,完善基础设施包括村道硬化、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农电保障、信息网络、异地搬迁、生态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整治;
壮大富民产业包括特色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展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扶贫、卫生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救助保障。? 方式精准包括改革扶贫机制、融合双联行动、创新投入方式、强化金融支持和统筹社会帮扶。? 考评精准包括健全精准评估机制,对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片区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完成减贫 “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给予一定奖励;
对扶贫成效显著、减贫“摘帽”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予以提拔;
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市县乡领导干部予以重用;
对在精准扶贫中表现优秀的省市直部门各级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严格执行“逢提必下”制度,拟提拔的干部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健全惩戒约束机制,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
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
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要且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追责。? 保障精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人才支撑和转变工作作风。? “1+17”的“17”指的就是有具体目标任务指标,涵盖组织、交通、住建、水务、教育、扶贫等14个部门工作,包括水、电、路、房、教育、卫生、文化、金融、电商等在内的17个专项扶贫方案。其中,饮水安全主要涉及水务部门,要求2015年解决全省农村180.5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2017年前全面解决建档立卡的1107个贫困村、118万人的饮水安排,对未通水到户的26万贫困户全面通水入户;
到2020年底,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使贫困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农电保障主要涉及供电部门,要求用两年时间全面解决尚未通动力电的891个贫困村、2404个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问题,实现贫困村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约2千伏安的目标;
到2015年底全省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93.91%;
到2016年底实现全省6220个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100%。交通扶贫主要涉及交运部门和发改部门,要求2015年至2020年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3万公里、 “千村美丽” 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1万公里、农村路网改善工程1万公里,建设农村公路共5万公里;
到2017年实现全省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比全国提前三年完成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
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危房改造主要涉及住建部门和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求从2015年开始,每年完成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14万户;
到2017年,完成包括**、**、**革命老区14.9万在内的4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任务;
到2019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的63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易地搬迁主要涉及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要求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力争2015—2017年完成62.4万群众异地搬迁任务,2018—2020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生态环境主要涉及国土、水保、林业、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一是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要求到2017年,完成贫困县商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5万亩,完成规划的8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
到2020年,在贫困县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10万亩,完成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预防地质灾害。二是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要求到2017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17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7.?94%;
到2020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31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64%,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三是草原生态保护。要求到2017年,贫困地区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52%以上;
2020年达到53%以上,草原沙化、鼠害、超载过牧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四是村容村貌整治。要求到2017年,55%以上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
到2020 年,所有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有效改善。富民产业主要涉及发改、农业、畜牧、人社、财政、林业、商务、金融等部门,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等富民产业,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有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阶段性目标。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比2014年底增加2220元左右,其中特色农牧业贡献92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100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20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10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5.3%;
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左右,比2014年底增加5200元左右,其中特色农牧业贡献200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250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50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20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5.5%左右。电子商务主要涉及工信、商务、工商等部门,要求2015年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的贫困乡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和移动宽带,绝大多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从2018年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全省贫困地区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高,4G网络全面覆盖。教育扶贫主要涉及教体、发改、财政等部门。一是学前教育。要求到2017年,在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 ?0%。到2020年,实现金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贫困地区家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二是义务教育。要求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
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三是职业教育。要求到2017年,每年约有8万名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和4.6万名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
到2020年,在每个市(州)重点办好1-2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的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通过多种个途径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卫生扶贫主要涉及卫生、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求到2016年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
从2016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
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
到2017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
2015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额提高5个百分点;
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文化扶贫主要涉及文广、财政、教体等部门,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末达标的63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
完成6195个贫困村综合性交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社会救助主要涉及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一是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要求2015年在已提高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将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192元/人 ·月再次提高到234元/人·月,即由2304元/人·年提高到2808元/人·年,实现政策性脱贫;
将农村低保一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46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75元/人·月,即由2952元/人·年提高到3300元/人·年;
2016年-2020年,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贫困;
对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二是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2015年完成全省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
2016年-2020年,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金融支持主要涉及财政、金融等部门,要求从2015年开始,以全省97万户、41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通过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贫困户贷款贴息政策,推广贫困户小额贷款保险,发展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等措施,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劳动力培训主要涉及人社、扶贫、教体、农业等部门,要求到2017年,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百片千村”贫困人口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为重点,实现精准培训全覆盖;
到2020年,以新成长劳动力和贫困人口中有技能提升需求的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实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
2015年至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使每个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拿到职业资格证书。人才支撑以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为主战场,聚焦贫困县、乡、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实施 “八大行动”(千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副厅级及副厅级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行动、干部能力素质锻造行动、引进金融和科技人才行动、专业技术人才对口帮扶行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行动、大学生村官精准扶贫建功立业行动、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行动),建立“两项机制”(干部人才支持计划资金保障机制、精准扶贫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力争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使每个贫困县(市、区)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
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单位选派干部组成,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以及有对口帮扶任务的干部力量,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常驻干部3-5人,确保所有贫困村都有工作队驻村帮付;
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一次性整合到位,由省、市、县委组织部门把原来在非贫困村任职的挂职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调整到贫困村任职,同时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力度,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分配到贫困村工作,确保年内实现所有贫困村挂职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全覆盖;
工作队长由双联单位选派干部担任;
落实省委关于干部“逢提必下”的制度,驻村满1年以上的工作队长和队员,其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实行双联干部轮流驻村时间累积制度,在3年内驻村时间累计达到1年以上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要求是帮扶对象精准聚焦、目标任务精准对接、帮扶内容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精准到位、夯实基础强化治理、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实绩考核要求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坚持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检验和考核干部政绩的重点,着力在扶贫开发主战场培养干部、考察干部、选拔干部,把扶贫攻坚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
以年度集中考核为主,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
考核组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市(州)党委、政府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州)有关单位参加;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得分按百分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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