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招生计划汇编

陕西招生计划汇编

2016年在陕西招生的各大学招生计划汇总

2016年陕西省各大高校招生计划

1.西北大学

西北大学在全国招生3400人,本省招生1775人;天津招生40人,湖北招生50人,辽宁招生50人,湖南招生65人,山东招生79人,云南招生50人,福建招生45人。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全国招生4986人,本省招生1122人,其中文史类招生46人,理工类招生1065人;贵州招生86人,青海招生36人,内蒙古招生90人,新疆招生93人,安徽招生215人,河南招生300人,福建招生118人。

3.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在本省提前批本科计划录取196名,单设批次300名(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160名,地方农村专项计划140名),本科一批计划录取2649名(理工2559名、文史90名),高职(专科)批次计划录取650名(分类考试已录取99名);黑龙江招生19人,福建招生57人,北京招生6人。

4.长安大学

其中理工计划招生5735人,文史类计划招生320人,艺术类计划招生115人,体育类计划招生30人。另招少数民族预科94人(理工类,含新疆两年制协作计划34人)。

2016年按照21个专业类+19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全校有57个专业整合为21个专业类进行大类招生,合计计划4277人,提前批招生计划分为武警国防生80人(理工类),工科试验班120人(理工类)、日语20人(文史类)。

5.陕西中医药大学

陕西中医药大学在全国招生2327人,其中本省招生1983人;湖南招生15人,黑龙江招生10人,浙江招生15人,海南招生10人,广西招生15人,河南招生24人。

以上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16年陕西省各大院校招生计划,以上招生信息由小编收集整理,其来源于各高校官网,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参考,更多高考志愿填报资讯请关注三思教育网。

陕西招生计划汇编

招生计划汇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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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供的是对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下达的2016年普通高校在陕分科类、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汇编,共分为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专科、单设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艺术类和高职教育单招9部分。为便于考生理解计划信息中的相关信息,现做如下说明:

一、院校及专业有关情况说明

院校名称前的四位数字为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后的数字为其在该科类、该批次招生计划总数;专业名称前的两位数字(或英文字母)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名称后如有加注,注明的内容包括有培养方向(或目标)、学制(本科未注明者为4年,专科未注明者为3年)、外语语种(未注明者为不限外语语种)、口语要求(要求提供外语口试成绩的注明为“加试口语”)、教学地点(未注明者,院校地址即为教学地点)、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暂未确定的为“年收费待定”)等信息。

二、提前批本科计划说明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和专业。此类计划按照投档录取的顺序依次分为A、B、C三段。其中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和专业;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C段为除军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和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之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

(一)军队院校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规定,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 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2.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3.军队院校录取批次按照教育部、中

陕西招生计划汇编

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规定执行。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省军区统一安排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

军队院校各专业培养目标后如注明“合训”,意思为“学历教育合训、任职培训分流”组训方式,即将军队院校按该组训方式招收的初级指挥干部学员安排在学历教育院校,用4年时间完成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和军政基础训练后,分流到相应任职教育培训的院校,一般用10个月时间针对拟任指挥岗位完成任职培训。培养目标前如注明“指”,意思为指挥类专业,注明“非指”为非指挥类专业。体检结果“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录取到“指挥类专业”或“非指挥类专业”,仅为“非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类专业。

(二)国防生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规定,北京大学等50所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是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的报考条件与军队院校保持一致,同时必须参加由陕西省军区统一安排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以及体能测试。(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各专业培养目标前如注明“指”,意思为指挥类专业;注明“非指”为非指挥类专业。体检结果“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录取到“指挥类专业”或“非指挥类专业”,仅为“非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类专业。

(三)暂无军籍的军队院校

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规定,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4所院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中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凡报考上述4所院校的考生,应参加陕西省军区统一安排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与体能测试(与其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四)公安司法类院校及专业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仅须参加面试和体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治安学(文、理)、禁毒学(文、理)、警犬技术(文、理)专业和侦查学(俄语,文、理)专业,公安海警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专科专业执行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要参加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免费医学定向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6]1号)规定,延安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和西安医学院3所院校招收免费医学定向生,学费全部由国家承担。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被录取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学生。具体条件为: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办将所有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的考生信息分发给相关市、县(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B段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计划按“定向XX县区就业”编制,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对就业区域进行选择。

(六)免费师范生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收的免费师范生(含自主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本科C段,专业名称后注明“免费师范生”,面向全省招生。通过6所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C段第一志愿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西安文理学院招收的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面向全省招生、毕业后在西安市各区县安排就业。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本科C 段,高考总分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学生取得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后,由西安市有关部门按照入学时签订的教育培养协议安置就业。入学后就读专业全部为学前教育。计划按“面向XX区县就业”编制,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对就业区域进行选择。

(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填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院校代号1017)志愿的考生,须通过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政审和面试。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电话:029-85582842。

三、提前批专科计划说明

(一)定向培养士官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文件规定,西安航空学院等13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分应届、往届);2.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3.政治要求与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规定;4.高考成绩达到陕西省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计划安排在提前批专科。填报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面试和政治考核。考生入学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在完成高校的相关课程,且能够胜任士官岗位,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合格后,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法,由兵役机关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

(二)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陕西邮政系统定向培养的邮政订单生,执行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计划安排在提前批专科。考生需要通过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组织的面试,入学后需与陕西邮政及学院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311-85998903、85998905。

四、单设本科批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说明

单设本科批次是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分A、B两段。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北京大学等高校面向我省56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定向招生;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西北大学等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我省65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定向招收农村学生。只有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

单设本科批次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所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都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并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自主招生计划说明

自主招生(含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供高考成绩达到有关院校要求、通过高校资格审核及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填报。考生根据本人公示的高校和专业名称,在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高考招生计划栏公布的自主招生高校与专业信息中,查找对应的专业代号及专业名称,所有专业均无计划数。查找不到对应专业的考生应及时与拟报考高校联系,核实专业后报省招办。否则,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自主招生志愿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分A、B两段。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仅供我省65个国家和省级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农村考生填报。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经过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本科C段第一志愿。

六、定向招生计划说明

专业名称后注明“定向××就业”,是指报考该专业且被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须到所指定的部门或行业就业。此类定向就业的招生范围为全省所有考生。

  专业名称后注明“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到县(区)招办领取并填写《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收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录取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仅依据考生志愿、还是依据志愿并参考上述申请书,由招生院校决定。

解放军理工大学在本科二批的招生计划为定向人防系统就业,招生范围为全省所有考生,考生录取后无军籍。

七、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教育部规定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为面向全国招生。因此,本汇编中上述42所院校(专业)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均未标明招生计划数。其中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13所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为: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对参加本校专业课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不编制来源计划。本汇编中除以上所列院校(专业)外,其他未标明招生计划数的院校(专业)即属此种情况,符合我省相关规定,参加这些高校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按公布的专业填报其志愿。

(一)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汇编中艺术类专业名称后如只注明“美术类”、“播音编导类”,统考合格考生即可分类填报;如专业名称后注明“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且“须校考合格”,须统考和校考均合格考生方可填报。

  (二)省内高校音乐类、舞蹈类实行联考,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省内院校相关专业志愿,院校招生专业要求的联考成绩类型在专业名称后注明(例如:使用陕西省联考“音乐学A1”成绩)。

(三)省内高校表演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

  (四)省外高校除美术类、播音编导类外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部分省外高校未组织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要求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在其专业名称后进行了注明(例如:使用陕西省联考“音乐学A1”成绩),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其志愿。

八、院校录取批次说明

各院校在陕招生录取批次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院校在陕录取的实际情况,经院校申请、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的。有的院校在陕录取批次与在其他省份所安排的批次不同,在彻底取消本科批次设置之前,此类现象属正常情况。关注院校在不同省份录取批次安排情况的考生,应直接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慎重作出自己的选择。

九、高职教育单独计划说明

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计划招收对象为参加我省单独组织命题考试的“三校生”(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汇编中分本科、专科公布计划。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录取安排与提前批次在同一时间段。

 

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考生填报志愿除严格按照本汇编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外,务必高度重视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查阅。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研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避开自身条件受限的院校和专业。因自身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又坚持要报考此类院校和专业,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汇编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汇总。本说明中有关招生政策等未尽事宜,请参阅《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6〕17号)及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适时发布的消息。对于本汇编中存在的不当之处,一旦发现将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页面及时发布更正信息,望广大考生见谅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