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分公司协议书

篇一:建筑公司分公司承包合同

txt">合作拓展业务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公司 (总公司)

乙方: 公司 (上饶承包人的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拓展建筑市场业务,商定甲方在上饶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立足上饶,面向全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平等自愿,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区域:上饶市。

二、经营项目范围:甲方所有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若公开招标或甲方己派员联系的业务、已跟踪的业务,乙方不得参与竞争,以信息反馈记录为依据)。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千万元。总公司对分公司给予扶植政策,鼓励分公司在上饶创造业绩、扩大公司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指标:上缴底数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或施工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乙方出资承揽施工项目,每年保底管理费外,在承揽工程超过1亿元业绩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额的 收取管理费。

4、由分公司联系跟踪运作,总公司出资并施工的项目,其利润分配原则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得利润的 和 。在承包合作经营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经营区域内直接承揽与分公司经营业务冲突侵害乙方区域经利益。

5、合同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6、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经营期内,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及鲁班奖的视投入资金精力确定。

六、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提供在上饶工商部门注册分公司的证件及合法手续,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驻上饶分支机构备案”和政府建设职能等其他部门要求办理的入市备案手续和中标施工备案手续。负责提供乙方承接业务和拓展市场投标、施工项目报建、与业主函件、验收所需的印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其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投标。甲方为乙方办理投标所需的各项证明书。

b、按照上饶市场需要为乙方在上饶开立总公司一般转账账户,缴纳上饶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上饶开立的一般帐户银行印签章。 c、甲方保证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帐户,不挪用乙方投标保证金。

d、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e、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开具银行保函的: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f、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乙方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甲方应及时办理手续。

2.乙方职责:a、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b、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协助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度的年检工作。

c、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

d、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合同、质量、技术、安全、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回避经营风险,确保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

e、负责按甲方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班组,并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合同约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g、负责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一切保险,并按照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或个别有意刁难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它:

1、为保证本合同实施,乙方应备足资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年承包费用,并在三日内准备好分公司办公房屋,待甲方办理完毕分公司、入上饶各种备案手续后三日内将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帐户。总公司为乙方开具经营年承包费收据。

2、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中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或到上饶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具体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过程中需对外签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购货合同等,原则上不以分公司的名义签定,如确需签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且甲方有权监督。

4、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有乙方出资。

5、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名义的上饶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进行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6、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工程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诉讼和协助,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错过有利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则甲方负责相应责任。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将人事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项目经理、工程师和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

8、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10、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乙方回收债权,乙方可继续使用公司相关手续。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建筑公司分公司协议书)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严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否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公司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无条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自乙方办自行理完毕入上饶手续,乙方领取《建筑业企业进上饶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并缴纳保底年承包经营费用后合同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执2 份,乙方执2份,并经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篇二:建筑公司分公司协议书 2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拓展厦门市建设市场业务,甲方决定在厦门市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公司经营区域:厦门市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厦门市。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以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为准。

三、分公司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任职期限:乙方在分公司的任期暂定为三年,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为合格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续签期也为三年。

五、分公司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厦门市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分公司签订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工程量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缴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一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三年,分别为:乙方2012年上交7万元,2013年上交10万元,2014年上交15万元。当年年初(新历2月底)一次性交清。甲乙双方通力合作达到双赢效益良好,可面商酌加乙方当年上交定额。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1%以内,轻伤事

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六、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在厦门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办理“建筑企业进入厦门市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2、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厦门市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在厦门市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3、为分公司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国家住建部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定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报总公司备案后,总公司及时配合分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4、按照厦门市市场需求要为分公司在厦门市开立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厦门市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分公司财务人员使用在厦门市开立的一般转帐账户。

5、分公司全套印章(分公司行政章、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由乙方保管,并做好盖章的登记工作,签批盖章的权力一般情况下为乙方;不得用分公司印章签订工程合同、出具欠款凭证、对外担保赊欠材料等违返总公司印章管理工作。

6、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7、甲方应根据工程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除国家税务总局及福建省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国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缴纳税款,地税由分公司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查验分公司完税证明。税收在工程款转入时扣除。

七、乙方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5、负责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保险;并按照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分公司承接工程的合同,由乙方本人先和建设单位签订草案,报甲方法人最终签定正式合同。

7、分公司与所属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协议》应报甲方备案。分公司所属项目部资金拔付要严格按财务手续办理,每笔工程款要有分配单,乙方负责资金分配的落实,随时掌控所属项目部拖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等费用情况,并负责督促项目承包人还款。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能守信如期发放农民工工资,违反甲方规定不按时缴交管理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造成甲方执照、资质、安全等证照不能常态使用或损害声誉(如被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及证照降级、扣留、吊销等),乙方应承担经济处罚,恢复证照正常及由其引起的所有费用,并补偿甲方受其影响的经营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分公司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3、在乙方负责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分公司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分公司进行诉讼,甲方协助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九、合同终止结算:

1、乙方任期届满,双方未续签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清理债权债务,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相关手续,但不得再从事经营业务。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任职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协商解除,乙方应无条件将分公司证照等所有资料移交还甲方。甲方及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账户。

4、分公司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

5、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及所购臵的财产(包括赊账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均属于分公司及项目部承包人所有。

十、附则:

1、本协议在分公司领取《建筑企业进厦门市分支机构备案手册》、设立甲方一般收支转帐帐户、分公司能正常使用开展投标业务后协议生效。

2、乙方依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本协议履约的担保方式。

3、对于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奖励。

4、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公章) 乙方:(签字加指印)

法人签字: 乙方手机、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附件如下:

1、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法人对乙方任职期经营区域投标授权书。

3、甲方为乙方在厦门市开设的一般账户手续及分公司相关印章。篇三:分公司挂靠总公司承包合同改

分公司挂靠承包合同

甲 方: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乙 方: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并在实际运作时严格遵守“四法三条例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

篇二:建筑分公司协议书

"txt">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拓展工程业务的需要,甲方与乙方决定成立“ 分公司”,并委任为该分公司法人代表(任命书另发),甲、乙双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该分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

一、 成立该分公司的条件:

乙方向甲方承诺如符合甲方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工程均由分公司承接。

二、授权经营范围:

仅限于乙方开发的工程项目,其他企业的发开项目分公司不得承接。

三、授权经营方式:

分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授权经营期限:

相关工程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等)未能缴纳完,合同自动延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相关事宜。

五、分公司组织构成及相关规定:

分公司应有适合分公司流动的资金,其注册资本达到三级标准

的20%甲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协助乙方成立分公司,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1. 分公司拟设置经理室、工程质量部、财务部、预算部、安全管

理部、档案资料管理部。具体职务如经理、财务总监、会计、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印章管理员、勤务员等人由乙方负责安排上岗,工资待遇及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2.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甲方或乙方,若有触法者,一经发现,

将移送法办,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若是乙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方委派的人员,若有不称职或玩忽职

守或人品不端者,一经发现:a.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更换。b.若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c. 若有触法者,一经发现,将移送法办,并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4.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均应交一份给甲方备份。

5. 甲方委派的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

的服务。

6. 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其办公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费用用由乙方承担。

六、分公司向甲方缴纳的工程项目管理费为工程总价的 %,并且每月按建设方的拨款额度依上述的比例缴纳;当甲方公司升级之后管理费用另行商议。

七、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税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向

相关部门缴纳。

八、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或转发国家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法规、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2.分公司在成立之初和经营过程中,乙方若需甲方提供其相关的证件、资料,甲方应及时予以提供;需要甲方协助办理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办理。

3.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由甲方指派(挂职),乙方若有需要,甲方应及时安排到位,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乙方若有需要,甲方应鼎力协助解决和及时安排到位,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5.为乙方提供异地纳税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

6.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支持并配合乙方处理好对外的关系及办理诉讼、仲裁等事务。

7.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8.其它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九、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地方制定的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

3. 乙方应严格、切实、全面地履行与业主(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

4.做好农民工岗前教育工作。

5.项目完成负责及时向甲方移交工程项目部的印章及完整的用印登记资料及一份竣工资料。

6.项目完成负责支付相应的农民工工资、材料及设备款,清理对外所有欠款或债务。

7.与项目相关的各类事故及其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8.做好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9.向甲方提供纳税证明资料一份(复印件)。

10.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11.其它乙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2.分公司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向甲方上报对账单。

十、甲方权利:

1. 有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权力。

2. 对乙方的经营过程有监督的权利。

3. 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力。

十一、乙方权利:

1. 有直接向项目部收取相应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费的权力。

2. 有自主经营分公司的权利。

3. 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力。

十二、特约事项:

1. 甲方对外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对外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若因一方对外的债权债务累及另一方,当事方应及时妥善解决,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2. 甲方在建设方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按本协议约定的相应的比例扣除工程项目管理费后,其余的款项均由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挪用、截留、拒付该款项。

3. 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和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待遇由乙方负责(具体另行商定)。

十三、违约责任:

若某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并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三:建筑企业分公司风险经营合同书

公司风险经营合同书(示范)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有限公司“”的方针,扩展在地区的建筑市场业务量,现甲方特聘乙方为有限公司分公司(简称分公司)经理,并实行分公司风险承包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经营范围

在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分公司的所有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区域为:

2、经营项目范围为: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园艺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

二、经营期限

经营管理期限为:年 月日至年 月 日。

三、经营方式与原则

实行风险经营,即按甲方规章制度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指标核定交纳管理费、超额乙方全额留成、亏损乙方自负。

四、经营指标

1、工程结算收入、缴纳管理费指标: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应完成的工程结算收入、应缴纳管理费如下表:

应完成工程结算收入、应缴纳管理费表

2、合同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无各类人员或组织,尤其是无业主和民工的有效投诉;无政府部门和媒体的通报批评。

3、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在经营期内,确保 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 项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 项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奖;杜绝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

五、甲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制定、实施经营项目指标,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公司资料、手续和财务票据,为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招投标、承建等业务关系提供便利和指导。

2、有权向乙方委派会计,行使财务管理、掌控印章等职责,监督乙方严格按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使用公章。有权对乙方的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

3、协助乙方办理开工前的审核(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主要材料、施工方法、安全和环保的控制)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审定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

4、向乙方委派主任工程师。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

5、甲方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创优夺杯、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等相关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6、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7、甲方在乙方相关的发包单位拨款后,保证资金及时到帐,不占用或克扣乙方可用资金。

8、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所需的相关培训、资质办理等工作。

六、乙方权利义务

1、须遵守并确保所属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和规定,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和管理,信守并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承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十天内,把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送甲方财务部和经营部备案)。

2、应当设置固定的办公室场所,配置必要设备、设施。

3、须按甲方的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等必要的管理人员),并依法建立劳动用工制度,尤其是健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等人员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劳动保险。应将全部用工名单报甲方备案。

4、乙方承接工程后,乙方应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员订立内部合同,文本参照甲方制定的“项目经营责任书”及聘用合同书(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把合同原件和聘用合同书等相关资料送甲方财务部和经营部备案确认),乙方为其所签订的工程合同和相关协议承担全部义务和法律后果。

5、乙方根据工程汇款和形象进度情况,须如实按月上报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上缴费率。年度的产值结算,应根据汇款依据,确定实际汇款数额。如乙方延期上报、偷漏结算收入,财务弄虚作假的,则偷漏部分的结算收入数额按虚假部分三倍确定。

6、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拨给分公司及其属下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财产)属于甲方公司财产,严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侵占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积极培养引进,特别是项目经理和各类工程管理人才,承包期内引进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名、工程管理人员 名。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指派专人管理经营区域内,每个工程项目每天出勤的人数、工时,并建立台帐和工资卡,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每个管理人员、一线工人手中,并将台帐和工资清单报总公司备案。

9、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如有甲方的建筑材料物流中心或定点采购中心,乙方必须保证督促所有项目部的建筑材料从物流中心或定点采购中心购置,否则发生的材料款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10、为使分公司发展更趋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11、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管理,并执行甲方的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七、款项支付、结算办法和奖罚

1、所有建设单位工程款均应汇入甲方帐户,按规定扣除法定税、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应缴管理费后转到分公司帐户。

上述应缴管理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指标,在每次工程款汇入甲方帐户后,按比例扣除,待当年度期满时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在乙方经营范围内由分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国家和地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在每次工程款汇入甲方帐户时扣除。

3、乙方自行解决项目所需的各种带垫资、押金、保证金等。甲方应乙方要求,可向乙方提供项目借款,双方另行约定具体条件。乙方确保上述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并承担及时收回的全部责任。

4、分公司所属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统筹金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甲方派驻的工程和财务等管理人员的上述费用,乙方按每人每年 万标准足额给甲方,由甲方负责支付。其余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确保建设单位和甲方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标准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具体要求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对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工程管理奖罚办法》执行,并向项目部提取质量安全保证基金。

6、甲方的其他分公司来乙方经营区域内承接工程业务,统一纳入乙方管理(包括介绍信、质量安全、文明标化的监管、财务兼管、创优评杯等)。同时可向进入乙方经营区域的其他分公司按甲方规定收取 %协管费。

乙方进入其它地区承接工程业务的,若当地已有甲方分公司的,同样须纳入当地分公司管理,并按甲方规定交纳协管费;如当地无甲方分公司的,按本协议执行。若根据工程情况甲方直接承接项目更利于中标,乙方必须以服从甲方安排,并应积极配合。

7、乙方除按本合同承担国家、地方一切税、费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外,经结算后的其余利润全额归乙方所有。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均由乙方承担。

8、承包工程竣工后保修费、赔偿费及承包经营期的一切应付债务(含未到期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八、其它责任界定

1、本合同签订前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涉。

2、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应无条件移交分公司所有的资料。

3、经结算后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债务,如甲方垫付的,可无期限地向乙方及担保人追偿,直到利益实现。期间的利息按银行利率的四倍计算,若有其它损失的,依法赔偿。

九、违约责任

1、此协议一旦签订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应向对方承担万元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须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2、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明显不能完成经营指标、出现经营危机或者有其他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移交全部资料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经营中若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的,乙方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此协调、处理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有关部门的罚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承担万元质量、安全专项违约金。

十、其它

1、担保人为乙方就本合同中全部义务、责任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担保,担保期限至经营期满后三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已熟知甲方规章制度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现约定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