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协议书

种树协议书

3、乙丙方承担全部苗木费。

4、甲方承担全部浇地费和浇水电费,在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浇水,如果因浇水造成苗木大量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5、在合作期间耕地费、整地费、栽植费、锄地费、打药费由三方共同承担。出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三方共同所有。如遇国家大的政策变动,地上所有的附着物由三方共同所有。

6、甲方在合作期间必须保证水源,由于浇水造成的苗木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苗木人为损坏,牲口啃食由甲方管理。

种树协议书

-1-植树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绿化管理水平,甲方将铁 路南侧土地栽植树木(杨树)的工作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 双方的责任,特订立如下合同: 客运铁路线南侧栽植行距、株(原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源网:种树协议书)距各为两米,挖坑(长*宽*深)50 40 50 ,栽植后浇水三遍,浇后及时培土 保墒,确保成活率达到95%; 胶济客运铁路与货运铁路间夹角地,栽植行距、株距各为两米,挖坑(长*宽*深)50 40 50 ,栽植后浇水 三遍,浇后及时排土保墒,确保成活率达到90%; 月31日前栽植完毕;栽植完毕后由 甲方进行清点、检查。

栽植价格:客运铁路线南侧,每株4.5元;胶济客运铁路 与货运铁路间夹角地,每株6 月31日前付总额的50%,2009 月30日前付余额的50%;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应于2009 年12 月31 日前将余额付清。

-2- 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根据墒情及时浇水、管理,如因失水、失管,造成树木成活率降低,甲方应追究 乙方的经济责任,按栽植价的两倍进行罚款:客运铁路线南 侧,每株罚款9 元;胶济客运铁路与货运铁路间夹角地,每 株罚款12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井一个、水泵一台用来浇水,因使用不当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如出现人身、安全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