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规定_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通知

? 关于发放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通知 ?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补充通知》(穗人社发〔2015〕63号)精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权利,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发放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计算方法 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法:
本人全年工资收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本人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200%。

全年工资收入构成如下:
项目 基本工资 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 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 机关 调整后的标准 特殊岗位津贴 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 生活性补贴 (不含暂时保留部分) 本人12月份 的基本工资 ? 事业单位 调整后的标准 特殊岗位津贴 ? 规范后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附表水平(不含暂时保留部分) 备注 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三、实施步骤 (一)带薪年休假情况统计。各单位据实统计本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况,填报《2015年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带薪年休假情况审核公示。经本人签名确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带薪年休假报酬发放。各单位于2016年1月2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情况统计表》送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履行程序,按照统一标准,据实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严禁出现既休年休假又领取报酬的情况。凡擅自提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的单位,要依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追究责任。

? ? ????????? ?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年1月22日 ? ?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