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调查研究报告范文

关于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青海省局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青烟群组发〔2013〕5号)的总体安排,为做好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主要形式 1、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在党员中进行,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在党员中发放问卷,发放问卷的数量不少于被调研单位党员总数的70%。发放的调查问卷必须全部收回,由参与调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封存,统一交由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2、召开座谈会。座谈会在员工中进行,要邀请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参加,座谈会的人数要控制在15人以内,由参加调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意见进行梳理,形成综合意见和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个别谈话。省局领导班子成员与被调研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听取意见,进行梳理后向省局党组汇报听取意见的情况。

4、个别走访。个别走访零售客户、听取意见的情况,由参加调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形成综合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 1、要认真贯彻落实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有关要求,把调研的内容聚焦到反对“四风”上,真正做到密切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民意。

2、按照时间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真正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严禁搞形式,走过程。

3、每个调研组要把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的综合意见和材料须有带队领导 确认后方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 省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 ?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