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全市老区扶建与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我市造福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这次全市老区扶建与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闽政办〔2008〕5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实施造福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龙政综〔2009〕27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总结交流2008年我市老区扶建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目标与工作措施,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下面我就“造福工程”工作作专题发言,讲二点意见:
一、2008年主要工作成效与做法 1、主要工作成效 2008年,省下达我市“造福工程”搬迁计划9650人,至12月底,落实搬迁2058户9650人。其中已完成征地、动工并已建一层2058户9650人,已迁入新居1235户5790人。我市去年造福工程搬迁安置有三大特点:一是新建集中安置点多。去年新建10户以上安置点50个,集中安置1116户5132人,集中安置人数占总任务数的53.2%。其中20户以上安置点19个,集中安置616户2792人;
50户以上安置点2个,集中安置130户595人。二是实现自然村搬迁多。全市当年实现自然村整村搬迁63个。其中30户以上自然村整村搬迁6个,搬迁安置212户986人。武平县有19个自然村当年实现整村搬迁。长汀县有13个自然村,新罗区、上杭县各有10个自然村当年实现整村搬迁。三是投入资金量大。据统计,2008年全市“造福工程”总投入达21155万元(不含群众投工投劳),其中各级财政投入3263万元,其他部门支持310万元,乡村集体投入644万元,社会捐助137万元,群众自筹投入16799万元。

一年来,通过实施“造福工程”,有力有效地推进了我市扶贫开发进程,得到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去年7月,全省“造福工程”工作现场会在我市长汀县召开。同时,也受到贫困山区群众的称赞,这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搬迁户的生产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集中体现在“五便利、一保障”上,即出门行路便利了,寻找就业门路便利了,子女就学便利了,有病求医便利了,获得信息便利了,碰到灾害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了。二是搬迁户脱贫致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三是迁出地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四是扶贫扶建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搬迁户搬迁前居住极为分散,山高路陡,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很高。实施搬迁后,集中安置点基本实现社区化服务和管理,搬迁后续扶持有了依托和着力点。五是新农村建设明显促进。搬迁安置点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起点都比较高。很多已经建成的安置点如今都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正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向社会主义新农村迈进。

2、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市委张健书记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多次在全市大会上强调造福工程工作。黄晓炎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三次提到造福工程。严金静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造福工程工作。市政府制订出台《龙岩市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市、县两级政府均把造福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把造福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正是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为“造福工程”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各县(市、区)和有造福工程任务乡(镇)均成立造福工程搬迁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造福工程搬迁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干部实行分片负责制,主要领导带头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掌握搬迁户“家庭、居住地、经济”等第一手情况。各县(市、区)办还制订乡(镇)扶贫协理员考核考评办法,定期召开情况汇报会,把“造福工程”工作完成情况列入扶贫协理员年度考评内容。连城县实行有关乡(镇)、村领导干部挂钩责任制,做到“五包”,即包宣传发动、包落实宅基地、包落实优惠政策、包规划设计、包生产生活出路和子女就业入学问题,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造福工程”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工作原则,确保搬迁工作协调推进。在开展工作时,都能遵循以下三条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造福工程搬迁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安置点乡村干部都能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在自愿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群众自愿申报,县、乡、村三级审核批准程序。二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造福工程任务下达后,各县(市、区)均在政府公开栏,有关乡镇在项目所在地分别就项目名称、建设规划、搬迁户数、户名、人数、补助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造福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坚持乡镇为实施主体。搬迁对象选定、安置地块落实、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主要都在乡镇一级。我市在造福工程实施过程中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县(市、区)老区与扶贫部门为项目的监管单位。

(3)重视后续发展问题,解决好稳得住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我市各地能做到“四个结合”,解决搬迁农户的生产生活出路,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一是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把造福工程搬迁安置融入到产业发展规划之中,为搬迁群众的脱贫致富建立起产业支撑。首先与工业产业发展相结合。移民安置融入工业园区,成为工业园区建设的组成部分,既解决了搬迁安置用地问题和搬迁群众生活出路问题,又为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其次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新罗区结合灾后重建、库区移民安置,把樟坑、小溪、营斗三个行政村整体搬迁到白沙溪西新村,总用地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现已搬迁688户2583人。搬迁户利用水库资源,发展水产养殖,联合成立了九龙江养殖有限公司,大力发展淡水渔业,成为移民群众一项固定的收入来源。二是与城镇建设相结合。鼓励造福工程对象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资源丰富、就业机会多的县城周边、工业园区周围和集镇所在地安置,把搬迁安置融入城镇发展,使搬迁户有一个高起点的生产生活环境。上杭县对安置在县城和集镇搬迁户由县财政给予每人增加500-1000元补助。三是与新村规划建设相结合。把造福工程搬迁安置融入新村规划建设,针对那些渴望搬迁又不愿意搬得太远的群众,通过新村规划建设,安排在行政村所在地附近集中安置,实现他们搬迁愿望。同时既能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又能为新村规划建设聚集力量。四是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针对山区地质灾害多发的实际,把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纳入造福工程,实施整体搬迁,有效防止了山体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保障。2008年,我市搬迁对象中有617户2858人属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

(4)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去年,市办多次组织力量分赴各县(市、区)蹲点调研我市“造福工程”主要成效、存在困难及建议对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龙岩市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送审稿)。今年2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下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的下发,为今后我市“造福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制定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对省、市优惠政策进行扩充和细化,使政策更加优惠,更具操作性。一年来,各县(市、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大幅度增加本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二是增加对计生对象、革命基点村群众、少数民族搬迁户的资金补助;
三是鼓励搬迁户到县城周边、工业开发区周边、集镇所在地安置。四是重视帮助解决搬迁后的生活出路和生产发展以及户口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去年,市、县两级政府都增加了对“造福工程”的投入。市财政安排42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336.7万元。其中上杭县财政投入达163万元,永定县财政安排57.7万元,新罗区安排50万元,武平县、连城县各安排33万元配套补助资金。

一年来,全系统干部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逐步探索了一套“造福工程”工作的有效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所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集中安置点基本是属于新开发平整的地块,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均是空白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多,资金筹措难度大。已建的集中安置点,大部分基础设施非常滞后,只见新房不见新村,“脏乱差”现象严重,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难以得到保证。二是整体搬迁率较低。搬迁户地处偏远,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家庭状况千差万别,在实施整体搬迁村的农户中,特困户、低收入群体占比重大,要实现整体搬得出,不把贫困群众留在边远偏僻山村的难度非常大。市、县两级对这项工作要求的督促检查不够,对基层出现重搬迁任务指标完成,轻整体搬迁集中安置要求的偏差没有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协调力度上有差距。“造福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部分县(市、区)老区扶贫办牵头协调作用发挥得不充分,特别是在协调相关单位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上存在较大差距。四是后续的帮扶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搬迁户增收致富本领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没有得到有效提高,这对搬迁户的稳定居住带来很大的隐忧。五是在开拓创新上有差距。改革创新精神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要通过思维、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创新推动工作的实破。当前造福工程工作面临许多困难,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实现。比如,有土安置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仍然沿用传统的政府主导调剂土地的办法,显然难以实现原定的目标。实施整体搬迁过程中,绝对贫困家庭的搬迁问题,如果仍然采用平均主义的补贴发放办法,也难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实现搬迁。

虽然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很多,任务很重,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做好造福工程工作的有利条件也在不断增多。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造福工程工作,为这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省市两级政府把造福工程列入每年“民生工程”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省政府去年在长汀召开全省造福工程现场会议后,又接连出台了《福建省关于加快实施造福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农办[2008]65号)、《福建省造福工程验收办法(试行)》(闽财农[2008]1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省级造福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造福工程省级示范点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之严,扶持力度之大,部门参与之多是前所未有的。新年伊始,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龙岩市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并把造福工程列入对县(市、区)党政目标考核内容。这些举措既是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同时也为我们圆满完成造福工程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边远山区群众要求搬迁的呼声和积极性非常高,这既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更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三是国家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各项支农惠农措施连续出台,为我们整合资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当前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沼气建设、人饮工程建设、中心村镇建设、省市县“造福工程”示范点建设等支农政策和举措,都为“造福工程”工作提供了整合资源,加大对集中安置点投入的有效途径。

二、2009年工作思路及要求 今年,全市“造福工程”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加快推进造福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共和谐”的要求,以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形成亮点。以“势”造势营造氛围,增强工作合力;
以责任制为抓手,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努力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促进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按照龙政综〔2009〕27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的要求,主动配合各县(市、区)相应制定出台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为造福工程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提供保障。二是落实县、乡、村三级的责任。将造福工程工作列入县、乡、村党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造福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任务、责任,真正做到有任务、有责任、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反馈。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通报、研究“造福工程”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落实老区扶贫系统内部的责任。我们是这项工作的主办单位,理所当然要担当主要责任。要利用好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牵头整合各部门的资源,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年度搬迁任务下达后,各县(市、区)办要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工,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分管领导、每个科室和每个干部身上,分片分点实行责任制,真正做到每个安置点有人管,每项具体工作有人抓。四是坚持和完善督查反馈制度。省、市办继续实行月报制度,认真审核并全面掌握搬迁工作进度,各地要保证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市办将适时组织力量到各县(市、区)安置点进行督查,并围绕工作项目落实、工作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2、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按照省里的要求,散居在边远偏僻自然村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搬迁,是今后五年“造福工程”的任务。这说明省里在今后五年内要基本完成上述自然村或隐患点群众的搬迁,就是要整体搬出来,以后不存在这种状况。因此,今年搬迁安置重点是整体搬迁。在工作安排上,首先要抓好9个省级示范点的落实推进工作。其次,要根据市委、市府决定,配合做好10个中心村镇建设试点安置点的搬迁工作。同时根据龙政综〔2009〕27号文件精神,推动落实10-15个市级示范新村建设。第三,分别规划扶持一批规模在30-50户以上的县、乡级示范新村。

3、利用资源,抓好结合。一是坚持把造福工程搬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与中心村镇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四是与重点工程征迁移民相结合。五是与整村推进开发式扶贫相结合。六是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相结合。着力整合资源,如整合政策资源、整合部门资源、整合社会资源等。通过资源整合,加大对“造福工程”的扶持力度。

4、把握关键,破解难题。一是把握好搬迁对象关。省政府要求在“造福工程”实施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以人为本,注重发展四条原则。群众自愿是前提。搬迁户是“造福工程”工作的主体,搬迁户对搬迁工作理解不理解,支持不支持,参与不参与,决定着搬迁工作的成败。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把宣传发动,相信依靠搬迁户放在首位,使搬迁群众切实树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的信念。二是把握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关。在集中安置点的选择上,坚持科学发展观,凡是交通不便、距集镇或行政村较远、距学校医院远、近山近河易发山体滑坡及水灾的隐患点不能作为集中安置点。在进行选址核定时,应聘请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各种安置方式,节约用地,力求做到低成本安置,高标准扶持。三是要从提高搬迁群众素质入手,破解后续帮扶难题。收入高低的决定因素是素质的高低,抓住了提高素质这个根本,就抓住了后续帮扶的关键。要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搬迁户的务工技能和创业本领,通过科技扶贫提高搬迁农户从事种养业水平。

5、兑现政策,落实资金。省、市政府已出台了加快推进造福工程的实施意见,相应制订了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增大。根据龙政综〔2009〕2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也正在相应制定出台加快推进造福工程实施意见,各县(市、区)老区扶贫办应抓住机遇,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搞好规划,争取出台更多、更可操作性的扶持政策。其次,要抓好政策落实。对各级政府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要认真梳理,根据政策条目列出清单,按规定的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整合各方面的资金项目,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第三,建房补助和安置点基础设施补助资金,要按省要求全部发放到搬迁户和安置点,这点各级审计部门严格监管,请各县(市、区)办抓好落实。

6、阳光操作,加强监管。搬迁对象的确定和扶持资金的使用都要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推进“三公开”、“四个有”和“五参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监督机制。“三公开”即:扶持对象公开、扶持标准公开、扶持结果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是“造福工程”工作的政策原则、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办理程序、实施要求和扶持结果等有关事项。“四个有”即:一有公示栏,在村庄醒目位置及时公示需要公开的内容。二有标志牌。在集中安置点所在地设立统一规格的标志牌。三有明白卡。由各县(市、区)根据需要印制下发,卡上标明户主、人口、项目内容、补助金额、发放登记等事项。四有档案柜(袋)。项目档案专柜(袋)专人管理,需要入档的资料包括申请报告、规划分本、项目计划、会议记录、政策宣传资料、群众投票原始资料、公示照片、财务报账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五参与”即:群众参与组织领导、参与农户分类、参与项目确定、参与实施管理、参与检查验收。要组织群众成立监事会,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要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造福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和挪用。补助政策要原原本本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搬迁户群众的监督。各项扶持补助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实行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对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统一建设住宅等统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制、业主负责制、工程质量监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