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方案 四风案件

县国土资源局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方案 ? 根据**县纪委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县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纪办[2013]10号)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强内部管理、改进作风、提升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涉及“四风”问题案件的查办,解决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建立防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查办对象 按照省、市、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国土工作实际,重点查办以下9类的案件:
1.着力查处不正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主要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形式等方面的案件。

2.严厉查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主要查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高高在上,不注重深入实际,贴近群众调查研究以及因滥用权力,失职渎职给党、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损失等官僚作风方面的案件。

3.严厉查处享乐奢靡之风的案件。主要查处公车私用,公车乱停乱放,公车严重违犯交通法规的案件;
查处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进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享乐的案件;
查处各种形式赌博和奢靡行为的案件;
查处大操大办生日宴、乔迁宴、婚丧嫁娶宴、升学宴等大收礼金,借机敛财等方面的案件。

4.深入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严厉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厉查处超标准接待,超标准享受待遇(如:办公室面积超标、豪华装修等);
严厉查处借开会、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搞变相旅游等方面的案件。

5.着力查处吃拿卡要的案件。集中治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存在的吃拿卡要突出问题。严厉查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履职不到位、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围绕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情况,强化效能问责;
着力查处执法、办证、征拆、社保以及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中态度粗暴的行为。

7.着力查处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不请假外出,不主动留言,本部门又不知去向,上班不在工作状态,上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毛衣、上网打游戏、炒股、看视频、聊**)。

8.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和程序进行招投标的案件;
严肃查处未经同意随意变更设计方案、虚增工程量的案件;
严肃查处在工程进度、质量和程序监管上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案件;
严肃查处工程转包及招投标背后腐败问题的案件;
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民生救灾资金的 案件。

9.严厉查处参与“两违”建设和“非法”煤矿等非法利益格局的案件;
严厉查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擅自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等现象;
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作风方面的违纪案件。

(二)惩处办法 1.对分管、联系股室、直属单位、国土资源所疏于管理,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以及不正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对涉及的股室、直属单位、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问责的方式:1.诫勉谈话;
2.待岗、停职、调离;
3.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4.免职) 2.对在征地补偿安置中擅自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的,一旦发现或举报查实,由局纪委警示约谈,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并责令纠正错误行为。

3.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履职不到位,辖区累计违法案件未查处到位达5宗的,局纪委对执法监察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辖区累计违法案件未查处到位达10宗的,局纪委对执法监察相关人员予以警示约谈;
辖区累计违法案件未查处到位达10宗以上的,追究执法监察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局纪委予以警示约谈。约谈仍不改正的,给予政纪处理。

5.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不主动留言,本部门又不知去向的,月累计达五次(含五次)以上的,局纪委警示约谈。约谈仍不改正的,给予政纪处理。

6.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看视频、聊**的,第一次局纪委通报批评教育,第二次局纪委警示约谈,第三次进行组织调整。

7.对态度粗暴,与前来办事的人员无理争吵的,发现一次,局纪委警示约谈;
累计二次的,进行组织调整。

8.对违反窗口办文、公示承诺和政务公开制度,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局通报批评;
累计二次的,进行组织调整。

9.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办文办事出现差错或失误,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出现一次,局通报批评;
累计二次的,进行组织调整。

10.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情节极为轻微的,待岗处理。

11.严重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措施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1. 受理信访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公布局纪委“四风”问题举报电话(8261510),举报电话设在监察室,全面收集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情况,及时受理和处理信访问题。

2.开展明察暗访。局纪委成立“四风”问题督查组,不定时对单位和个人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对涉及的“四风”问题强力整治,顶风违纪的,快查严办快处,绝不姑息手软。

3.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四风”监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和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形成从源头上防治 “四风”的长效机制。

4.深化社会评价。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纪委要高度重视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要将查处“四风”问题的案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把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严格落实责任。本局党委对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纪委负有直接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涉及“四风”问题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督促检查。局纪委监察要指导并督促各股室、直属单位、国土所认真履职尽责。各股室、直属单位、国土所也要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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