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车间不合格品管理规定: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颁发部门 车间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物料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建立不合格品管理规定,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 范围 车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中间产品的处理。

3 责任 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人员、质监员。

4 内容 4.1 车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整批不合格品,按质监科下发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4.2 车间正常生产中剔出的不合格品,其数量不超过批量的2%时,隔离存放,做好标记,按废弃物处理。

4.3 车间正常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其数量超过批量的2%时,先隔离存放,做好标记,按下列情况分类处理。

4.3.1 片剂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素片,粉碎后加入到下批同品种同规格物料的配制中,但必须在配料制粒生产记录备注栏中注明,且必须经质监员签字确认;
薄膜包衣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片,按废弃物处理。

4.3.2 胶囊填充过程中剔除的不合格胶囊,拆囊后,将倒出的颗粒直接加入到该批颗粒中重新填囊。

4.3.3 颗粒剂在整粒后出现的大颗粒及细粉,经粉碎后加入到下批同品种同规格的物料配制中,但须在配料制粒生产记录备注栏中注明,且必须有质监员签字确认。

4.3.4 颗粒剂分装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拆除包装后,直接将颗粒加入到该批颗粒中重新分装。

4.3.5 内包过程中剔出的不合格品,将片子或胶囊剥出后,直接加入到该批中间产品中重新内包。

4.3.6 在进行4.3.2、4.3.4、4.3.5项处理时,手必须消毒,且不直接接触物料。

5 记录 记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不合格品记录表 固体制剂车间 三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