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融合在最基层:加强联系基层群众

如何将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融合在最基层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经历了多年发展与完善,在党的十七大被列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的呼声渐入高潮,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这是一项新课题,是一项要求改变基层政府工作方式方法的新课题,当这项课题在最基层碰撞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如何将二者科学合理的融合关系到能否做好我国基层工作的大局,是让二者碰撞出愤怒的火苗,还是绽放出美丽的烟花,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最终目的。无论是基层群众自治,还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都是为了更好的将基层工作做好,将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只有认清这一最终目的,才能始终总在正确的道路上,才能始终保持最高效的工作,才能始终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以群众为中心,完善自我管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
社会管理要搞好,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是基层工作的主体,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三以法律为准绳,加强制度保障。依法治国、依法管理是政府作为的原则,任何形式的社会管理都必须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虽较为完整,但在一些方面还有待完善,尤其是在法律环境较为复杂多变的农村,法律法规的失用性更为严重,即便是法律较为完善的地方,因为民俗、自身法律修养等方面的因素,使法律在农村的一些事上常常出现失用。政府作为执法者,就必须在坚持依法行政时,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在法律之内,在制度之内,才能让创新社会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各得其所,相得益彰。

四以人文本,服务为先。在以往的政府职能中,管理者的角色被扮演的根深蒂固,加强社会管理会让一些注重强权管理的领导干部加大对权利的控制,导致独权、专权的情况出现,也容易让一些不能领会真意的领导放下“身段”,当起群众的全能式保姆,无论是何种情况,都容易形成政府对事物一手抓,而让群众自治制度形同虚设,最终事事抓,反而事事抓不好,费了大力气,换来漫天骂声。以人为本,转变角色,在社会管理中扮演 服务者,态度热情却注意分寸,激起群众自治热情,引导群众科学自治,从管理者转换成引导者、服务者,改“授之以鱼”为“授之以渔”,用服务职能去推进群众自治,在群众自治中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最终形成良性循环,践行社会管理与群众自治制度建立的初衷,实现美丽和谐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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