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扩权强县政策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2018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 开展县直相关部门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扩权强县政策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开展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扩权强县政策为主题专项效能监察的通知》(桂监发电〔2012〕1号)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开展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扩权强县政策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百监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相关部门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扩权强县政策工作专项效能监察。为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扎实开展我县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察的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扩权强县政策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特别是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确定下放的各项管理事项按时下放到位、接收到位。

二、监察的对象、内容和重点 (一)监察对象 涉及接收行政审批事项的县直相关部门。

(二)监察内容 按照《**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154号)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扩权强县行政审批下放目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104号)以及自治区扩权强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的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效能监察,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确定下放的管理事项按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三)监察重点 1、自治区、市直各部门公布下放方案后,县直各接收部门是否在2012年6月20日前制定接收方案和行政审批流程图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将审批机构和审批职能、审批项目、审批人员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2、县直各部门是否及时组织好审批权限下放的上下衔接工作;
在制定接收方案时,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或者变通审批程序、擅自增设审批前置条件、擅自对申请人增加法律法规以外的义务等现象;
对直接接收的行政审批项目,与该项目相关的政府非税收入是否已改由部门执收;
市直各部门对县直接收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和执收政府非税收入情况是否给予不定期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县直各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扩权强县业务培训工作。

三、监察的步骤和方法 (一)监察步骤及时间安排。

1、发出监察通知书(7月17日前)。由县监察局向县直相关部门发出专项效能监察通知书,告知各部门监察的内容、重点、时间等事项,要求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2、组成专项监察工作组,实施效能监察(7月17日到至7月23日)。

(1)成立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县监察局局长陆平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马荣程担任,成员由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效能监察室、执法室、案件室、县绩效办和县直相关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组成。分为三个工作小组开展专项监察,各小组人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黄艳华? 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 成员:梁杨松? 县绩效办副主任 农忠林?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黄? 嘉? 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农巨成? 县国土局纪检组长 马煜钊? 县监察局执法室干部 负责对县发改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经贸局、公积金中心、广电局、卫生局、文体局、物价局、药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进行专项监察。

第二小组:
组长:覃超锋? 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成员:覃春茂?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梁大春? 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李国庆?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石惠青? 县林业局纪检组长 李俊贤? 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正科级监察员 负责对县人社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保密局、编办、宗教局、残联、档案局、地税局、地震局、消防支队、公路局、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专项监察。

第三小组:
组长:罗? 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接待办主任(代)、县府办督查室主任 成员:谭成良? 县监察局案件室主任 梁德伦? 县药监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黄毹蓉? 县住建委纪检组长 蒙**? 县发改局纪检组长 廖艳荣? 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负责对县公安局、房管所、财政局、民政局、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农机局、气象局、商务局、司法局、统计局、外事办、人防办等部门进行专项监察。

(2)召开动员培训会(7月16日)。由县监察局组织专项监察工作组全体成员学习自治区和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相关文件,邀请县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培训,介绍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要求和我县扩权强县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专项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县监察局主要领导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3)实施专项效能监察(7月17日至7月23日)。各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县直各相关部门开展扩权强县相关工作进行效能监察。

3、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7月24日至25日)。各工作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由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汇总,并以县监察局的名义,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决定书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限期纠正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由县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重大问题由县监察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推动扩权强县政策的落实。

4、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报告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开展情况(8月1日前)。各工作小组于7月28日前将本小组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县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大楼B917),由效能监察室汇总并经县监察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

(二)监察方法 1、听。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和个别听取意见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及其管理相对人了解落实扩权强县政策的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2、阅。查阅落实扩权强县政策的相关工作资料。包括: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
放权、接收方案、公告或相关通知;
门户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市指导县相关部门制定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开展业务培训的记录和相关图片、教材等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

3、看。现场查看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运用电子监察系统查看有关管理事项实施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实施扩权强县政策,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全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是确保按时完成我县落实扩权强县政策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参加专项效能监察的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落实扩权强县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步骤和时间安排,认真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同时,要主动向相关部门宣传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目的和意义,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依法监察,稳步推进。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工作,要严格依照《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参加专项效能监察的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掌握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发现重大问题及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向县监察局报告。

(三)明确责任,做好督导。根据自治区和市监察局的要求,各监察工作小组要明确职责,对本县相关部门落实扩权强县政策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 主送:各有关单位??????? ? ??????? ????? ?????????????? **县监察局??????????????????????? 2012年7月16日印发 (网络传输) 1 ? ?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