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施工责任书

项目经理施工责任书

为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各项指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本项目经理,希双方严格执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简况:

(一)项目名称:

(二)所在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工程预算造价:

(五)

(六)

二、乙方即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三、甲方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为乙方开立内部项目结算账户,协助乙方收取工程款和工程决算。

(二)向乙方提供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审批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供工程创优指导。有权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限期改正或停工。

(四)向乙方委派,行使、掌控印章等职责,监督乙方严格按公司的印章管理使用公章。有权对乙方的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

(五)协助乙方做好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备案等工作。

(六)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乙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中由项目经营者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交待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五)乙方应加强资源的优化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甲方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调控。代表甲方与劳务作业层签定并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六)乙方应根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期限和其他指标和要求,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以及收取工程款、工程决算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五、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甲方派员除外);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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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六、乙方获得经济奖励和应承担经济责任。项目总款项,经依法缴纳各项税费、摊去各项成本,按核定结算工程款  %扣除管理费后,如项目亏损的全额由乙方承担弥补;盈利全额奖给乙方所有。

七、乙方应当完成以下责任指标:

(1)

(2)

(3)

(4)

(5)

八、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拨给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财产)属于甲方公司财产,严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乙方对外发生购材料、租赁设备、设施及外协等合同关系涉及金额在  万元以上时,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九、乙方用工应当与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订立劳务分包合同,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报酬事件。

十、乙方应当完成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搞好组织和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搞好项目部内部利益分配。

(6)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7)搞好后期管理,包括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和总结分析。在解职之前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的工作,包括协调签定工程保修书,项目经理部解体后人员的处理,善后工作小组的建立,帐目的移交,工程价款的回收债权债务的处理。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奖申报。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撤换项目经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公章、私设帐户或者以擅自以甲方及其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赊欠货款。

(4)侵占、挪用工程款、专用借款或财产的。

(5)明显不能完成经营指标、出现经营危机或者有其他根本性违约的。

十二、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指标情况,按甲方奖惩规定给与奖励或处罚。

十三、担保人为乙方就本项目经营责任书中全部义务、责任,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五、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2、公司现行相关制度和文件。

项目经理施工责任书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功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各项指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本项目经理责任书,希双方严格执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简况:

(一)项目名称:

(二)所在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工程预算造价:

(五)

(六)

二、乙方即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三、甲方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为乙方开立内部项目结算账户,协助乙方收取工程款和工程决算。

(二)向乙方提供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审批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供工程创优指导。有权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

(四)向乙方委派会计,行使财务管理、掌控印章等职责,监督乙方严格按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使用公章。有权对乙方的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

(五)协助乙方做好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备案等工作。

(六)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乙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营者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交待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五)乙方应加强资源的优化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甲方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调控。代表甲方与劳务作业层签定并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六)乙方应根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期限和其他指标和要求,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以及收取工程款、工程决算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五、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甲方派员除外);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六、乙方获得经济奖励和应承担经济责任。项目总款项,经依法缴纳各项税费、摊去各项成本,按核定结算工程款  %扣除管理费后,如项目亏损的全额由乙方承担弥补;盈利全额奖给乙方所有。

七、乙方应当完成以下责任指标:

(1)

(2)

(3)

(4)

(5)

八、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拨给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财产)属于甲方公司财产,严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乙方对外发生购材料、租赁设备、设施及外协等合同关系涉及金额在  万元以上时,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九、乙方用工应当与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订立劳务分包合同,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报酬事件。

十、乙方应当完成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搞好组织和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搞好项目部内部利益分配。

(6)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7)搞好后期管理,包括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和总结分析。在解职之前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的工作,包括协调签定工程保修书,项目经理部解体后人员的处理,善后工作小组的建立,帐目的移交,工程价款的回收债权债务的处理。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奖申报。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撤换项目经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公章、私设帐户或者以擅自以甲方及其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赊欠货款。

(4)侵占、挪用工程款、专用借款或财产的。

(5)明显不能完成经营指标、出现经营危机或者有其他根本性违约的。

十二、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指标情况,按甲方奖惩规定给与奖励或处罚。

十三、担保人为乙方就本项目经营责任书中全部义务、责任,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五、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2、公司现行相关制度和文件。

 

项目经理施工责任书

根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有关规定,为真正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注重外部协调,方法灵活,讲求实效,一切以工程管理的最大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管理,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全面调动和充分发挥项目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本公司

项目部项目经理 施工的 工程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签定本项项目经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部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四、 工期及进度:本工程施工工期按工程中标后合同规定之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严格执行甲方分项工程制定的相应的施工进度和计划,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所施工项目全部完成并必须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五、 技术标准及工程质量:按照施工图文件及现有的工程规范规程

开展施工工作,本工程要求一次验收为合格等级。正式工程开工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 万元,作为风险金。

六、 承包方式:

1、 大包干,盈利由项目部自行支配,如亏损有项目负责人全部承担,但必须保证工人工资的正常发放,否则,所发生一切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 管理费收取由甲方垫资的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含税),由乙方自行出资的按工程结算总价 %计取(含税)。工程结算中的规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 结算依据:甲方与业主工程竣工结算的总价款(扣除甲方给业主让利部分)。

八、 付款方式:

1、 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参照甲方与业主所制订的主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 管理费的收取按业主每次拔付给甲方工程款的 %扣除。其余工程款全部付给乙方自行支配。

九、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按工程施工进度和计划并在业主拔付工程款(甲方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后,及时付给乙方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第(八)条中第2项执行。

2、 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生产工作情况,特别是施工方工人工资正常发放情况。

3、 施工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及公司、业主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并以合理的理由提前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果终止是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

4、 因乙方违反规范规定,业主及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的指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施工工程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2、 乙方应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应满足甲方要求。

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24小时后,积极组织施工所需机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工程规划和施工。

4、 乙方应负责为开展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派遣或雇用人员的管理。负责因乙方人员引起的向乙方或甲方提出的损失(或损坏)索赔,并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承担的任何责任(或连带责任)以及发生的任何费用。

5、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对乙方所派遣或雇佣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实现安全事故 零目标 。

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如一但现场发生安全事件和意外伤亡事故,甲方负责协调,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 在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业主对阶段性工序的检查验收工作,在工序未获得检查验收之前,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序的施工。

7、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未按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8、 乙方应全面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协调不了必须由甲方出面帮助协调的并解决了的,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应负责该工程投标直至工程中标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工程开始到竣工整个项目的予结算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

十一、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乙方负责人(含乙方管理人员)应负责对其职工的安全生产,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全面负责。

2、 乙方再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法规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配备合格的安全员,专门负责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一旦发生任何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责任,有责任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人和相关经济责任。

5、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环境,限制施工操作而引起的污染,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现场的废气排放及地表污水排放不得超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负责清理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二、目标责任制的执行

1、 构成本目标责任制的文件包括本责任制条款、技术、安全交底、双方达成的各种协议、附件内所有内容等。

2、 乙方在按甲方要求完成本目标责任制规定的所有工做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程接受申请,甲方将向乙方办理竣工结算。

十三、质量保修:

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甲方与业主所定主合同条款执行。保修日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全部有乙方修复并承担维修费用。

2、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总造价款 %执行。

十四、责任考核:

1、 若乙方的工程量和工作程序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以及业主监理的要求时乙方应自费负责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造成的工期顺延,则每延误一日罚款1000至10000元。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1、 甲乙双方对本目标责任制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 目标责任制生效与终止:

本目标责任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本目标责任制即行终止。

十七、 目标责任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部备案一份。

十八、 本目标责任制未尽事宜在工程施工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尽条款按甲方与业主所定主合同条款执行。

十九、 本目标责任制生效: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本责任制双方约定施工开始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项目经理:(签字)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