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在化解矛盾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_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 谈谈在化解矛盾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 ?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国农村进入了社会转型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社会矛盾、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不稳定因素也日呈多样化和复杂化。有些矛盾纠纷得不及时化解,从而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得不到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积得越多,党群干群关系就会更加紧张,形成恶性循环。我们党员干部要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深入农村、农户,倾听群众呼声,真实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所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群众内部矛盾纠纷一一化解,把群众的合理诉求一一满足,把群众利益一一实现,才能逐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委政府的威信。党员干部如何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呢?本人认为,要运用好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在集信息、善调解、治根源上下功夫化解矛盾,从而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一、坚持“从群众中来”,在集信息上下功夫,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基础 治安信息很重要,农村中许多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不灵,前期工作处理不好酿成的。只有信息灵通了,一旦发现群众内部有矛盾纠纷的苗头,便立即介入调解,才是化解矛盾纠纷最有效的途径。

而党员干部要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就要运用“从群众中来”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掌握信息,做信息收集的有心人,做到眼勤、耳勤、脑勤、腿勤、手勤。“眼勤”,即多观察村中治安动态,观察可能引发的治安隐患以及正在发生的矛盾纠纷的处理和进展情况。“耳勤”,即平时多留意身边人身边事,注意倾听群众平时谈话中流露出的社会矛盾纠纷信息,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脑勤”,即根据信息反馈,注意多分析、多研究村中治安形势、治安隐患,分析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并提前做好处理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腿勤”,即党员干部要结合日常为群众办事的同时,多进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情,特别是要切实了解和掌握村中的重点人物动态信息。如村中的宗族头目、吸毒人员、赌博人员、经常闹事人员或突然无事外出归来的人员。因为农村中的矛盾纠纷,许多都是被这些人炒作而无事生非、小事变大、大事变复杂的,掌握了这些人员的行为动态,就基本上掌握了村中矛盾纠纷的动向和状况。平时要重点深入这些人员家中,与他们谈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力争教育和感化他们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最低限度也能掌握他们的思想、行为动态,捕获村中治安信息,把村中的治安状况摸清摸透。“手勤”,即勤于写民情日记,记录村中每日发生的事情,特别是记录村中发生的每一件纠纷,包括纠纷起因、过程、处理结果,为日后处理村中矛盾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利用村中的党组织,在村中布下一个治安信息网络。在每个自然村中物色一个以上有责任心、肯听话的人,作为自然村中的治安眼线,要求他们一旦发现本村有矛盾纠纷苗头,便立即向 党员干部或村级组织、政府报告,为做群众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基础。

二、坚持“到群众中去”,在善调解上下功夫,运用适当的技巧化解矛盾纠纷 群众的矛盾纠纷,有些非常复杂,坐在办公室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贯彻“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村中了解情况,与矛盾双方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谈心交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同时,要善于运用适当的工作方法去化解矛盾。好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学会三十六计中的“擒贼先擒王”的方法,处理群众群体性事件首先说服当事人或带头人,事情必然会好办得多。村中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党员干部一定要分清情况,运用适当的技巧认真处理。一要及时介入,提前调解。村中发生群体性事件,党员干部首先要第一时间深入出事点,去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了解村情民意,切实掌握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认真分析出现矛盾的根源所在,并着手进行调解。同时,一边调解一边及时向上汇报。这样,即使调解不了,也可以为上级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提供第一手材料。二要果断决策,化矛盾于萌芽。许多大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因为在矛盾的萌芽阶段不引起重视、对细小事情不及时妥善解决而致使小事变大事的。矛盾发生后,党员干部要敢于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不能犹豫不决,留下后患。这样,即使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亦能稳住双方阵脚,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便于上级职能部门赶到解决。

三要善于引导,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发生后,党员干部要及时把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下去,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化解恩怨,让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该走信访的走信访,该走法院的走法院,该走复议的走复议,该走劳动仲裁的走劳动仲裁,争取得到法律的援助,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群体性事件。四要依靠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矛盾。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如村中理事会、调解委员会或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的作用,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逐渐消除双方的矛盾与误会,使双方握手言和。

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在治根源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根源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群众内部的山林、土(宅)地、坟山、水利等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其根源在于“为了一点小利益”、“争一口气”等问题;
一类是由于部分农村党组织处事不公、干部处理问题不及时等引发的。其根源在于部分关心群众疾苦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失去威信等;
还有一类是农村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引起的社会问题,如新修道路过某村屋背,说切断该村“龙颈”、“败坏风水”而群起阻挠等。其根源在于群众封建思想严重、法律观念不够强等。党员干部要针对这些问题,运用“一切为了群众”的工作方法,在整治农村不稳定的根源上下功夫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一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发展了,群众不再为“一点利益”而争吵,农村社会矛盾自然会减少。因此, 党员干部要找准村中经济发展路子,带领群众大力发展经济。二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促进依法办事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只有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了,他们才不会为“争一口气”而大打出手。三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要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大力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搞好村务公开,特别是对重大事项要做到事前公开,发扬民主,让群众参与决策,减少群众由于不理解村务而造成的误会,最大限度减少党组织与群众的磨擦。四要切实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群众造反”的最大根源是自身合法的利益得不到关护和实现。只有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了,他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稳定和谐。因此,党员干部平日要关心群众疾苦、冷暖,及时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用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去感化群众,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五要大力搞好村中的乡风文明。党员干部平时要利用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荣辱观,宣传科学知识,形成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思想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配合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农村“黄、赌、毒”现象,彻底清理农村中组织和传播“黄、赌、毒”的头目,清理村中陋习,净化村中的风气,为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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