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阳光三制”的实践与思考]

兴国县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阳光三制”的实践与思考 ?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兴国县专门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组,通过走访党员、群众,召开乡村干部座谈会,举办社情民意分析论证会等形式,调研发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三个明显不足:
一是村级权力运行“一言堂”,缺少民主管理机制。村里重大事项的决定不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而是直接由村支部书记一个人拍板说了算。因为缺乏引导村民参政议政的机制和平台,导致村民缺乏民主意识。

二是基层权利公开“戴面纱”,缺少阳光透明机制。乡镇、村级的党务、政务、财务情况公开不到位,一方面是对关键内容始终欲掩又遮,涉及到重大事项以及财务收支情况都避而不公开;
另一方面是在公开次数上不能保证,不能按要求每月或者每季度公开。

三是基层便民服务“踢皮球”,缺少干群联动机制。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一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缺少部门联动、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群众办事经常疲于奔走,却无效果。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兴国县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推行以权力运行阳光决策、权力公**光监督、干群联动阳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 “阳光三制”,实现农村事务“让群众参与、让群众做主、让群众监督和让群众满意”的“四让”目标,让清风暖阳遍布乡村。

一、主要做法 1、完善三项工作机制,实现公开透明。一是建立权力运行阳光决策机制。针对学习调研活动中查摆出的村级党组织基层权力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工作不够规范、缺乏民主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票决制按照“定员、定事、定序”三定的模式,“定员”即定票决人员。参加票决人员由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五老”人员、村委会成员、村党支部成员、村小组长和本村各级党、人大代表组成,并且总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2/3,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定事”指定票决事项。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和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13项重大事项,都应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定序”指定票决程序。按照“提议、酝酿、审议、票决、执行”的五步工作法组织实施。首先由党员或村民代表提出“民情提案”,经村“两委”会议进行研究,提出票决事项;
然后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票决事项进行充分讨论酝酿并审议;
最后采取一人一票无记名方式投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并进行公示,党员和村民代表对事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完善权利公**光监督机制。拓展公开平台,打造“一栏一台一室一站一墙”(公开栏、网络传导平台、“三务”情况播报室、廉情互联站、勤廉监督公示墙)“六个一”平台,构建起阳光公开轨道。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党务、政务、村务、 “三资”管理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在六大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和宣传,让群众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督。注重公开时效,重大事项利用公开栏、网络、广播随时公开,其他规定公开事项定期公开,原则上每周至少公开2次。丰富公开载体,加强引导和宣传,充分利用学校这一独特的阵地和资源,结合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学校广播等形式,将廉政法规、廉政格言警句等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学生以“社会实践”的形式,由学生督促家长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各项工作当中,以“大手牵小手”模式,建立学生与家长的互联互动机制,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干群联动阳光服务机制。通过健全“一点一站一中心”互联平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站和组(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三级联动,分级受理;
创辟“一网一箱一卡一线”的沟通渠道,使群众可以通过问政网、诉求意见箱、便民服务联系卡、便民服务热线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真正实现群众的问政、问廉、问事、问责权;
推行“乡、村、组三级互联”代办方式,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主动进农家、访农户,收集群众需要代办的事项,并及时将代办的事项移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

2、实行监督三个到位,确保工作实效。一是监督程序规范到位。各乡镇区纪委要严格把关票决事项,并对票决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票决结果公示完毕后,对于票决通过的事项,按照议题方案抓好监督落实。二是监督内容公开到位。各乡镇区纪委必须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真实、准确。对 “三资”情况发生变更的情况和其他发生的重大事项,要随时将变更的文档数据等情况上传至网络平台。三是监督制度落实到位。为保障票决制落实到位,各村票决时全程记实,报上级党委备案。各乡镇不定期派员列席、监督检查。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村“两委”,调查核实后给予严肃处理。

二、工作成效及启示 1、实行村级事务票决制,村民民主自治活力无限。推行“票决制”以来,使基层权力行使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提高了农村党支部依法执政的能力,避免了权力运行中的无序和混乱,杜绝了部分村干部不谋事、不干事、乱干事等现象。

2、铺就阳光公开轨道,群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一栏一台一室一站一墙”六个平台的全面及时公开,使群众对乡镇、村的重大事项以及财务收支情况的了解实现了模糊到明晰的转变,调动起了群众的监督积极性,有利于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搭建三级互联平台,群众诉求渠道畅通无阻。“一网一箱一卡一线”的沟通渠道,密切了干群联系,为广泛收集群众的诉求、建议和意见提供了平台。便民服务“乡、村、组三级互联”代办方式。在群众自主选择“亲自办理”的基础上,推行便民服务“三级干部巡访代办”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服务了群众、方便了群众。

4、推行“阳光三制”,工作重点得以强化。推行“阳光三制”工作,使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小组找到了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有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水平,提高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质量,强化了基层民主监督的效果,优化了基层干部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作风,浓厚了农村社会的清风正气。

启示一:推行“阳光三制”是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动实践。该县县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阳光三制”,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票决制”就是使用民主的方式来加强监督,让群众中的大多数人集中的发出监督的“最强音”,让民主集中之后的“群众意愿”成为村民自治的“统一主张”,是用民主监督的手段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票决制”的实践,鲜明地标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证明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民主政治精神的具体实践,充分地诠释了民主的机制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好机制。

启示二:强化监督与服务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该项机制运行的过程中,实现了“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通过“监督的措施”促进“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得到落实,以“刚性的监督”推动“服务得予优化”,“服务”方面的内容使“监督”更具针对性,“监督”的刚性使“服务者”更具主动性。“阳光三制”的实践,充分证明“监督与服务”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心所在,只有围绕“强化监督与优化服务”下大力气抓工作,才算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才能有效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启示三:让群众满意是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阳光三制”,对农村干部和党员所进行的监督是实时性的监督、动态性的监督,特别注重把工作所在地当时的实际情况作为开展监督的基本依据,对农村党员和村干部测评的表格上把什么列为评价内容,信息都来源于本地、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要经过乡、村两级的民主筛选,把群众反映最集中、最盼望的事项确定为了评价内容,使监督工作最有力地回应群众的关切、最容易吸引群众参与进来,使监督推动农村党员和村干部优化服务的效果最明显,使监督工作带给群众的实惠最及时、最实在、最大多数人满意。“阳光三制”的实践,再次表明有利于提高为群众服务质量的工作,群众最拥护、最支持,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工作,在群众中最有生命力、最利于长久坚持,只有坚持以服务群众和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一定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最有力的政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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