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纠纷咨询 016-人事纠纷处理-0228

人事纠纷处理 1 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公司内部员工因劳动争议而产生的人事纠纷的受理、调解、处理等方面的管理 2 控制目标 2.1 确保员工和公司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 2.2 确保增强公司与员工交流沟通,提升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增强凝聚力 3 主要控制点 3.1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去员工所在部门取证了解情况,并由部门经理签署部门处理意见 3.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员工面谈,寻求解决办法 4 特定政策 4.1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成: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必须由职代会选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 4.2 人力资源部应委派专人积极配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仲裁工作 4.3 如员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地方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4.4 员工提请地方劳动部门仲裁应在纠纷产生后60日内提出 4.5 工会应自收到员工申请后4日内,根据是否属于一般人事纠纷,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如属于一般人事纠纷,则在30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4.6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书、仲裁书,实施处理结果 4.7 部门经办人一般由部门经理指派 5 人事纠纷处理流程说明C-11-03-008 步骤 涉及部门 步骤说明 1 员工 人事纠纷产生,员工填写人事纠纷情况表,分别递交人力资源部和工会 2 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 接收员工递交的人事纠纷情况表,分析纠纷的原因,判断是否属劳动争议并将调查结果递交工会作为争议处理的参考 3 工会 工会召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员工所在部门代表组成)成员开会并准备调查 4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到员工所在部门取证了解情况,向所在部门及当事人调查、了解,掌握事实真相 5 各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确认员工纠纷情况,对纠纷事项签署意见,填写人事纠纷情况表 6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根据调查情况对纠纷类型进行分类整理,主要对纠纷情况属实和不属实进行分类 7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确定纠纷情况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将情况反馈给员工和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如果属实判断是否属于一般人事纠纷 7.1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员工 如果不是属于一般人事纠纷,则员工提请地方劳动部门仲裁 7.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员工 如果是属于一般人事纠纷,与员工及所在部门经办人面谈寻求解决办法 步骤 涉及部门 步骤说明 7.2.1 员工 如果对解决办法未达成一致意见,员工提请地方劳动部门仲裁 7.2.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如果对解决办法达成一致协议,员工、部门经办人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人事纠纷表上签署意见,工会、人力资源部、员工和员工所在部门各一份 8 各部门经理、员工 根据仲裁结果书或人事纠纷处理表实施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