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作基本制度】 项目工作制度

****项目工作基本制度 第一部分,工作准则 第一条, 所有项目工作必须按计划有效的执行,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检查结果的方式进行。项目工作以双方认可的计划为准进行。

第二条, 项目经理负责与客户和项目组内部人员沟通,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
负责与客户协商,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
负责总结并定期向客户领导汇报项目工作。

第三条, 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人员,在项目中必须听从项目经理的安排。

第四条, 项目启动之前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客户负责人提交项目启动函;
每次到客户现场之前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客户负责人提交现场服务通知单;
所有现场服务人员的现场工作结果以客户签字确认的任务单为准。

第五条, 所有项目中形成的书面报告必须通过内部审核后才能够提交给客户;
所有书面报告在客户认可后才视为完成。

第六条, 项目经理负责定期召开内部计划、总结会;
负责联系客户定期召开项目工作总结、计划会议。

第七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组与客户的唯一接口,项目组内其他成员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变更客户需求。

第八条, 项目中所有文字资料的原件统一由公司保管,项目组成员使用复印件或电子文档,在项目组内部项目经理负责文字资料的管理。

第二部分,着装、言谈及日常规范 第一条, 项目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西装打领带,夏天可穿衬衫打领带。

第二条, 项目组工作人员在客户处,必须严格遵守客户单位的作息时间。

第三条, 项目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由公司统一印制的胸牌。

第四条, 项目组工作人员在与客户进行访谈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记录并在事后按照公司规定格式进行整理。

第五条, 所有文字报告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样式编写、装订成册。

第六条, 所有提交给客户的文档、软件统一由项目经理提交给客户负责人。

第七条, 项目组成员严禁与客户私下评论公司内部事务或其他项目工作;
项目组成员严禁与客户私下评论其他成员或客户方工作人员。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