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管委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_管委会和工委会的区别

工委、管委会及其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一、工委管委会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
工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认真履行职责。

5.组织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6.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7.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8.每年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工委报告。

9.工委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14.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工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谈心提醒”纳入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2.全力支持纪工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

23.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执纪执法干部队伍。

二、工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

4.及时全面掌握县级领导干部及下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工委工作 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督促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一案双查”。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工委书记排名、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于的党组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
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不允许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在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加强对县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1.加强对下一级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工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管委会 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组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分管单位、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工委工作 6.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纪检监察室的领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察建议和作出的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8.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带头接受教育。

9.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

10.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1.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12.建立健全管委会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
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不允许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在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市政府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加强对市政府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市委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市委及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参与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地方、部门或单位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地方、部门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对分管地方、部门或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地方、部门或单位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 (12)积极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3)督促检查分管地方、部门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
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不允许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省纪委和市委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市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市委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5)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2.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市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3)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的贯彻落实;
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
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协助市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组织开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监督考核结果运用;
组织开展对所辖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5)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6)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7)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
对市管干部立案调查和给予撤职以上的处分,依据规定报市委批准;
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8)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9)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0)加强对市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职述廉等制度。

(11)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对选拔任用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1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1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4)督促各县(市、区),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山旅游度假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单位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3.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个性责任清单 (1)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开展督促检查。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突出问题,促进各地各部门转变学风、会风、文风、话风、事风,推进廉洁高效机关建设。

(3)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三短一简一俭”。

(4)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与机关业务工作有机融合。

(5)督促市委政研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6)督促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总结上报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

(7)重视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督促查处信访案件背后的违规违纪问题。

4.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安排部署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

(5)整治全市政法系统内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在审判职务犯罪案件时,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5.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个性责任清单 (1)协助市长抓好市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2)协助市长组织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3)协助市长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督促查处和纠正行政管理、财政管理、投融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及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加强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进行行政问责。

(7)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8)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市监察局提出的监察建议和作出的监察决定。

(9)协助市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6.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坚持“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督促市委党校设置廉政教育课程,对学员分层分类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3)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将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全过程。

(4)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5)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畅通干部监督信息渠道,完善干部监督网络,健全多渠道监督管理的联动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6)综合运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专项函询、诫勉谈话、离任审计等有效手段,动态掌握和了解干部情况,严格处置不合格干部。

(7)对全市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8)督促和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强化各级党委的责任担当。

7.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个性责任清单 (1)在公共文化服务和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中,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组织安排市委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的检查考核。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

(4)强化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网络正能量。

(5)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作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研究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8.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个性责任清单 (1)督促各民主党派加强廉政建设。

(2)组织廉政建设讲座,针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3)每年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4)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对反腐倡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5)在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6)组织党外人士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7)发挥群团组织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 9.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或政委个性责任清单 (1)加强对军分区纪委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军分区纪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2)督促指导军分区纪委做好执纪监督工作。

(3)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军委十二项规定在军分区的贯彻落实。

(4)督促指导县(市、区)人武部党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

(5)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6)督促抓好全市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 ? ? ? 中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 一、协助市委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案件查处等工作。

3.协助市委对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党纪教育。

4.协助市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5.协助市委制定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监督考核结果运用。

6.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7.协助市委加强对所辖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8.定期向市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二、维护党的纪律 9.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10.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

11.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12.严格财经工作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私分挪用公款,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推进作风建设 13.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4.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15.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6.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机制,建立网络、电话、邮政举报“直通车”,通过查办案件、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17.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市委、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干部挂牌督办制度。

18.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率。

19.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推行案件审理立案预审、形式审核、全面审核“三重审核”,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办案件实行备案审查,提高办案质量。

20.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21.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2.加强对下级纪委(纪检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办、考核;
加强市直和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

23.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加强党内监督 24.协助市委加强《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

2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6.实行向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六、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27.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对其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的问题。

28.每年听取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不少于2次。

29.每年组织部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30.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十五条规定,带头纠正“四风”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31.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32.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提高执纪监督的质效。

33.自觉接受党组织、上级机关、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 ? ? ? 中共**市委办公室2014年12月30日印发 ?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