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怎么样【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工作要点】

2016年**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工作要点   2016年,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安监局的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一)按要求开展计划执法。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省局统一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规范执法检查行为,针对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根据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并建立完备的执法台账资料。落实“四不两直”工作要求,确保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督促受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惩处,防范事故发生。

  (二)强化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安监局统一部署,突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对“打非治违”、重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粉尘、有限空间、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力度。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处罚。在检查的方法上,要按照省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依托“两化”体系平台,落实“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方法,实 现随机抽查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积极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受理移送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参与省安监局牵头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举报案件的查处,突出对谎报、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在规定期限内结案。

  二、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抓好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研究起草事故调查组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事故调查组参加单位和各小组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对省安监局牵头组织的事故调查,切实做好人员组成、工作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事故调查科学、严谨、高效,按时结案。

  (五)加强工作联系。加强政务值班,确保对市(州)和县(区)各级政府的政令畅通;
加强事故调查主要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熟悉相关部门综合处室及政务值班联络方式,保持与各部门联络员通讯畅通,着力提高协调工作的效率。

  (六)强化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强化事故问责,从重从严追究事故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省安委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工作督办和监督检查,做好事故查处问责的具体工作。加强事故调查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七)加强较大以上事故的统计及资料上报工作。完善全省较大事故档案,督促各市(州)、县(区)安监局建立和完善事故档案,对较大以上事故的相关资料及统计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省局备案,并按要求向总局报备。今年,将把较大以上事故的统计、事故报告公告及责任追究情况的上报和备案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抽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并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八)及时公告事故调查结果。加快事故调查进度,落实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及查处结果公告制度,及时在省局网站及省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强化警示教育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   (九)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机构日常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健全监督指导机制,加大对执法监察支(大)队的业务指导力度,探索创新执法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各级执法监察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暗访暗查等,增强工作实效。指导执法监察支(大)队规范执法程序,按照《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完善执法监察工作的闭环管理。注重典型引导,在执法监察队伍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通过取长补短,促进全省执法监察工作水平共同提高。

  (十)加强业务培训。继续以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主要抓好“两培训、一会议和一比武”活动。“两培训”:分别举办事故调查和执法监察业务工作培训班,聘请上级领导、专家教授进行专业授课;
“一会议”:召开年度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交流各地经验,部署安排工作。“一比武”:下半年继续开展业务“大比武”活动,通过理论测试与模拟实操相结合的方式,以比促学,不断提高执法监察水平。

  (十一)健全执法监察机构。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好执法监察机构队伍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执法监察机构和编制配备到位,履行相应职责,配足相应执法监察专业人员,配齐调查取证和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满足工作需要。

  (十二)及时公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公开对违法企业执法监察的结果,推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面向社会公示,并可公开查询。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四、加强党的建设   (十三)抓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党员思想政治根基。按照党章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局党组意图开展工作。

  (十四)抓支部组织建设。抓好“三会一课”,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安监工作实际,提升政治思想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有法必依、依法行政。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大力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从党的政治路线,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十五)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抓好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罚没决定与收缴相分离制度,坚持案件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促进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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