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标 [“我为科学发展观献良策”征文加强机关目标绩效管理]

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是把决策、管理、服务转化为目标责任体系,以履行职能职责为核心、以追求政治绩效、经济绩效、文化绩效、社会绩效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管理方式。省直机关实行目标管理以来,经过十五年的探索与实践,不断完善,2006年深化为目标绩效管理,其管理措施、办法、制度和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实际操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部门履行职能职责,促进工作、推动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到离新形势的需要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五轻五重”问题:一是轻目标制定,重目标考核;
二是轻过程管理,重结果考核;
三是轻平时督查,重年终考核;
四是轻“潜效”,重“显效”;
五是轻定量考评,重定性考评。职能绩效考评往往找不到“软肋”,考核的档次拉不开,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充分、不连贯;
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在一些环节上质量有待提高,管理中量化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管理中事多人少,人手紧张,过程管理薄弱,平时督查不够。针对薄弱环节,必须在过去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创新理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领导,“一把手”抓目标。目标绩效管理是省委、省政府抓机关建设、抓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抓重点工作部署圆满实现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把目标绩效管理纳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原则、要求进一步落实到目标的制定、实施、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中。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目标绩效管理的精神,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职能职责,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关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民生问题,关注“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民增收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精心谋划目标绩效管理。健全目标管理机构,充实力量,整合资源,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大党建、大目标”的格局。

二、加强过程管理,加大平时督查和跟踪指导服务。通过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平时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重要督办事项等重要工作进行抽查、督查、明查暗访的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中期督查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评价。省直目标办要指导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机关或系统内的目标督查工作,在平时和半年的督查工作中,着重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和重要工作的督查,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

三、注重量化管理,加强量化考核。强化目标量化、责任量化、考核量化的“三量化”管理。各部门根据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转变职能的要求去思考和探索核心职能,要把准确确定核心职能、科学制定职能目标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履行职能职责、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职能行为的有力举措,作为促进部门工作的有力手段。合理设置目标,真正体现“又好又快”和“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将对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评价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基础上,并尽量以量化的直观形式表现出来,将组织评估与个人,特别是部门领导人的业绩评估结合起来,科学考核政绩,开辟考核的新途径。要探索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机制。绩效评估的过程是公民、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过程,是部门的管理过程和结果公开的过程,这为公众参与对部门工作及其领导、工作人员的评价和监督开辟了现实的途径,增加改革和发展的智慧和动力,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考评方式。根据各个类别的不同职责和任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类别管理的要求制订职能绩效目标,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考评和奖励。把机关建设目标和职能目标融为一体,努力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着力打造“四型”机关。采取现场考评与平时督查相结合,群众评议与领导评价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统一考评与专项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突出综合分析评价,突出绩效,突出创新。

五、正确评估绩效,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把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和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起来,强化绩效意识,以结果为本,强调公共服务,建立责任政府,将人民满意落到实处。用科学的绩效评估和考核来引导行政资源的配置,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和绩效管理结合起来,用绩效作为政策目标的取向,作为检查督促工作的标准,作为评价和考核党政部门及其领导人的基本尺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