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考勤评优方案

? XX镇整治“庸懒散奢贪”、“不担事、不干事”推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与考勤评优方案 ? 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整治“庸懒散奢贪”、“不担事、不干事”的行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我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 以考勤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实施对象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镇政府工勤人员。村两委干部、计生员和政府雇员,参照本方案,另行执行。

三、实施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根据个人全年出勤和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具体如下:
1.出满勤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2.未出满勤但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按缺勤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未出满勤且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4.计算方法:扣发金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乡镇实际工作天数×缺勤天数;

(二)本实施方案细则如下:
??? 1.考勤办法 出勤情况采取以党政办签到表记录与镇纪委组织的不定时检查人员在岗情况记录相结合的原则,如镇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人员不在岗的,则该人员的当天考勤记为缺勤。具体要求如下:
(1)每人需按规定分别于每天的上、下午到党政办签到,且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如发现有代签的情况,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当天的考勤均记为缺勤。

(2)因工作需要参加会议、培训、下村或无法到党政办签到的,报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告知党政办后,党政办做好相应记录,并以出勤计入考勤中。

(3)因病、婚、产、丧及国家法律规定假日请假的,不记缺勤,一般事假将以其请假天数的80%作为出勤天数记入考勤中。

(4)签到情况实行每周一报制,由党政办负责将每周的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并张贴公示。有异议者,自张贴之日起三日内向主要领导提出,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逾期不再受理。

(5)镇纪委组织人员将不定时对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镇政府工勤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且做好检查记录,同时检查的人员需在记录上签字。在检查过程中,不在岗人员若下村工作,经由带队领导确认后,以在岗记入考勤,否则记为缺勤;
未下村工作,且不在岗的人员,需在检查开始后20分钟内回到岗位,否则记为缺勤。

2.考核评优内容及方式 镇政府将参照市委《**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2014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万委发〔2015〕2号)文件相关标准作为我镇考核标准,并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采取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内容由出勤情况、民主测评以及领导班子意见三方面组成。此次考核将进行评优活动,评优名额占总参评人数的20%。

(1)出勤情况(50分) 出满勤者得50分;
未出满勤者,按照每缺勤一天扣1分的原则,进行相应的扣分,直到扣完为止。该项打分情况由党政办具体负责。

(2)民主测评(30分) 由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民主测评表,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工作作风、群众服务意识等方面。测评表由镇干部职工填写,统分工作由考核小组负责。

(3)领导班子意见(20分) 领导班子对被考核的人员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打分,每位班子成员所打分数相加平均后的结果,即为被考核人员的得分。

考核小组根据三项分数总和的高低(合格线为60分),初步确定获得优秀人员的名单,并将人员名单报镇政府,经镇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有异议者,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小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四、奖励办法 (一)出满勤者,可获得200元现金奖励。

??? (二)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可获得现金奖励。奖金额度视当年扣发的绩效工资数额而定,但不低于500元/人。若当年没有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镇政府将从镇财政出资予以奖励。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和执行中遇到的特殊事项,按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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