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前五个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刚才市安监局*局长通报了截止到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体上看,今年前五个月,我市各类生产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没有突破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这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1-5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9起,死亡76人,同比减少31人,下降28.57%。

虽然前五个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应当引起重视。一是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致使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二是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没有真正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欠账仍在发生。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现状与当前的监管任务严重的不相适应,急需充实专业技术监管人员。四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出台并于6月1日起施行,我们的工作还有不适应的地方。五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接连发生事故。特别是今年前五个月,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上升。1-5月份,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生产死亡事故18起,同比增加11起,死亡21人,同比增加13人,分别上升157.1%和162.5%。其中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人;
非煤矿山发生死亡事故10起,同比增加6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6人;
工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5起,同比增加4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5人。无论是工矿商贸总体看还是工贸、非煤矿、煤矿分类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大幅上升。而这其中,林西通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5月28日和6月7日10天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死亡事故,死亡2人;
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3月31日和5月27日发生两起死亡事故,死亡2人;
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4月13日和5月18日发生两起死亡事故,死亡2人。这几起事故,充分暴露出这三家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职工劳动纪律松驰、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等诸多问题。在此对通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点名批评。各旗县区政府和安监部门也要认真吸取这几起事故的教训,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企业安全隐患。

综合我市1-5月份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可以看出,总体上是平稳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一)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今年市政府印发了《赤峰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赤峰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赤峰市2007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赤峰市200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等四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安委办印发了《2007年度加工制造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各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之所以要搞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是因为第一,这些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专项整治抓好了,就抓住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就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第二,这些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欠账太多,多年积累下的问题,靠常规的工作、一朝一夕很难解决问题,经系统研究,分步实施,专项推进,搞出可行的实施方案。第三,今年是安全生产的“攻坚年”和“落实年”,所谓“攻坚”就是要把专项整治搞好,探索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长效机制,把责任落实下去,把难题攻克下来。所以请大家务必将上半年已开展的工作与5个专项整治方案相对照,看哪些已落实,哪些还需继续攻坚,在下半年落实好。要利用好专项整治这个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载体,不要把方案仅看作形式,要用具体的工作措施把方案落到实处,唯此,专项整治才能取得实效。

(二)切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今年下半年的日常监管工作将配合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来开展。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
道路交通、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
农机、水利等单位;
人员密集场所;
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通过日常监管,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练好治理隐患这一安全生产基本功。

(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面临着严峻形势,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社会各界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强烈呼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事故的调查处理。为此,国务院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规范更加符合当前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将由旗县区政府负责。各旗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要认真学习《条例》,对6月1日以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条例》的要求,该上报的及时上报,该处理的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坚决遏制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由市政府组织调查组的事故,市政府将授权市安监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对举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进行奖励,预防和制裁谎报或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结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出台,市政府已制定《赤峰市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办法》,近期将在常务会讨论通过。之后还将出台《事故处理督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全力推进“新、改、扩”项目的三同时审验,把好安全生产的入口关。

对“新、改、扩”项目的三同时审验,是我们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现本质安全的最重要的措施,抓好“三同时”,就抓好了安全生产的第一步。目前“三同时”工作在我市开展的并不顺利,一些市里旗里的重点项目,项目已经开工,“三同时”手续却还没履行。该补的一定要补,要做到凡是高危行业的新、改、扩的项目都必须无条件的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今后要加大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监管力度,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履行“三同时”审验,从根本上提高准入门槛,坚决杜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就投入生产和使用。要充分运用综合监管职能,协调好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使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解决专业监管人员不足问题。

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不断增加,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专业化、规范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员、监管经费和监管装备严重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制约着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部分旗县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没有成立,造成安全生产监管权威不够,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不能真正落实。在12个旗县区中,没有成立安监大队的有5个,分别是---;
虽然成立了安监大队但没有工作人员的有2个,分别是--;
安监局内部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4个,分别是--;
真正符合要求的只有--等5个旗县区。鉴于此,今年队伍建设的重点要放在各旗县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组建和市安监局内设机构的调整、增加这两项工作上,通过公开考录的方式解决目前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综合监管、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监管不能有效开展的问题,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树立安全生产监管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