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几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总结经验明确目标努力再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热烈庆祝“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船发射成功的喜庆时刻,州委、州政府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5年我州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今后5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会议对于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推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凝聚全州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代表州委、州政府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03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切工作都以做好民族工作为前提,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各民族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回顾过去5年,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 州委、州政府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修订和完善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及部分单行条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出台了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实施“兴边富民”和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培养民族干部、加强民族教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用足、用活、用好国家给予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政策,坚决打破各种束缚发展的框框套套,大胆探索加快发展的路子和方法,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省对我州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既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又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各展所长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我州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

(二)回顾过去5年,综合经济实力迈上了新台阶 州委、州政府把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贯穿于民族工作始终,把不断改善边疆民族地区的面貌作为最紧迫的任务,全州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至2007年,全州生产总值由58.53亿元增加到107.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万元。地方财政收入由4.45亿元增加到6.3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年均增长12%以上。三次产业结构由35.3:17.4:47.3调整为32:29.9:38.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22.21亿元增加到65.2亿元,年均增长24%以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33.58亿元增加到54.46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工业总产值由8.92亿元增加到40.26亿元,5年翻了两番多。对外经济贸易总额由1.82亿美元增加到3.83亿美元,年均增长16%以上。接待国内外游客由249.76万人次增加到503万人次,年均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844元增加到9708元,年均增长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10元增加到2727元,年均增长7%以上。

(三)回顾过去5年,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突破 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从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从解决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为各族人民谋福祉为根本,全州社会事业日益繁荣发展。加快科技创新,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州“普九”目标基本实现,“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了97%。全面实施“两免一补”政策,12.4万中小学生享受到免杂费补助,7.2万中小学生享受到国家免费教科书,4.13万中小学生享受到寄宿生生活补助。建立控辍保学责任制,小学在校学生辍学率下降到0.15%,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下降到2.46%。成功应对“非典”和禽流感疫情,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卫生体系、疾病防控体系、医疗救助体系。2007年全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50.6万人,实现了覆盖全州的目标。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364.39/10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1.87%,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9.65/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8.57‰。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傣族泼水节等被国务院和省政府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1位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受到省级命名。加快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广播收听覆盖率、电视收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6%。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州21485名干部中,有少数民族干部11952人,占干部总数的55.6%。其中,地厅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30人,占总数的75.6%;
县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08人,占总数的50.9%,实现了每个县处级领导班子都有少数民族干部;
全州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470人,其中少数民族8639人,占总人数的55.8%。

(四)回顾过去5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新成就 州委、州政府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加快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各族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认真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全面启动特殊困难群体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将4万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建立医疗救助制度,2.04万人次贫困人口得到医疗救助。实施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着力做好因灾受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农村群众消费和商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着力加快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读书难、看病难、看电视听广播难、看戏难、学科技难”问题。

(五)回顾过去5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大力宣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5年来,中央、省驻州各单位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军警民团结、场群团结,与西双版纳各族人民共同建立了休戚相关、同舟共济的亲密关系,共同探索和走出了一条团结协作、融合发展的路子,共同谱写了西双版纳各民族繁荣发展的新篇章。驻州军警部队视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承担了抢险救灾等大量急难险重任务,为全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5年来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州委、州政府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各项方针政策的结果,是全州各族干部群众、驻州中央、省属单位和军警部队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促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中央、省驻州单位、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5年来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深刻启示我们,实现西双版纳的发展和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后劲;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生,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须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创业,充分发挥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形成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这些宝贵经验,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并在实践中发扬光大。

5年来我州的民族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我们仍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二是民族团结稳定工作仍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三是民族教育滞后,劳动者素质较低,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四是少数干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水平、工作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二、明确目标,共同奋斗,再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全州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一要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我州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始终把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根本的任务,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利民之策、和谐之本、富民之道,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州、科教兴州、开放活州、生物富州、旅游强州、依法治州”战略,努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二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更加关注民生和民族平等,把解决各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努力促进各族群众脱贫致富。三要牢牢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努力促进坝区与山区之间、民族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四要牢牢把握“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从我州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共同发展。五要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把增加农民收入和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实施“生物富州”战略,举全州之力抓好生物产业“六大基地”建设,把我州建成云南生物产业的特色基地。千方百计抓好农民增收的六个千元项目,力争到2010年,全州农民人均总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左右。继续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改造提升制糖、制茶、傣药、建材、粮食深加工产业,加快发展电力、天然橡胶、绿色农产品、云麻、进出口贸易加工等后续产业。加快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发展,全力推进西双版纳旅游产业“二次创业、转型升级、再创辉煌”目标如期实现。六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争取在全省“率先建设生态州”。尽快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争取国家、省加大对热带雨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补偿投入。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努力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坚持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继续实施好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加快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解决好民族教育中遇到的困难,使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完成义务教育。加大民族教育资金投入,保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调整布局结构和师资培训需求。积极发展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创造条件。加快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发掘、抢救、保护和传承,打造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民族文化的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卫生事业,加大对民族乡村医疗卫生投入力度,重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民族体育工作,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少数民族群众体质。抓住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的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交通、电力、水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好国家对“克木人”的扶贫、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等项目,让全州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三)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着力提高各民族素质 人才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要紧紧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州”和“人才强州”战略,认真落实我州《“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2008—2012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实施公众素质提高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每年至少培训1万名胶农、1万名茶农及1万名特色种植养殖能手,有上千名回乡初中毕业生取得农业技术员证书;
培养扶持一批个体私营人才,使他们首先致富,甚至成为致富的带头人。同时要把招贤纳才作为与招商引资同等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要立足长远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抓紧选拔一批优秀县处级和乡科级后备干部,继续提高少数民族在新录用公务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中的比例,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加大机关和基层之间干部培养、交流和使用的力度。从今年起,每年从县以上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中挑选一批到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每年选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村官”,每年从村(社区)定向考录一批优秀党总支(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入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努力改变党政机关干部来源单一、经历单一的状况。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力争每年将全州乡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轮训一遍,选调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离职培训和外派挂职,努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高举民族团结旗帜,着力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我州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切实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充分理解和尊重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差异,引导和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和基本的道德规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处理民族之间的纠纷和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群体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归结为民族问题。凡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纠纷,坚持“团结、疏导、教育、化解”的方针,妥善处理,避免因工作简单化激化矛盾。宗教工作事关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在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最根本的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要尊重信教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更好地促进不同宗教和谐相处,促进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要依法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意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旗号进行的破坏分裂渗透活动,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坚决维护民族团结。

(五)切实加强领导,着力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完善和认真履行民族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督查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普法工作要充分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增进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以民族团结统领军民团结、军政团结、农垦与地方团结,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的强大合力。

民族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要大力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确保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关心民族工作部门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民族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各乡镇要有一名党政领导具体负责民族工作,民族乡镇和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要配备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要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到民族工作部门,注重从民族工作部门选拔熟悉民族政策的优秀干部到其他部门和基层任职。各县市区要积极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增强民族工作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履行好职责。要深怀对少数民族的深厚感情,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同志们,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务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万众一心,团结奋进,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建设更加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