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防火及禁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护林防火会议讲话

护林防火及禁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每年的10月1日,进入防火期,第二年6月15日解除防火期,这次会议是进入秋冬季防火期后,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县森林草场防火暨封育禁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镇春季防火和封育禁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防火禁牧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秋冬季森林草场防火和封育禁牧工作。下面,我宣读两个文件:— 下面,就防火和禁牧工作,我再补充几点:
一、秋冬季护林防火工作 今年春防以来,由于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以及个别农户燎荒原因等,我镇接连发生了几场火灾,由于各界干部群众团结协作,扑救及时,没有造成大的灾情,实现了无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目标,有效保护了全镇生态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春季的几场火灾中我们清醒地看到,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群众防火意识不强,对严峻的高火险形势认识不足,工作中措施不力,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个别村在火源管理方面不够仔细,存在管护失位现象,一些地方野外用火、私烧乱点行为时有发生。以上的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防火的关键时期,全镇的护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们要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广大干部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为此,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护林防火工作放在首位,组成了以政府镇长袁海春为总指挥的防火指挥部,同时下设防火办公室,成立宣传发动组、火险扑救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具体承担全镇的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森林执法部门等 发挥职能作用;
负责各村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跟踪督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等工作。

各村书记、主任是本村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会前,镇林站已经征求各村意见,把各村护林防火领导组织征集上来,随文件一起下发,会后,各村要按人数要求在在家的基干民兵中成立扑火突出队,并把领导小组成员和扑火突出队人员名单贴上墙,要有防火值班记录。第二是要召开一个会议。各村要由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传达镇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本村森林防火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分发宣传资料,落实工作职责,明确村干部包组包片,签好到组护林防火责任状,落实痴呆傻等重点对象监管责任人,并作好会议记录,真正做到镇干部有防火责任区、村干部有防火责任片、组干部有防火责任段、家长有防火责任院,实行村包组、组包户、家庭包儿童、教师包学生的层层搞承包的防火机制。

二是强化防火宣传 会后,各村要利用召开各式会议、刷写防火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村防火公约等多种形式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要在冬至、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作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学校要认真负责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防火常识教育,要开展防火专题课,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同时在重点地段、进山入口等处,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警示牌和防火标语,尤其是回去后马上悬挂好发给你们的防火旗,在村、组及人群聚居地区要张贴好由马县长亲自签署的《**县森林高火险期戒严防火命令》。

三是加强火源管理 各村要立即组织人员分片进行拉网式检查,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发现在林缘、林地内、高压线下以及其他危险地段堆放柴草堆及可燃物的,要动员马上挪走, 通知各户以后禁止在这些危险地段放置柴草,已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各村对放牧人员、打柴人员、小学生等关键人物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对聋、哑、傻及理智不健全的人进行重点监护,发现火种就地没收,尤其是进入防火期以后,镇里不定期组织公安、司法、林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消除隐患,严厉打击滥砍盗伐和野外用火的不法人员。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 镇里成立了两支专业化快速扑火队,扑火队员要集中食宿,随时备战。各扑火队要配备4台风力灭火机和防火专用车,并确保能够随时调用。各村要成立50人以上的防火突击队,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并确保联络畅通。各旅游景区、矿山企业必须成立5人以上的扑火队,配备3台以上风机以及其它必备的扑火、交通、通讯等工具。各类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出现火情,可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速战速决,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的目标。严禁妇女、学生、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确保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五是做好物资储备 会后,镇林站对现有和新安装的防火通讯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查,做到通讯畅通,不留死角。对风力灭火机等扑火器具进行调试维修,确保实用性。加强对防火物资的管理工作,将所有防火物资登记造册,确定专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确保防火物资拿得出,用得上。各重点防火村,要把二号防火工具清理到一起,备用。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森林火警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火灾案件的肇事者,严肃处理火灾责任人;
政府要立即成立野外火源纠查队,与森林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继续保持对野外非法用火的严打态势,严格执行相关行政处罚规定,尤其是在距林区100米以内进行野外用火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把野外火源管住、管死。二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不脱岗,不漏岗。在这里强调一点,进入高火险期(11月15日)后,各村一把手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得外出;
必须外出时,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确保组织指挥、信息沟通等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封育禁牧工作 自2002年开始,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全镇实行封育禁牧工作。但近两年,由于各种原因,部分群众利用早、晚时间进行放牧、偷牧;
个别群众甚至有组织的进行放牧,轮流站岗放哨,对禁牧执法人员进行阻拦等现象时有发生,我镇封育禁牧工作出现了反弹迹象,对于禁牧工作的反弹,各村反响很大,特别是今年,各村栽了很多经济林,松散放养对经济林造成的损失很大,因此,一个月前,政府与林业公安配合,对个别村进行了阶段性禁牧,取得一定效果。对于禁牧工作,县政府非常重视,在今年全县防火与禁牧工作会上,县政府对禁牧工作再次进行了重新布置,要求从现在开始开展封山禁牧百日战役,并与各乡镇签订禁牧授权令。会后,政府禁牧大队要到各村继续开展禁牧工作,各村要做好两件事,第一,各村要做好封育禁牧的宣传工作,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转变家畜散养的传统养殖方式,教育引导养殖户开展舍饲养殖,大力扶持和发展养殖大户,利用秋冬季多备牲畜饲料,讲清舍饲养殖的好处,既省人力,又能扩大规模养殖,真正让 封育禁牧转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二,积极配合禁牧大队依法严厉打击野外放牧行为。县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保护森林资源的职能作用,会同镇禁牧大队适时开展封育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稽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放牧、偷牧等各种破坏生态建设的违法行为;
对以暴力手段妨碍禁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从重处罚;
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志们,护林防火和封育禁牧工作事关全镇生态建设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护林防火和封育禁牧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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