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两证一合同颁签大会领导讲话稿|颁谱主编讲话稿

加强承包草原监督管理、保护农牧民切身利益 ----在草原承包两证一合同颁签大会上的讲话 ???????????? 张玉忠 草原承包工作是落实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最基础性工作,开展草原承包,把草原经营权和使用权真正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对于加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相继进行后又一项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是国家做出的生态资源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完善草原承包工作步伐,赋予农牧民更加长久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我县2011年8月份在全县草原承包启动大会后就开展了该项工作,通过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各级工作人员近一年的工作,将全县242.17万亩草原中的242.13万亩采用联户承包形式承包到61025户,今天在城台乡进行草原承包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合同书的颁签仪式,将草原使用权证颁发到村委会、草原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到户代表,村委会与户代表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书,标志着我县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工作阶段,现我就结合今后草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草原承包管理,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草原承包既有生态保护的目标,又有农牧民增收的现实需要,是农牧民发展农区畜牧业的生产资料,以村实施草原联户承包更有利于草原利用和管理,农牧民在领取草畜平衡补助资金的同时,要承担草原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草原承包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草原承包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草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正确处理加强经济建设和保护草原的关系,理清完善草原征占用审批程序,要切实维护草原所有者、使用者和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占用草原各项补偿费落实到位, 切实履行依法保护、管理草原的职责,建立明确的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把对草原生态的维护管理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抓紧抓好。同时根据《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要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牧)民委员会在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县、乡、村三级草原流转服务体系,搭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及时为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咨询,价格评估、提供流转合同文本格式,负责指导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管理工作,依法签定合同,为双方流转对接提供便捷服务。经营权流转严格依法流转,不得将承包草原流转到非畜牧业生产中,流转方式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积极鼓励草原承包经营者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大户等流转草原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济。

?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草原保护制度,促进草原合理可持续利用 ?? 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是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组成,政策性强,关系到草原地区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及其社会稳定,近几年国家积极推行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原承包制度、草畜平衡制度、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最近出台的饲草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等草原大政方针,目的就是要以制度管理草原,以制度保护草原和以制度规范草原开发利用的行为 ,各乡镇村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草原合理利用的各项草原保护和建设制度,严格执行以草定畜和减畜制度,做到有多少草养多少畜,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在政策上、制度上为草原保护创造必要的条件,形成草原生产保护有制度可依,草原开发利用受制度约束,草原保护制度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以促进草原合理利用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有效维护广大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县草原生产发展仍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草原自然灾害频繁,防灾抗灾能力薄弱;载畜能力大幅下降;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仍很落后,效益低下;牧民收入水平低,增收难问题突出;草原滥挖、滥占和滥采现象严重,草原生态环境整体仍在恶化,不仅制约着草原畜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影响着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威胁到国家生态安全,为此,在近年来实施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划定和草畜平衡工作的基础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执法机构要加大对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和采挖虫草等药物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草畜牲畜放牧情况实行常态化巡查, 定期核查草畜平衡实施区放牧牲畜数量, 对违反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出纠正或处罚,依法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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