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优秀范文两篇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优秀范文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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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优秀范文

  做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篇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民和县公安局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斗争规范化、深层次开展,在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侦办上形成了细致的工作规范。

  一、构建宣传发动机制。做到“深入一次村社、开展一次宣传、举行一次座谈、走访一次群众、进行一次发动”。结合“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每深入一次村社就开展一次“扫黑除恶”宣传,在村(居)委会、广泛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公告涉黑恶线索举报方式,全面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座谈,仔细讲解扫黑除恶常识,与群众深入交流看法,宣传公安打击成效,倾听群众心声、消除群众疑虑、回应群众关切。走访群众,实地了解突出涉黑恶违法犯罪问题,掌握打击重点。发动群众举报,讲明举报奖励制度和人身保护措施,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在人员密集部位设立了举报箱80个、发布张贴了通告20000余份,印发了《扫黑除恶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5万余份,悬挂条幅100余条。期间,摸排搜集录入刑专系统疑似涉黑涉恶线索25条,核实查结24条,经侦查成功打掉了一个农村涉恶团伙和侦破一起“村霸”寻衅滋事案,逮捕11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摸排效果。

  二、构建线索排查机制。做到“村村过、行行清、人人筛、案案查、件件理”。对村“两委”成员逐人清理,梳理违法犯罪前科,强化日常预警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恶线索。每季度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对上级部门通报的各行业涉黑恶线索进行专业研判。对20xx年以来的涉黑恶前科人员开展全面筛查,强化分析研判和追逃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所有涉黑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每月对涉黑恶警情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采取信息碰撞方式串并线索。对摸排的涉黑线索严格核查,落实 “三长负责制”“四个一原则”,建立局领导分片包抓联系核查制度,定期开展线索核查“回头看”活动。专项斗争以来,走访摸排了蔬菜市场领域、建筑领域、交通领域、医疗领域。期间,共摸排掌握“路霸”等线索2条,其中,成功破获交通领域寻衅滋事案件1起;侦查经营医保诈骗案2起,采取刑事拘留措施6人。对22个乡镇312个行政村“两委”成员登记造册。

  三、构建案件侦办机制。做到“不让一案漏查、不让一人漏网、不让一犯漏罪、不让一罪漏证、不让一卷漏侦”。对露头的九类涉黑恶案件严格落实现案必侦和循线追踪要求,对重点案件坚持长线经营和隐案深挖,不放过、不漏掉任何涉黑恶违法犯罪案件。立足本地、协调外地,织密网络,精准追击在逃人员,不让一名犯罪嫌疑人漏网。健全完善法纪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线双查”,并邀请“法检”两院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不漏掉任何犯罪事实。建立“公检法”案件会商机制,针对每项犯罪事实充分取证,详细查摆每个案卷的问题,全面确保案件质量,让案件经得起时间检验。今年以来,共侦办九类涉黑恶案件13起,共抓获嫌疑人70人,其中,批准逮捕58人、取保候审12人,移送起诉60人,在逃3人。其中,“12.20”案件是我县侦办的首起较有影响力的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11人已被刑事拘留,得到了全县群众的一致赞誉和好评。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同步”工作机制篇二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昌江区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5件(其中重复件12件)。初核23件,其中信访了结13件、查处8件、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线索2件,处理党员干部15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同步”。

  信息互通同步研判。充分发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协调小组的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成合力,精准发力。平时,协调小组做到定期会商、学习交流、通报情况,专题研究案件侦办措施和监督执纪问责对策,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模式。区纪委监委为了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13次推进会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成立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快速处置核查工作小组,根据《昌江区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优先查办、挂号督办。同时,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区扫黑办、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双向反馈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察督办;加强与组织、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联点包案督办同步发力。认真开展联点包案督办工作,按照《昌江区纪委区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点包案督办暂行办法》,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针对五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包案。形成了联点督办工作制度,由六位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下到六个乡镇(街道)督导办理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工作进展。制定了《昌江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机关“双专办”工作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结果暂行办法》,加强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目前由区纪委监委移送政法机关2条问题线索。收到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17件,收到昌江公安分局移送问题线索3件,并附有公安“三长”签字背书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意见书,经核查审查,这3条涉恶团伙均无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形成重点案件启动公安机关、纪委监委机关“双专办”工作机制。

  以案促改同步推进。“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通过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开展好警示教育,特别是要针对案件中暴露的基层管党治党宽松软、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3月15日,召开了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运用饶贵林、徐永旺典型案例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3月28日上午,召开了全区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邓成江通报三河村“2.27”专案案情进展情况;

  督导问责同步到位。查办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既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又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委对重点行业部门进行了认真地摸排线索,对1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经约谈后都积极申报了线索;按照省市区三级同步督导的要求,区纪委监委对区住建局进行了督导,提出整改问题3条,目前区住建局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昌江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追责暂行办法》,截止到目前,区纪委监委共问责追责党员干部15人。加大了宣传力度,全区悬挂宣传标语共计60余条,在区属重要路段、重要路口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6块;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通过xxx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设立举报信箱等,鼓励群众反映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目前,区纪委监委收集了扫黑除恶线索12条。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查政治站位不高、组织领导不强、职责定位不清、工作推进不实、协调配合不畅、工作作风不优等问题,从4月18日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第六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三个专项巡察组对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部门进行专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