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控制程序_知识管理控制程序

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1、 目的 采取有效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3、 职责 3.1质监办负责学校对体系、教育教学过程持续改进的策划,当出现存在的和潜在的质量问题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2行政部负责在出现设施、设备和环境问题时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3各部门、组室负责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3.4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3.5质监办负责有效地处理学生家长的意见。

4、 程序 4.1持续改进的策划 4.1.1学校要实现持续改进的目的,就必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在实施质量方针和目标的活动过程中,持续追求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的改进。

4.1.2日常的改进活动 对日常改进的策划和管理参见4.2、4.3款执行。

4.1.3重大改进项目 涉及到对现行教育教学过程和教育教学服务的更改以及资源需求的变化,在策划和管理时应考虑 a) 改进项目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b) 分析现行教育教学过程和教育教学服务的现实状况,确定改进方案;

c) 改进方案的评审;

d) 实施改进方案并评价改进的结果。

4.1.4质监办通过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过程、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和管理评审的结果,积极寻找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课堂教学的优化、教学过程的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运用,教学方法的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改善,校园环境的美化净化等),组织各部门进行策划,制定《改进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校长批准后,予以实施。改进计划的内容及管理参照《管理策划控制程序》和《实现过程的策划程序》执行。

4.2纠正措施 4.2.1对于存在的不合格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遇到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2.2识别不合格 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输出的信息进行识别:
a) 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服务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超过学校规定的值时;

b) 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c) 家长对教育教学质量投诉时;

d) 内审发现不合格时;

e) 出现重大设施设备和环境事故;

f) 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时;

g) 其他不符合质量方针、目标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4.2.3原因分析、措施制定、实施与验证。

可采用统计技术和专家会诊的办法来确定主要原因。

4.2.3.1对情况a)、b)、g)质监办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质监办跟踪验证实施效果并作出验证报告。

4.2.3.2对情况c),由质监办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并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分析后,制定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质监办跟踪验证效果,及时转告家长并取得家长的满意。

4.2.3.3对情况d),由审核小组发出《不合格报告》,执行《内部审核程序》。

4.2.3.4对情况e),行政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及“原因分析”栏,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行政部负责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2.3.5当出现情况f)时,质监办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转告行政部通知供方,要求供方进行原因分析,并将纠正措施反馈给行政部,质监办对下一批产品或服务进行跟踪验证,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对供方控制的规定。

4.2.4每次纠正措施完成后,监督部门进行跟踪验证,该部门责任人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不合格继续发生,并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是签名确认。

4.3预防措施 4.3.1学校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并采取预防措施,以清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3.2识别潜在不合格 质监办要重点及时分析如下记录:
a) 供方供货质量统计、教育教学质量统计与分析、家长满意度调查、学生座谈会记录、环境质量检查统计汇总表等 b) 以往的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

c) 纠正、预防、改进措施执行记录等。

以便及时了解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教育教学过程、环境质量趋势及家长的要求与期望;
并在日常对体系运作的检查和监督过程中,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的反馈信息。

4.3.3发现潜在的不合格事实时,根据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确定轻重缓急,由质监办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原因,定出预防措施和责任人;
质监办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的潜在不合格事实栏,经责任人分析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后实施,质监办跟踪验证效果,质监办主任对有效性进行评审,并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上签名确认。

4.4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控制和记录。

4.4.1在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中,管理者代表负责配置必要的资源,协助分析原因和确定责任部门,并监督措施实施的过程。

4.4.2质监办编制《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一览表》,记录各次措施的发出时间、责任人完成时间及验证结果。逾期末完成者,要报告管理者代表,组织责任人进行原因分析,再次限期完成。

4.4.3由改进、纠正、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的任何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4.4重要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应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5、 相关文件 5.1《管理策划控制程序》。

5.2《实现过程的策划程序》。

5.3《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5.4《不合格控制程序》。

5.5《文件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 1《改进计划》。

6.2《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