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_尤维明 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其所承包的韶山路绿化景观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交给乙方承包实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 韶山路绿化景观提质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湘潭市韶山路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依据:
1)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2)经业主方 (以下简称业主方)盖章签认的施工承包合同;

3)经甲方和监理方盖章签认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由业主方提供的经设计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涵盖的包括硬质景观和绿化栽植、硬质铺装、土建设施等全部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及工作任务 1、 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组织机构的建立。

2、 由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施工任务安排。

3、 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

4、 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结算办理;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责任范围的划分 1、 承担项目经理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 承担项目经理部的办公经费、日常开支、伙食费;

3、 确保本工程通过业主方的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4、 做好施工成本的测算工作,确保达到35%的纯利润标准;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按照工程实际完成量(以最终审计为准)的2.5%提取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在工程末最终审计完结以前按本工程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2、 工程完成一半,甲方按照上述约定的计算方式提取管理费的30%给乙方;

3、 工程完工,甲方按上述方式再提取30%的管理费给乙方;

4、 工程竣工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甲方再提取20%的管理费给乙方;

5、 工程办理完结算后,以最终结算总价为基数,按上述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计算方式将剩余管理费一次性全部结给乙方;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奖惩方式 工程竣工,审计完毕后,扣除施工阶段、养护期间及结算过程中的施工成本、费用开支,本工程的纯利润应达到35%的标准。

  1、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利润标准,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2.5%标准计提管理费;

   2、当达到42%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2.8%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3、当达到50%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3.2%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4、当达到55%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3.6%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5、当达到60%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4%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6、如纯利润率不足30%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2%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7、如纯利润率不足25%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1.5%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第九条 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图纸、资料两套,经双方会审后作为乙方施工的依据,组织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

2) 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网资料,并作好交验记录;

3) 协助乙方处理各种关系;

4) 组织、协调业主方、监理方按本合同约定审结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资料、竣工结算资料;

5) 组织、协调业主方、监理方办理有关本工程的签证资料;

6)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

2、乙方责任 1)应服从业主方的统一部署和总体安排;

2)按业主方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3)确保施工所需要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条件,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及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组织安排施工;

4)接受业主方、监理方、甲方的指导和监督,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认真做好施工日志和技术质量检查纪录,及时办理相关签证,并在竣工验收前整理成册;

6)按有关合同约定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争执处理 1、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双方协商可顺延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自身不能正常施工的,双方协商可顺延工期,造成损失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的向乙方支付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前述管理费的,应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的两倍支付给乙方利息,时间从本合同约定支付前述工程价款的期限期满第二天算起。

4、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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