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节能征文《公共机构节能,,引领节约型社会新风尚》】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

机关节能征文《公共机构节能? 引领节约型社会新风尚》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稳步提升,能源需求也在不断加大,为使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态势,把好能源关至为重要,现今,全体国人已经形成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共识,而自200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终于使公共机构节能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之路,也让公共机构节能成为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从而引领节约型社会的新风尚。

一、?? 公共机构节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必须杜绝“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行为发生。公共机构带头做节约的模范,是国内资源严重匮乏现状所迫切需要的。温家宝总理曾指出:食品、衣物等可以从国外进口,但水、电等却无法进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进程加快,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缓解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务求建设节约型社会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而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前提和基础。这不仅在于公共机构节约资源本身的经济意义,也在于节约型机关所塑造的责任政府形象,更在于公共机构垂范对国民节约意识和忧患意识所起到的引领作用。

二、?? 公共机构节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先导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可以看出,公共机构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涉及了全部的国家行政主体,是我国大政方针的制订者、执行者,这些公共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是引导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推动节能工作的重要力量。温家宝总理曾在中央国家机关加强节能工作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真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共机构作为政府财政供养单位,由于其位置的特殊和重要,在整个社会具有相当的示范作用,而如果出现公共机构在节能方面表现欠缺这样的情况显然是一种缺憾。应该看到,对于公民个人和家庭的节约行为,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更多的是进行政策调节和引导,但对于公共机构,政府则完全可以使用强制手段、出台配套措施进行严格管理。

“滴水成河,聚沙成塔”,只有公共机构带头做节能的模范,才能更多地为子孙后代留下“阳光和水”,才能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 公共机构节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 建设节约型社会不仅需要舆论的宣传和广泛的教育,也需要相应的物质保障。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证。而许多资源又是不可再生的,因此节能降耗又可称之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的“社会革命”。能源短缺的严峻现实呼唤着全社会树立节能意识。而在不少公共机构,即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却一直没有资源使用方面的定额限制和定额管理,成为节能监督工作的“盲区”。一些公共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还有“花公家钱不心疼”的心态,节约意识较为淡薄。空调温控不合理、长明灯、办公设备待机耗能、公务车能耗大等并非个别现象。同时,我国缺乏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和能源消耗统计资料,节能工作缺乏自觉的节能动力和科学的基础。公共机构大多缺乏能源消耗管理协调体制和信息档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薄弱。而且,政府采购清单中向节能产品的倾斜力度还不很明显。这些都是新形势下,我们面对公共机构节能改革中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也应该看到, 加强政府及其他公共财政支持的机构或者单位节能工作,对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有效节约能源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由其所带来的公共机构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宝贵的经验也将为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随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共机构节能必将引领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取得更为辉煌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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