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会议制度_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委在企业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正确、有效的行使党章赋予的职权,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和上级领导机关决策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对企业实行政治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落实。

(二)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支持公司行政班子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企业重大决策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片区领导干部、各专业线条、公司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奖惩、企业重大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提交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例会和非例行会议是公司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通过各种会议,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四条 公司党委的主要会议是,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扩大会。

第五条 公司党委的各种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重大问题上,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定和建议。

第六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必须提前请假,并对议案提出明确表示自己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未经同意者不得缺席。

第二章??? 党委会 第七条 党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并可根据议题需要吸收有关科、室党员领导干部列席。其主要议事范围是:
(一)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工作部署;

(二)研究审定企业的重要事项;

(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决定公司机关党务、纪检、群工干部的任免;

(四)党委要参与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由经理提名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
企业中层党务政工人员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企业党委成员、纪委负责人以及工会负责人的任免由党委预批后,按照有关规章办理 (五)批准各片区、各专业线条党支部换届人选的建议和任免;

(六)研究审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建立由行政领导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经理班子每季度要向党委会报告一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第九条 健全企业党建工作格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加强党建工作的规划、目标、制度,党委会每年至少两次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稳定工作,专门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措施。

第十条 党委会议基本程序是:书记宣布开会,向与会人员讲明议题和要求;
委员围绕议题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书记根据多数委员的正确意见,对所讨论的问题做出明确的结论提交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书记对落实会议决定要做的工作进行分工,提出要求;
宣布闭会。

第三章????? 党政联席会议 第十一条 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或总经理主持,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公司办公室、政工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议事范围主要是:
(一)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其决策,通报行政和常务重大工作和决定;

(二)互相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工作关系;

(三)议定需党政领导班子协调处理的其他议题。

第十二条 会议决策程序为:会前,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磋商形成主导性意见,会中由总经理提出议题,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在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由总经理根据大多数与会人员的正确意见,对所讨论的议题归纳出明确的结论意见,提交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由公司办公室与政工办共同负责会议准备、议题搜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文件整理等工作。会议纪要呈送党委书记或总经理签发。

第十四条 会议记录正本由办公室保存,并按规定归档。

第四章????? 党委扩大会 第十五条 党委扩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议题与公司提请职代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相同。

第十六条 召开会议的时间、地址,参加会议的人员、议题由公司党委决定,政工办负责承办会议通知、会议准备和会议文件整理等事项。

第十七条 会议由书记主持,基本程序是:书记宣布开会,向与会人员讲明议题和要求,与会人员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书记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大多数与会人员的正确意见归纳出明确的结论意见,提交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
书记对贯彻落实决定要做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宣布闭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各基层党支部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则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党委。未尽事宜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法规、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06年1月1日执行。

? 本文来自http://www.dxf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