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四四”监管机制 创新红盾护农工作:权力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完善“四四”监管机制 创新红盾护农工作 近年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部署,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在红盾护农工作中努力实践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特别是自2008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实行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制度以来,我们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工作机制,组织千名工商干部进农村、进大棚、进市场、进田间、进商店,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 一、构建四级责任体系,建立了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可追溯机制 ?? 市工商局与县局、县(市)局和工商所、工商所和片区管理人员、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同经营者层层签订农资市场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监管者、经营者各自的责任,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层层负责”的市、县、所、经营户四级责任体系,在全市纵向形成了“市局部署督导,县局组织落实,工商所负责监管,经营者具体实施”的责任链条,横向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牵头科(股)室具体抓,相关科(股)室配合抓,基层一线直接抓”的监管责任可追溯机制。在责任追究上,我们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工商所为辖区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对农资市场监管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坑农害农事件的业中的大要案件要严肃查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违反、追究谁”的原则对农资经营者予以责任追究。

?? ?二、严把四个关口,建立了农资市场准入机制 ??? 一是完善经济户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由基层工商部门通过企业登记审查、年检验照和经营主体准入备案,全面清理审查农资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对合格的农资经销单位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经济户口”档案;
对不具备开业条件,特别是对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对无照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县市工商局依托经济户口,结合质量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目前全市已为468户生产企业、2144户经营户建立了经济户口,全部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二是推行农资备案管理,严把农资商品入市关。从2005年开始,要进入我市市场销售的农资产品,生产者或代理商必须先携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手续,填写《农资商品入场备案表》,到县市工商局备案后再入市销售;
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手续不全的农资商品,则要求经营者自行退市,坚决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对种子经营企业推行了“留样备案公告制”,对经营户销售的种子随机抽样封存,注明封存时间、样品来源、样品名称和有效期等要件,由工商所、市场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三方在封口处签字盖章 ,分别封存,保管一个耕种周期,以备待查和质量赔付追溯。2009年全市备案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农资产品1856个品种,抽样留存种子478个批次。

三是强化市场巡查,严把日常经营监管关。我们制定了《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实行分片管理、区域联动、横向协作的巡查方式,对农资市场实行“全天候”的动态巡查监管。巡查中坚持“六查六看”,根据农资经营户信用等级的不同,实施不同的巡查频率和监管措施,重点检查信用度低、风险度高以及分部在城乡结合部、农资销售网点集中地、集贸市场内的农资经营户,对农资经营情况做到“五清”:即经营户数清、经营负责人基本情况清、经营状况清、经营地址清、违法违章失信情况清。一旦出现农资经营案件,执法人员能够及时、高效地予以处理。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农资市场巡查780余次,纠正经营户进销台帐不完善、台帐与实际不符的600多次,纠正其他违章行为750多次。

四是强化质量监测,严把违法案件查处关。每年我们都定期对上市的化肥、农药、种子进行质量检测,特别是对进货渠道不可靠、质量信誉不高、消费者举报较多的农资,进行重点抽检。在“2009红盾护农”行动中,我们联合市消费者协会开展肥料、农药质量监测,全市共抽检化肥87批次,合格的53批次;
农药36批次,合格的33批次。同时,我们组织各县市局拉网式检查农资市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搀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 。全市共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55起,收缴罚没款84万元。

??? 三、完善四项措施,推行了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健全维权体系。我们在全市80多个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3338个行政村设立了 “12315”农村维权投诉站,聘请了“红盾护农”联络员,建立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的12315申诉举报、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网络,真正做到“红盾进乡村、投诉不出村”。通过设立农资消费纠纷“绿色**”,实现工商部门“零距离”维权服务,对农资纠纷做到早出动、早干预、早处置。2009年以来,共受理农民投诉110余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二)推行连锁经营。我们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整合、兼并等方式走连锁经营的路子,畅通农资流通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方便广大农牧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2005年我们开始推行农资连锁经营,通过统一门牌字号、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贴标销售、统一管理制度、统一销售价格的办法,发展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目前全市农资连锁经营总店发展到9家,连锁经营点已经遍布城乡,达到1000余家。2009年红盾护农行动中,我们把清理挂靠经营作为的一项重点工作,首先在**县试点,动员挂靠企业设立连锁经营公司,加盟连锁店,逐步把挂靠经营转变为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县目前已清理挂靠农资经营企业 88家,组建连锁经营公司3个,发展加盟店50多个。

(三)完善监管制度。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县(市)工商局、工商所建立了辖区农资经营单位分布图,全面掌握经营户的经营信息、商品流向和交易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二是实行假劣农资召回制度,在查处农资案件时,对手续不完备、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商品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外,还以强制退出、限期召回、责令整改、就地销毁等方式将同一批次的商品清退出市场。三是推行市场预警制度。市工商局充分发挥上联省局,下达县市局、工商所的“12315”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反馈、分析、通报农资市场动态,发布监管预警信息,调度指挥执法检查工作。四是严格实行农资广告审查制度,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的行为,依法追究广告商、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今年共查处农资违法广告63起,有效维护了农资广告秩序。

(四)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利用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及时传达和宣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和精神,发布省局和市局每次农资商品质量的监测情况,通过对农资质量监测、查办案件、申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信息的整合汇总、统计分析,实现了对农资市场动态的及时掌握,发布预警、警示信息的快捷高效,提高了监管的超前性和主动性。通过红盾信息网网络向经营户宣讲农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了农资市场的形势,提供农资市场信息,受到了农资经营者和农村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四、建立四联网络,形成了农资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与职能部门联手,形成整治合力。我们主动与农业、公安、质监等部门联系,由县市工商局召集农业、质检等相关部门和农资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农资联席会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今年,我们联合市检察院、农业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农民利益的意见》,建立信息通报、案件会商、联合行动、案件督办等制度,健全农资市场监管长效防范机制。

与厂商联手,共保名优产品。全系统先后与30多家名优产品生产厂家、150多个代理商建立起“打假维权”网络。通过专业人员现场教授、网上查询、函电咨询等形式,使执法人员的识假辨假能力得到提高,增强了打假的针对性,保护了名优产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

与新闻媒体联手,营造整治氛围。我们与市电视台联办了“红盾护农**行”栏目,与**广播电台合办了“农民之声”节目,与**日报社合开了“市场与消费”专栏,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传授识别真假农资常识,曝光违法案件,共同营造打假护农声势。今年以来,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红盾护农的稿件70多篇。

与行业协会联手,弥补监管漏洞。我们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成立农资协会,并协助协会建章立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006年6月首先成立了“**县农资协会”,目前,全市成立农资协会17 个,入会会员占农资经营户的65%。市县工商部门与农资行业协会普遍建立了信息沟通制度,及时了解农资行业动态,指导协会参与农资打假,弥补了监管漏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在搞好 “红盾护农”工作的同时,我们全力实施“商标兴农”、“合同帮农”、“经纪人活农”、“经济组织强农”工程,全市发展涉农商标400多件;
规范订单涉农企业300多户,年签订合同50293份,涉及农户32554户,农户通过订单形式年增收6.72亿元;
共培育发展各类农村经纪人23000万人,经纪业务量达5.35亿元;
经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782家,成员达到10000多人,注册资金89676.15万元,名列全省前茅。

在实施“红盾护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还存在不少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借鉴各地的监管经验,继续开拓创新,完善监管机制,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