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因素【7风险因素】

21 风险因素 除本售股章程的其它数据外,阁下于认购发售股份前应审慎考虑下列风险因 素。该等风险因素未必涉及投资其它司法权区公司股本证券的一般风险。倘出现任 何下述潜在事件,则或会使本集团的业务、财政状况或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的影 响。

有关本集团业务之风险 本集团之业务计划乃基于未必能成功之崭新业务模式,且本集团未必可成功实施未来之 业务策略。

本集团的业务计划有不少独特内容,且较为未经验证。本集团的技术和服务乃针对 一个发展迅速的新市场。本集团的业务计划以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与产品的收入增长 为基础,而有关领域属于新兴市场,历史较短。此外,本集团未必可成功实施未来的业 务策略,包括透过提供网上娱乐服务和企业软件产品以提高收入。大部份中国消费者都 很少有购买实时通信、网上娱乐及其它电信增值等服务和产品的经验。本集团目前的用 户群只占整个中国市场的一个较小部份。为达致成功,本集团必须不断开发和推广能为 中国大部份互联网及电信用户所接纳的服务和产品。尽管本集团在过去三年来发展迅速, 但基于上述和其它理由,本集团无法保证能够维持或在未来仍能达致这个增长速度,而 且无法保证本集团可成功开发及推广上述服务和产品,以有效实施未来的业务策略。

假如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无法与移动电话及其它电信营运商维持现有及达成新的安排, 本集团业务将会受损。

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大部份收入源自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所支付的技术支持、 顾问、特许权及其它费用。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大部份增值服务均透过移动电话及其 他电信营运商经营的网络平台提供,为最终用户提供享用电信增值服务的平台,提高营 运商的网络通信量及增加移动数据收入及频宽使用量。见「业务 — 策略关系」。腾讯计 算机及世纪凯旋(视乎情况而定)现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其它中国电信营运商订有合 约,并从中取得大部份收入。本集团绝大部份移动增值服务收费及大部份互联网增值服 务收费分别经由中国移动29间联属公司及中国联通15间联属公司或分支公司收取。一旦 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与该等网络营运商的关系转坏,包括无法在现有合约到期后以有 利条款续约,均会影响本集团之业务,包括影响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视乎情况而定) 向客户提供电信增值服务及产品的能力。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将失去腾讯计算器及世纪 凯旋电信增值服务及产品的客户。同时,亦令本集团无法透过该等网络营运商的计费及 22 风险因素 收款系统,向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的电信增值服务及产品的客户收取费用。倘若本集 团透过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与该等网络营运商的关系被终止、中止或按不利于本集团 的条款延续,包括降低营运商所付的费用,则本集团的业务将会受损,对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倚赖移动电话营运商准确记录客户所付的移动增值服务费用以及本集团所占该等 费用的比例,而本集团偶而须就此估计应确认入帐的收入,该过程中任何错误均可能对 本集团的营运业绩有不利影响。

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向本集团支付其就本集团所提供之移动增值服务而向客户收取 的部份费用,而本集团倚赖该等公司对本集团透过其网络提供的服务和有关收费作出准 确的记录。在少数情况下,倘出现技术限制或该等营运商的计费及传输系统出现故障, 本集团并不向该等营运商收取费用。该等计费及传输故障率视乎不同的营运商而有所分 别,而且每月不同。计费及传输故障或会大幅降低本集团的移动增值服务收入。倘若移 动电话营运商更改计费或会计系统,则本集团或需耗资更改本身的会计系统,而且可能 严重干扰本集团的业务。

此外,本集团并无太多方法独立核实在此方面所获提供的数据。倘若该等营运商错 误计算有关服务收费及本集团应占的收入比例,则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会受到重大不利 影响。本集团根据向移动电话营运商所收或应收的有关部份服务费用而把该等收入记录 入帐,有关收入乃以应计基准,根据本集团的统计纪录于服务提供时确认入帐。由于按 应计基准确认收入,因此倘其后移动电话营运商实际所付费用低于预期,则本集团或需 调整有关收入(包括就未向移动电话营运商收取的应收费用而作出拨备),从而令本集团 所呈报的盈利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倘若移动电话或其它电信营运商拒绝或拖延向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付费,则本集团的 收入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根据报章报导,一名移动电话营运商拒绝或拖延向本集团一些竞争对手支付根据类 似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与该移动电话营运商所订的安排而应付的费用,理由是该移 动电话营运商对本集团该等竞争对手向其用户所提供的内容类型感到关注。不能保证移 23 风险因素 动电话或其它电信营运商日后不会基于上述或任何其它理由而拒绝或拖延向腾讯计算器 或世纪凯旋付费。一旦其拒绝或拖延付费,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均可能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倘若网络营运商坚持签订独家条款,而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视乎情况而定)被视为不 符于该等条款,则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提供移动增值服务及产品之能力将受到限制。

腾讯计算器目前与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订有合约。中国移动的若干省级附属公司坚 持与腾讯计算器订立带有独家条款的安排。该等独家条款目前仅与移动增值服务有关, 且仅涉及腾讯计算器,而不适用于腾讯计算器的联属公司或联系人。本公司认为,腾讯 计算器已采取措施,避免经营任何违反上述独家条款的业务,以遵守该等独家条款,但 无法保证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日后在必须遵从上述条款的情况下不会被指违反该等条 款,亦无法保证网络营运商不会坚持订立更严厉之独家条款,从而在实际上禁止腾讯计 算机及世纪凯旋的联属公司及联系人向其它网络营运商之用户提供其移动增值服务及产 品。订立该等更严厉的独家条款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均有重大不 利影响。

倘若移动电话营运商的经营环境转坏,则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或会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

尽管本集团预期向其它营运商收取的费用比例将会上升,惟本集团业务仍十分倚赖 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从其客户收取的费用。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大部份移动增值服务 及若干互联网及其它电信增值服务乃透过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视乎情况而定)提供。因 此,移动、互联网及其它电信增值服务的成功与否,视乎移动电话营运商推广其整体移 动电信服务的成功程度及不时的经营政策而定。此等因素均非本集团所能控制。此外, 倘若移动电话营运商的经营环境转坏,或移动电话营运商提升盈利的压力增加,则可能 在其就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视乎情况而定)透过其网络所提供移动增值服务而收取客 户的费用中,坚持保留更大的部份。为响应日益提高的保障客户的要求,移动电话营运 商或会对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等增值服务供货商提出更严格的运作指引。该等更严格 的运作指引或会有损本集团推广部份服务和产品的能力。

24 风险因素 本集团所经营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本集团面对其它提供同类服务的内地电信增值服务供货商的激烈竞争。本集团最主 要与提供综合移动增值服务予客户的中国门户网站直接竞争。此外,随着开放外国投资 者投资电信增值业务,国际竞争对手或会与当地公司成立合营企业,借助外国投资者在 其本身市场开发的技术和经验提供服务,因此本集团或会面对国际竞争对手的更大竞争。

中国加入世贸后,或会由于其后之监管逐步更改或其它原因而容许国际公司进入中国市 场,使来自国际公司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部份或全部该等电信网络营运商亦可能提供具 竞争力的服务。该等竞争对手的财务和其它资源或会比本集团更为丰厚,可以更快配合 不断转变的消费者要求及需要,以更低的价格提供更佳服务,并且更有效配合新互联网 技术或技术标准。此外,现有或未来的竞争对手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或会采用更有利的 技术,而产品表现和定价亦更胜本集团,提供其它优势,导致其服务和产品较本集团的 服务和产品更受市场欢迎。竞争日趋激烈或会导致竞争对手对本集团采取不公平的营商 手段,而本集团可能难以就上述行动取得补偿。竞争转趋激烈会使本集团损失市场占有 率,使用户数目、本集团平台的流量减少,导致降价和增加市场推广和开发工作的支出。

任何上述事件均可能严重不利影响本集团业务,继而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营运业绩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倘若本集团无法与设备制造商维持现有的及达成新的安排,则本集团的业务或会受损。

本集团获益于与设备制造商(包括移动电话制造商)订立的安排,与该等设备制造商 合作,在其设备上安装本集团的应用程序,以供设备购买者使用。尽管本集团现与多家 中国设备制造商(包括移动电话制造商)订有合约,一旦本集团与该等制造商的关系中断, 则对本集团的业务(包括盈利能力及向消费者提供移动增值服务及产品的能力)或会产生 不利影响。

本集团业务有赖主要行政人员及雇员的持续贡献,倘若本集团失去其服务,则本集团业 务或会严重受阻。

本集团日后之成功有赖本集团主要行政人员的持续贡献,特别是主要创办人。本集 团倚赖该等人士在业务营运方面的专才,包括开发新的增值服务及产品以及维持本公司 及外商独资企业与腾讯计算器、世纪凯旋及其它策略伙伴的关系。本集团并无就主要行 政人员购买「重要人员保险」,以保障该等人员一旦因死亡或其它原因不再任职本集团造 25 风险因素 成之损失。倘本集团一名或多名主要行政人员无法或不愿继续担任目前职位,本集团未 必可在合理时间内觅得替任人选,甚至未必觅得替任人选,本集团的业务或会因而严重 受阻,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或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而且本集团或需支付更高费用以招 聘及培训额外的人员。

此外,倘若本集团的主要行政人员加入竞争对手或成立竞争业务,则本集团的业务 或会受阻。本集团各主要行政人员已与本集团签订雇佣协议,其中载有保密及不竞争条 款。本公司香港法律顾问表示,该等合约安排可根据现行香港法例执行,而本公司中国 法律顾问亦表示该等由中国公民签订的合约并不触犯现行中国法律。尽管如此,一旦任 何该等行政人员与本集团出现争议,并无保证任何该等协议可予执行。

本集团日后之成功亦视乎本集团吸引及招聘优质的技术、管理、编辑、推广及客户 服务人员之能力。合资格的人材需求殷切,本集团未必能够成功吸引、吸纳或延聘本集 团成功所需之人材。

由于本集团经营历史有限,而本集团业务的收益和收入潜力仍未经验证,故本集团无法 预料是否能达到本身或外界期望的未来表现。

本集团认为,本集团未来的成功视乎本集团大幅提升业务收入的能力而定,而本集 团在此方面经营历史有限。腾讯计算器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启业。因此,在衡量本集团 的前景时,必须考虑到尚在发展初期公司一般遇到的困难和其它风险,尤其是在新兴而 发展迅速的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行业的公司。此等风险包括本集团在以下方面的能力:
. 透过收费服务从用户取得收入;

. 吸引消费者使用本集团的实时通信服务及内容;

. 维持现有的及建立新的策略关系;

. 有效应付竞争压力;

. 应付竞争对手建立策略关系或进行合并所带来的影响;

. 提高本集团品牌的知名度及继续培养用户忠诚度;

. 吸引及延聘胜任的管理层人员及雇员;

. 吸引广告客户;

. 提升本集团技术,以支持更高流量及更丰富的服务;
及 . 丰富本集团的网络内容及服务。

26 风险因素 本集团无法保证日后可提高或维持目前的业务收入水平。

倘若本集团无法开发出或引进受欢迎的内容及应用程序,则本集团业务或会受损。

本集团其中一项主要优势在于本集团之服务及产品能够建立起一个独特的网络小区。

本集团倚赖若干第三方创造流量及提供内容,使本集团的网站及服务对消费者和广告商 客户更为吸引,从而维持及发展本集团的网络小区。提供本集团网站及服务内容的第三 方包括与本集团有合约关系的商业内容供货商,以及于本集团网站发布文章或其它内容 的注册小区会员。倘若该等第三方无法开发及维持优质的内容,本集团网站或会流失访 问者和广告客户。本集团与第三方内容供货商签订的合约安排大多并非独家,且属短期 性质,或可由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随时终止。并无保证本集团与商业内容供货商的现有 关系不会被终止,或即使能维持,亦不保证能达成持续的业务伙伴关系、提供优质服务 及为本集团网站带来理想流量或为本集团带来理想的收入、或不被终止。

在.游戏是目前中国发展最快的网上服务之一。本集团为客户开发及引进在.游戏。

然而,倘若本集团无法开发或以合理成本引进受本集团客户欢迎的游戏,则本集团的在 .游戏业务难以增长。

倘若本集团无法维持品牌知名度,则本集团在吸引新业务伙伴及消费者方面可能遇到困 难,而本集团的业务亦可能受损。

本集团的QQ品牌闻名全国。本集团相信,维持及提升QQ品牌对本集团发展客户基础 及吸引新业务伙伴至关重要。本集团的主要竞争对手亦建立了著名品牌,并不断推广其 品牌的知名度。第三方于其它行业使用类似QQ品牌的字眼或会有损本集团的品牌效应。

倘若本集团因任何理由而未能维持及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则本集团业务、经营业绩及财 务状况或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倘若本集团未能成功开发及推出新服务和产品,或未能采用新技术,则本集团的竞争优 势及利用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及产品赚取收入的能力或会受损。

本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本身正在直接及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合作开发新的服务 及产品。推出新服务及产品的时间涉及若干风险及不明朗因素。任何意料之外的技术、 运作、物流、规管或其它问题,均可能导致一项或多项该等产品或服务或本集团日后可 能计划推出的任何其它服务或产品延迟推出或无法推出。此外,本集团无法保证任何该 等服务及产品可媲美竞争对手所开发的服务或产品、广受市场接纳或产生更多收入。

27 风险因素 预期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及产品所用技术及相关技术标准会迅速改变。本集团目 前的业务主要为基于实时通信的服务。随着有关技术提升以支持多媒体通信服务及产品, 本集团需要适应及支持该等服务及产品方能成功。倘若本集团未能预料或适应该等及其 他技术转变,则本集团的市场占有率及业务或会受损,从而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部份收入源自网络广告销售,惟仍未能证实互联网是广受接纳的广告媒体。

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预期在可见将来透过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合作经营网络 广告取得部份收入。倘若互联网不获接纳为广告媒体,则本集团赚取收入的能力将受到 不利影响。

并无保证中国的网络广告市场将会增长。截至目前为止,网络广告在中国并未被广 泛接纳为广告媒体,亦无保证网络广告将发展为中国的通用广告渠道。互联网在长远而 言是否获接纳为广告媒体,视乎是否发展出广被接纳的衡量标准而定。目前有关标准尚 未出现。有关行业标准的发展未必足以支持互联网作为有效的广告媒体。倘若并未发展 出此等标准,则广告客户可能一般选择不在网上或不在本集团的广告字段刊登广告,从 而令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拦截网络广告、避免其显示于用户屏幕前的网络软件之发展,可能对网络广 告的发展造成障碍。随着网络广告拦截的日渐盛行,被拦截的广告并未从本集团服务器 下载,不视为已传递的广告,从而可能令本集团的网络广告收入减少。由于网络广告拦 截软件的流行,广告客户可能一般选择不在网上或本集团的广告字段上刊登广告。拦截 网络广告的网络软件之使用,或会令本集团的业务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未必能防止未经授权人士使用本集团的知识产权,从而有损本集团业务,并令本 集团牵涉诉讼。

本集团认为本集团的知识产权为本集团成功之关键。本集团主要倚赖于专利、版权 及商标保护及保密法例以及合约等方式保障本集团的知识产权。虽然本集团致力保护本 身的专有权利,但仍难免有未经授权人士试图使用本集团的知识财产。由于本集团经营 所属地的法律制度仍在发展阶段,因此在本集团知识产权的保障及执行方面未及法制较 为成熟的国家般有效。此外,监管专有技术的盗用和有关执法既困难且昂贵。本集团所 28 风险因素 采取措施未必足以防范盗用本集团的专有技术。一经盗用,则会对本集团业务、财务状 况及经营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本集团不时需经诉讼手段行使本集团的知识产权,而此 等诉讼可导致可观成本。

本集团可能遭第三方提出侵权申索,一旦申索成功,本集团或须支付巨额损失赔偿。

虽然本集团至今未曾面对任何有关法律诉讼,但本集团在未来或会因本集团使用之 技术而接到第三方的专有权利侵犯申索通知或源自有关侵权申索的索偿。此外,本集团 亦可能因过往未经有关第三方授出特许权而于本身门户网站提供受到该等第三方商标及 版权保护之内容而面对申索。本集团已加强重要指引及程序,以减低在未获正式特许权 下使用第三方内容的机会。倘若侵权申索成功,则本集团或会蒙受损失。倘若本集团未 能或无法开发出不侵权的技术或及时取得有关被侵权技术或类似技术的特许权,则本集 团业务或会受损。此外,即使本集团可取得被侵权技术或类似技术的特许权,有关特许 权费或会十分可观,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

迅速增长而日新月异的经营环境令本集团有限的资源更为紧绌。

本集团预期在发展客户基础及寻找市场商机之时扩充业务。本集团的营运、行政及 财务资源有限,未必能支持所计划之发展。随着本集团服务对象的数目及网上活动增加、 服务对象的要求及客户的需求转变,以及本集团的业务活动增加,本集团将需加强投资 于网络基建、设施及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合作的其它经营范畴。本集团将需提升现 有的及实施新的营运及财务制度、程序及控制,并扩充、培训和管理本集团日益增加的 雇员团队。此外,本集团管理层将需维系及加强与电信营运商、互联网及其它网上服务 及内容供货商和本集团业务所需的其它第三方的关系。倘若本集团无法有效管理本身的 发展和扩充,则本集团的服务质素可能有所下降,令本集团业务受损,经营业绩亦可能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可能就于本集团网站展示、取得或连结的数据或透过本集团服务发送或分享的资 料而须对第三方负责。

作为内容发表者及发布者,以及作为电信增值服务供货商,本集团可能须就因根据 本集团网站所发表或透过本集团服务所发送或分享的数据之性质或内容所提出的诽谤、 疏忽、版权、专利或商标侵权而负上责任,或其它索偿而须负责任。本集团亦可能涉及 29 风险因素 根据于本集团网站或透过本集团服务可取得的内容而提出的索偿,例如用户在本集团网 站或透过本集团服务所提供的留言板、网络小区、投票系统、电子邮件或聊天室上发表 的内容或数据。本集团提供连结到第三方网站的超文本连结技术,因而可能须就该等第 三方网站的版权或商标侵权而负责。第三方亦可能就本集团所发布之任何错误数据所引 致的损失而提出索偿。

即使上述索偿不导致法律责任,本集团就此类索偿所作的调查及抗辩可能涉及庞大 费用。上述索偿或会对本集团的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用户的网上交流或会导致个人冲突,从而可能有损本集团声誉、导致政府调查及 对本集团业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本集团用户在本集团的平台上进行极私人的交流。透过本集团服务在网上认识的用 户或会出现情绪激动的情况,并可能在道德上、情绪上或身体上蒙受不利影响。该等事 件或会受到广泛报导,从而对本集团的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政府当局或会要求本集 团中止或限制该等导致或可能导致上述事件的服务。本集团业务或会因而受损,而本集 团的用户群、收入及盈利能力均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或会因私隐考虑或资料不确而声誉受损及在日后未能销售针对特定对象的广告, 从而削弱本集团广告字段对广告客户的吸引力。

为加强了解用户及其需要,本集团在征得注册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其个人资 料。本集团利用各种数据向广告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广告服务。倘若本集团碍于私隐考虑 或法规限制而未能收集或利用此等数据或销售针对特定客户的广告服务,则可能削弱QQ 客户端软件和本集团网站广告字段对广告客户的吸引力。本集团纯粹倚赖注册用户所提 供的资料,并未核证其真伪。倘若本集团为针对性广告而收集的资料有重大不确或错误, 亦可能削弱QQ客户端软件及本集团网站广告字段对广告客户的吸引力。

因系统故障或计算机病毒引致的意外网络中断,或会减少访客流量、减少收入及令本集团 声誉受损。

网站的持续运作及其技术设施的表现和可靠性以及实时通信服务的顺畅运作,对本 集团的声誉和吸引及保留用户及广告客户的能力非常重要。一旦出现系统故障或表现下 降导致本集团服务中断或反应时间延长,均会降低用户的满意程度和流量,从而削弱本 30 风险因素 集团网站对用户和广告客户的吸引力。本集团网页及流量不断增加,并无保证本集团可 相应扩充其系统。此外,任何系统故障及供电停顿均会对本集团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

计算机病毒亦可能导致本集团系统延迟或出现其它服务停顿。此外,倘若无意中传送 计算机病毒,亦可能导致本集团承担损失或诉讼或责任风险。除此之外,黑客可能会入侵 本集团的保安系统及破坏本集团的网络或服务。本集团或需动用庞大资金及其它资源, 保护网站免受该等计算机病毒及黑客的威胁,并减低该等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所造成的问题。

此外,倘影响本集团系统的计算机病毒受到广泛报导,本集团的声誉或会严重受损,而本 集团的访问流量亦会下跌,从而令本集团业务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计算机病毒令用 户蒙受损害或损失,则可能引致本集团面对诉讼及承担额外责任。

本集团之后备系统有限,因而容易受到天灾及其它事件影响。

本集团的后备系统有限,过去亦曾不时因系统故障及停电而造成业务中断。目前, 本集团所有服务器及路由器设于深圳、北京及上海,其中大部份设于深圳。本集团并无 于上述以外城市设置任何后备服务器。一旦发生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停电、电信 故障、爆窃、战争、恐怖袭击及类似事件,本集团并无灾难修补计划,而本集团现有的 后备系统亦未必能有效应付该等事件。假如发生上述事件,则本集团或会出现完全系统 停顿。为了提升表现及避免服务受阻,本集团或须作出重大投资购买额外服务器以镜映 本集团的网上资源。有关详情见「— 本集团的投保范围有限」。

对本集团交易系统的保安及互联网和移动电信网络上数据保密性的忧虑可能令用户减少 使用本集团的网络,妨碍本集团的发展。

透过互联网及移动电信网络进行电子交易交收及沟通的其中一道重大的障碍,在于 公众对保安及私隐的忧虑,尤其是在私密数据的传输方面。倘若无法完全消除有关忧虑, 则整体而言,可能妨碍一般电信增值服务的增长,尤其是对于用作商业交易而言。倘若 任何保安事故受到广泛报导,电信增值服务的整体使用率或会下跌,从而减低本集团的 用户流量,妨碍本集团的发展。本集团目前的保安措施未必足够。举例而言,本集团用 户的个人资料或会被盗用或滥用。该等保安漏洞或会令本集团因未能对客户或供货商的 数据保密而面对诉讼及可能引起的责任,损害本集团的声誉及吸引客户的能力。

31 风险因素 网上付款系统在中国尚处发展初期,或会限制本集团拓展网上服务业务的能力。

网上付款系统在中国尚处发展初期。虽然中国主要银行均有实施网上付款系统,但 与网上付款系统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比较,该等系统在中国的消费者中并不普及,亦未 获广泛接纳。此外,在中国持有信用卡或记帐卡的消费者数目有限。目前,本集团根据 与移动电话及其它电信营运商所订的合约安排,透过该等营运商间接向客户收取网上服 务费用,而避免利用较落后的网上付款系统收费所引致的问题。然而,倘若本集团无法 利用该等间接计费安排向客户收取透过本集团网站或服务进行的所有或部份网上交易的 收费,则缺乏完善的网上付款系统可能限制本集团可提供的网上商业交易,对本集团业 务有重大不利影响。

电信增值市场及中国的互联网市场的持续成长有赖于对固定电话及移动电信基础设施的 持续投资。

并无保证中国全国信息基础设施将会持续发展。此外,一旦出现任何基建服务中断 或故障,亦无法保证本集团能及时使用其它网络及服务,甚至无法保证本集团能使用其 他网络及服务。倘若未能发展出所需的电信及互联网基建标准、通信协议或配套产品、 服务或设施,则本集团的业务发展或会受阻。

本集团或未能取得可能需要的额外资金。

本集团相信,现时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业务所得流动现金及发售所得款项将足以 应付本集团在可见将来的预计现金需要。然而,因由于经营环境改变或其它未来发展, 包括本集团可能决定作出的投资或收购,本集团或需额外现金。倘若上述资源不足以应 付本集团的现金需要,本集团或会发行额外股份或债务证券,或取得信贷。本集团日后 取得外来资金的能力,视乎多项不明朗因素而定,包括本集团日后的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及现金流量、股价表现及国际资本市场的流动资金状况等。此外,发行额外股票或会 导致股东的股权进一步摊薄。借贷则会导致偿债承担增加,导致须作出业务及财务承诺, 从而令本集团的业务受到限制。无法保证本集团可及时或按本集团所需的数量或可接受 的条款取得上述财务资源,甚至无法保证本集团可取得任何上述财务资源。

日后的收购可能不利本集团管理业务的能力。

按照本集团的业务扩展策略,当有适当机会时,本集团会额外收购配合本集团现时 业务的资产、产品、技术或业务。日后收购和其后将新资产及业务与本集团的业务结合, 可能需要本集团管理层专注处理,因而导致分散投入现有业务的资源。分散本集团管理 32 风险因素 层的专注和资源,加上处理合并工作的困难,可能有损本集团管理业务的能力。收购资 产或业务未必获得本集团所预期的结果。此外,收购或会动用大额现金、可能发行有摊 薄影响的股本证券、大幅摊销有关商誉及其它无形资产的开支,并且可能面对有关所收 购资产而未知的负债。此外,物色和达成收购的成本可能相当重大。除可能需要获得香 港的监管机构和股东批准外,本集团亦可能需要获得有关政府机构批准收购,并且须遵 守任何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因而可能增加成本和导致延误。

本集团的投保范围有限。

中国保险业所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有限。因此,虽然本集团已购买财产损失保险, 但对中国的业务并无购买业务责任或中止业务的保险,而本集团的保险保障额未必足以 弥补所有可能发生的损失,尤其是在业务及声誉方面的损失。任何业务中止、诉讼或天 灾均可能使本集团支付重大费用和蒙受重大损失。

本集团未必可根据现时建议的股息政策派付股息。

本集团曾于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度派付一次特别现金股息人民币 1,030万元,即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08元(股份拆细后),而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后本集团亦曾派付一次特别现金股息人民币2,890万元,即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23元(股 份拆细后)。按「财务资料 — 股息及股息政策」一节所述,本集团目前有意于日后派付 全年现金股息。然而,本集团未必可以亦可能选择不派付现金股息。举例而言,倘本集 团遇上营运困难,则本集团未必可派付股息。倘董事会认为应审慎保留现金作业务营运 或扩展计划之用,则董事会亦可能决定建议不派付股息。

本集团日后未必可达致过往三年的收入增长。

根据本售股章程所列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本集团财务业绩 所示,该等年度的收入有显著增长,尤其是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 入更较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增加14倍。收入增长乃由于中国互 联网增值服务及移动与电信增值服务整体扩展,以及尤其本集团推出多项服务与产品所 致。本集团无法保证日后将可保持上述增长。

33 风险因素 倘移动电话营运商网络质素下降而导致流失信息数量增加,则或会对本集团的收入有重 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会不时因「流失信息」而无法收取部份服务费。流失信息指发送至移动电话营 运商系统但未能传送予最终用户的信息。倘移动电话营运商网络质素下降或移动电话营 运商的网络处理能力不足以应付日后客户的需求,则流失信息的数量或会上升。若流失 信息的数量上升,本集团的收入或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电信网络营运商未能如预期向本集团提供频宽及服务器托管服务及本集团供货商未能如 预期提供内容或会损害本集团业务。

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倚赖电信网络营运商及时提供频宽及服务器托管服务及第三方供 应商及时提供内容。于二零零三年,本集团最大供货商占本集团采购额约15%,而五大供 应商则占本集团采购额约59%。在若干情况下,本集团难以物色另一供货商或产品代替。

本集团所需的部份服务及产品只有少数供货商提供。倘本集团任何供货商未能如期向本 集团提供服务或产品,则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与主要营运商的关系恶化或主要营运商出现财政问题或会损害本集团业务。

于二零零三年,本集团透过其收取收入的单一最大省级网络营运商占本集团收入约 12%,而本集团透过其收取收入的五大省级网络营运商则占本集团收入约39%。倘本集团 与该等网络营运商的关系恶化或该等网络营运商不时出现财政问题,则或会对本集团业 务及经营业绩有重大不利影响。

有关本集团营运架构之风险 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订立的合约安排并不保证符合中国法律 及法规。

尽管本公司相信本身及外商独资企业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的安排符合中国现行 法律及法规,且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向本公司表示,该等合约安排均符合中国现行法律 及法规,惟无法保证有关政府机关会将该等合约安排视为符合中国现行法律及法规,亦 不保证信息产业部或其它政府机关日后不会诠释现行法律、法规或政策或颁布新法例、 法规或政策而导致所有或部份上述合约安排视为违反中国法律。特别是收购腾讯计算器 或世纪凯旋资产或股权或须遵守当时适用于有关交易的法律及法规。倘该等合约安排被 34 风险因素 断定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则或政策,或出现任何该等新诠释或新颁布的法例、 法规、规则或政策,或会导致本集团须重组本集团的组织架构及业务,故此可能使本集 团业务中断、分散管理层注意及承担重大费用。

基于监管限制,本公司透过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均无任何直接拥有权益的公司在中国 经营部份业务。该等安排未必可如直接拥有权益般提供有效控制。

中国现行法律及法规对中国经营SMS及其它电信相关信息服务等电信增值服务的业 务的外商投资实施若干限制,国外投资者仅可拥有该等业务最多50%的股权。本公司及外 商独资企业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订立合约安排,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持有执照可 在中国提供互联网信息内容、经营门户网站,及向客户提供电信增值服务。本公司及外 商独资企业均无拥有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任何所有权权益。透过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 业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订立的一连串合约安排,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对腾讯计算 机及世纪凯旋行使有效控制权,并以技术支持、顾问、特许权及其它费用方式收取绝大 部份收入。尽管本集团中国法律顾问向本集团表示,该等合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及法规, 并可据此执行,惟该等安排并不如直接拥有企业所有权般可靠,未必可如直接拥有企业 所有权般有效控制该等公司。

倘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未能遵从或拒绝延续与本集团订立的合约安排,则本集团业务 或会中断,而本集团收入可能大幅下跌。

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订立合约安排,腾讯计算器及世纪 凯旋持有执照可在中国提供互联网信息内容、经营门户网站,及向客户提供电信增值服 务。倘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违反合约安排(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据此对腾讯计算器及 世纪凯旋行使有效控制权,并以技术支持、顾问、软件销售、特许权及其它费用方式收 取本集团绝大部份收入),则本集团必须倚赖中国法制,采取法律措施执行该等合约安排, 惟有关成效或会较其它司法权区为低。任何法律诉讼可能使本集团业务中断,使本集团 承担重大费用。无法保证上述法律的结果将对本集团有利。此外,该等合约于指定时间 到期。本集团或会因本公司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股东的关系转坏或基于其它理由而 难以延续该等合约。

35 风险因素 本集团计划成立外资电信企业未必可顺利进行或未能进行,或可能产生额外成本及中断 本集团业务。

由于中国制订有关外国投资电信增值服务的法例及监管限制,故此电信增值服务现 时透过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提供。然而,于中国加入世贸后,中国近期修订法例,容 许电信增值供货商以外资电信企业方式经营。为争取拥有持有电信增值特许权的公司权 益,本集团计划成立外资电信企业,而本公司将拥有该企业50%股权(即中国法律容许外 商拥有电信增值供货商权益的上限)。由于中国新采纳的法例诠释及应用等方面在颇大程 度上并不明朗,故此无法保证信息产业部及商务部将会批准成立外资电信企业,亦不保 证信息产业部或商务部不会对外资电信企业施加任何重大条件或限制。倘本集团未能将 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转为外资电信企业或成立全新外资电信企业(本集团计划持有其50% 权益),则本集团将无法拥有电信增值供货商的所有权权益,并须继续倚赖一系列本集团 现时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订立的合约安排,以向客户提供电信增值服务。此外,倘 延迟成立外资电信企业,则本集团或须遵从上市规则的额外规定。即使本集团可如期成 立外资电信企业,本集团亦须就此调整业务,或会产生额外成本及使本集团业务中断。

外商独资企业、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现时享有的税务优惠日后或会受到质疑或撤销, 而根据集团内公司间的合约所载的收入确认可能受到税务机关质疑。

本集团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架构及地点均已考虑到给予位于特定经济特区及/或经 营软件相关业务的公司的税务优惠。部份该等税务优惠须一直符合有关法规所订的条件。

尽管有关政府机关给予该等外商独资企业、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该等税务优惠,但无 法保证本集团将可一直符合有关税务优惠的条件,亦不保证税务优惠或相关法规日后不 会受到质疑及/或撤销。本集团税务优惠的详细讨论载于「财务资料 — 本集团综合损 益帐分析 — 税项」一节。

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电信增值服务业实施法律限制,故此本集团采纳现有营运架构 及多项与本集团成员公司订立的协议,本公司、腾讯科技及时代朝阳科技据此自与腾讯 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进行的交易取得绝大部份收入。该等交易属于关连人士交易,应根据 相关税务法例经公平磋商而进行,并应经过审核。有关税务机关已收紧对转移定价的规 定。因此,该等交易或须由有关税务机关审核是否符合转移定价规则及收入的税务处理 36 风险因素 规定,而本集团的帐目或会受到质疑及视为不符合该等规则,对本集团的财政状况及经 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以及或须受到税务机关的制裁。倘税务机关规定或强制调整转移 定价政策,则或会对本集团的应课税盈利有重大不利影响。

所持权益有别于公众股东的本公司现有股东于发售后将可对股东决议案的采纳发挥若干 影响力。

本公司于紧接发售前的股东包括12名创办人及MIH。该12名创办人各自持有本公司股 份,合共持有股本50.0%,而MIH则持有余下50.0%股本。于发售后,该12名创办人及MIH 各自持有的股份数目不会因而减少。于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止期间,各创办人 同意投票委任两名MIH代表加入董事会,而MIH亦同意投票委任两名创办人代表加入董事 会。彼等亦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一切所需的措施,确保就此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大 多数及为各受控附属公司(定义见「与股东的关系-创办人与MIH之关系」)的全部董事。

此外,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或之前,任何持有本公司股份25%以上的单一股东可对 任何提呈本公司股东审批的公司交易或其它事宜(包括合并、综合及出售本集团全部或绝 大部份资产)投票结果发挥影响力。有关详情请参阅「与股东的关系」一节。

有关本集团提供服务及产品之监管风险 本集团可能由于对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公司的监管制度复杂、不明朗及转变而受到不 利的影响。

中国政府对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业有严格的监管,包括外国投资互联网及电信增 值服务业、对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内容的限制及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业申领执照和 许可证等规定。由于有关互联网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法规和要求较新而且不断变更,其诠 释和执行非常不明朗。现行中国法规及政策的诠释和引用,信息产业部的既定立场及可 能颁布的新法规及政策,均可能使现时及日后外国投资、经营及管理中国互联网及电信 增值服务(包括本集团的业务)的合法性有重大不明朗因素。在若干情况下,本集团现有 或以往的服务或业务可能被视为违反中国法规,因而会被罚款或其它处分及/或可能要 37 风险因素 终止有关的业务或服务。腾讯科技及腾讯计算器订立协议,腾讯科技可能因此被视为提 供超逾其认可业务范围的服务。

倘若本集团未能取得或保持所有必需的执照、许可证及批文,或倘若本集团需要办理费 时或花费高昂的手续,则本集团的营运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经营本集团的业务需要向不同监管机构取得相关的执照、许可证及批文。在 过去数年,中国多个政府部门曾颁布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服务的具体规定,其中部份 要求营运商取得以往并无要求的执照、许可证或批文。并不保证政府当局不会继续颁布 监管互联网的新规定,再要求本集团公司取得其它执照、许可证或批文方可经营现有业 务,或禁止本集团公司经营适用该等新规定的业务类型。除其它事项外,新法规或现行 法规的新诠释可能增加本集团的营运成本,并且使本集团公司不能有效利用互联网及移 动电话营运商提供服务及产品。该等规则可能限制本集团扩大客户及用户群的能力,或 限制在其它地区提供服务。

腾讯计算器已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取得许 可证,可提供跨省电信增值服务(「跨省增值服务许可证」)。取得跨省增值服务许可证前, 腾讯计算器持有许可证于广东省提供电信增值服务。腾讯计算器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 二日前在广东以外安装服务器或与移动电话营运商订立服务协议,或会被视为违反该许 可证之条款,因而被罚款或受到其它处分。

腾讯计算器已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规定」)向新闻出版总署申 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互联网出版批准」),惟仍有待批准。互联网出版批准为涉及互联 网内容供货商许可证持有人所经营的部份出版业务的批准。根据互联网出版规定,「互联 网出版」的定义包括经营在.游戏,并可能涵盖在QQ门户网站及QQ客户端终端装置上张 贴或传播有限部份的内容。除互联网出版批准外,腾讯计算器已向信息产业部、文化部 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取得经营上述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

腾讯计算器于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递交互联网出版批准申请,有关互联网出版规定 对当时互联网出版商所设的期限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已过。有关申请延误乃由于腾讯 计算器当时并不肯定互联网出版规定是否适用于其业务,而且向审批当局呈交文件需要 38 风险因素 取得额外资料。据本集团的了解,新闻出版总署不拟纯因有关申请过期而拒绝受理。于 二零零四年四月,腾讯计算器再提交相关文件,以冀加快审批程序。腾讯计算器未获新 闻出版总署知会有关授出该互联网出版批准之任何时限或有意拒绝腾讯计算器的申请。

然而,无法保证腾讯计算器将获得该批准。倘若腾讯计算器未能取得有关批准,而新闻 出版总署确定上述受限制的业务违反互联网出规规定,则腾讯计算器或须终止该等业务, 而该等业务所得的收入或会被充公,甚至须缴付人民币10,000元至人民币50,000元(如有关 业务并无收入或收入少于人民币10,000元)或相当于有关收入五至十倍(如有关业务的收入 达人民币10,000元或以上)的罚款。此外,新闻出版总署或会没收腾讯计算器主要用于提 供有关业务的主要设备或专用工具。详情见「监管 — 腾讯计算器的申请」。

倘若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未能取得或保持任何所需的执照、许可证或批文,或会 面对多项处分,例如罚款或暂停受规管的业务,或需要增加股本、或符合其它条件或遵 守其它规定,因而会严重影响营运公司的业务。因此,本集团的财政状况及经营业绩可 能会受严重不利影响。

倘本集团未能取得进口在.游戏的批准,或本集团过去有关在.游戏的活动被视为违反 中国法律或法规,则本集团的业务及前景或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腾讯计算器并未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规定」)的要求取得文化部 就进口已进口的在.游戏发出批准(「进口游戏批准」),此乃由于腾讯计算器必须先就通 过互联网从事互联网文化规定所界定的若干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活动」)取得许可证。

有关「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详细定义见「监管 — 网上文化活动之监管」一节。腾讯计算器 已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取得该许可证。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腾讯计算器向文化部 申请批准经营「凯旋」。此乃腾讯计算器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开始商业经营的进口MMOG。

腾讯计算器计划根据文化部颁布的规定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前就经营其需领取进口游 戏批准的其它进口在.游戏申请进口游戏批准。倘若腾讯计算器未能取得该等批准,则 须结束现时经营的有关游戏的业务,而其在.游戏业务的发展亦会受到限制。此外,由 于腾讯计算器已经进口及经营已进口在.游戏而未有取得互联网文化规定的进口游戏批 准,其一直以来的已进口在.游戏业务可能被视为违反中国法律或法规。因此,本集团 可能会被罚款,或本集团提供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服务会受到重大限制。倘腾讯计算器在 未获进口游戏批准下经营进口在.游戏被视为违反互联网文化规定,则腾讯计算器或须 终止经营并没有取得进口游戏批准的有关进口在.游戏业务,并须缴付最高达人民币 39 风险因素 30,000元的罚款。倘违规情况严重,则腾讯计算器或遭限制经营互联网文化活动,而其网 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遭吊销。详情见「— 倘若本集团未能取得或保持所有必需的执照、 许可证及批文,或倘若本集团需要办理费时或花费高昂的手续,则本集团的营运可能受 到重大不利影响」和「监管 — 腾讯计算器的申请」。

倘若本集团部份在.游戏业务日后被视为违反法律,则本集团可能需要修改在.游戏的 业务模式,因而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和经营业绩有严重不利影响。

虽然本集团相信当取得相关的执照、许可证和批文以经营在.游戏业务,则该项业 务将会符合现行中国法规,且本集团接获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指出当取得该等相关执 照、许可证和批文后,则该项业务不会违反任何正式颁布的中国法规,但并不保证信息 产业部或其它政府机构不会另行诠释现行法规或政策,或实施新法规或政策,要求本集 团结束或修改在.游戏业务以避免违反中国法规。对本集团在.游戏业务的任何修改或 会阻碍本集团业务,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或动用重大成本。请同时参阅「监管 — 有关 本集团业务之监管 — 在.博彩活动之监管」。

本集团可能由于在本集团网站展示、取得或连系被禁的信息内容,或由于透过本集团的 服务而传输被禁的信息内容而承担责任。

中国已颁布法例,限制在互联网传输和发布若干类别的内容和国家机密(「被禁止内 容」),而即使有关内容由本集团用户提供,本集团亦可能会由于在本集团网站发布或透 过本集团服务而传输的内容而承担责任。此外,有关规定并无清晰指明本集团须采取何 种措施以确保被禁止内容不会在本集团网站发布或透过本集团服务传输,并且迅速删除 在本集团网站发布或透过本集团服务传输的被禁止内容。因此,并不保证政府不会认为 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违反现行有关被禁止内容的法规,亦不保证不会对本集团采取行 动。该等行动可包括罚款或暂停业务,而倘若采取该等行动,则会对本集团业务有重大 不利影响。

本集团或须将本集团的加密软件在监管当局登记,而倘若当局要求本集团更改加密软件, 则本集团须开发或以特许权方式获得取代软件,因而影响本集团的营运。

根据一九九九年年底颁布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在中国经营的外资和内资公司须向 监管当局登记和披露所使用的商用加密产品。由于有关规定并无指明具体的加密产品, 40 风险因素 因此本集团并不肯定会否和如何应用于本集团和本集团使用的加密软件。本集团或须将 现时或日后的加密软件登记或向监管当局申请许可证。倘若监管当局要求本集团更改加 密软件,则本集团须开发或以特许权方式获得取代软件,因而影响本集团的营运。

在中国经营业务之一般风险 中国政府的政治及经济政策逆转或会对中国整体经济增长有重大不利影响,而使本集团 服务的需求减少,并不利本集团的业务和经营业绩。

本集团绝大部份业务均在中国进行,而几乎所有收入均源自中国。因此,本集团的 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均受到中国经济、政治及法制发展的重大影响。

中国原本奉行计划经济政策,现已逐渐转型为倾向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本集团无 法预测中国经济改革的未来动向,或有关措施可能会对本集团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 绩的影响。此外,中国经济与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大部份成员国家的经济 有所不同。该等差别包括:
. 经济结构;

. 政府参与经济的程度;

. 发展水平;

. 资本再投资水平;

. 外汇管制;

. 通胀率;

. 分配资源的方式;
及 . 收支平衡状况。

由于有上述差别,本集团业务未必以假设中国经济与经合组织成员国家相似所预期 的方式或速度发展。

中国经济发展放缓或会阻慢本集团增长及盈利能力。

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一直并预期会继续受到中国经济及互联网与电信业增长的影响。

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10年强劲增长,但不能保证中国经济会继续以现时速度增长,亦不 41 风险因素 保证有任何增长。当经济增长放缓时,互联网与电信增值服务的开支很可能会减少,因 此中国整体经济与本集团的收入息息相关。

本集团之中国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派息时受到限制。

本公司为控股公司,除中国全资附属公司腾讯科技及时代朝阳科技的股份外,并无 任何经营资产。本公司有赖中国附属公司的股息及其它分派。现行中国法规只容许本集 团的附属公司从累计可分派盈利(如有)中,向本集团支付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厘定的 股息。此外,外商独资企业每年须将各自的累计盈利最少10%(总额最多相等于注册资本 一半)拨入法定公积金。该等储备不可作为现金股息分派。同样,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 须将盈利最少15%拨入法律规定的基金。

汇率波动或会损害本集团业务。倘人民币贬值,本集团的收益以美元计值将会减少。

本集团的收益以人民币为单位。然而,本集团小部份债务是以美元为单位,而部份 银行存款亦以美元计值。因此,本集团业务会受到上述货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自一九九 四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的官方汇率在大致稳定中稍为升值。然而,本集团并不保证人 民币兑美元或其它外币的汇率将继续保持稳定。倘人民币及本集团债务相关货币的汇价 有变,则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或会受到影响。此外,本集团的外汇风险可能会 随着业务增长而增加。尽管本集团日后或会订立协议或购买工具对冲汇率风险,但至今 并无作出该等措施。

兑换货币受到限制,或会使本集团收取及有效使用收益的能力受到局限。

本集团几乎所有收益均为人民币,而该等资金须先兑换为外币,本公司方可获支付 股息或服务费。现时进行流动帐交易而兑换人民币毋须经外汇管理局批准,惟进行资本 帐交易而兑换人民币则须经外汇管理局批准。根据现行法规,倘流动帐交易属合法及具 有适当文件,则中国公司可直接在获授权处理外汇交易的银行将有关流动帐交易的人民 币兑换为外币。迄今,外商独资企业、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均可将有关流动帐交易的 人民币兑换为外币并汇出中国境外,而毋须征求外汇管理局批准。然而,倘出现外币短 42 风险因素 缺的情况或其它原因,或日后兑换货币或汇款须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则中国政府将来可 能会限制人民币自由兑换为外币。倘实施该等限制,则将会影响本集团向外商独资企业、 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收取款项的能力。

有关中国法律制度及行政措施的不明朗因素可能会对本集团不利。

本集团业务主要受到中国法规所规管。此外,本集团与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订立 的合约安排均须遵守适用于中国外资的法规,尤其是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的法例。此外, 本公司及外商独资企业依赖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履行与本集团订立的服务及特许权协 议。几乎所有上述协议均受到中国法律规管,而因该等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法院判决及仲 裁均须在中国执行。虽然中国的法律及法规大大提高对不同形式外资的保障,但该等法 例及法规仍相对较新,而法律制度仍在发展阶段,因此多项法例、条例及规则的诠释经 常不一致,而执行该等法规及规则时涉及不明朗因素,而可能令本集团可引用的补救方 法不足。此外,监管制度仍在发展,因此监管条例的诠释或会因应个别案件及时间而有 所不同。视乎政府机关或向机关提交申请或案例的方式,本集团所获给予的法例及法规 的诠释可能逊于竞争对手。此外,在中国进行的诉讼或会受到拖延,而招致重大费用及 资源与管理层注意力的分散。

有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及其它疫症爆发的风险。

经济及商业地区爆发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或沙士)或其它流行病或疫症,会对 本集团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再度爆发沙士或其它流行病或疫症而实施旅游限制, 则会严重不利本集团在全中国推广业务及服务新客户及现有客户。倘本集团个别雇员怀 疑染上沙士,而导致部份雇员须要隔离及/或须将办公室消毒,则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将 会停顿。此外,当中国整体经济受到沙士或其它疫症的冲击时,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亦会 受到不利影响。

有关发售之风险 由于股份过往并无公开市场,故此发售股份的流通性及市价或会波动。

于发售前,股份并无公开市场。本集团向公众人士提呈发售股份的初步发售价范围 由本公司与全球协调人(代表包销商)协议,而发售价或会与股份开始买卖后的市价有重 大差异。本集团已申请批准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然而,在联交所上市并不保证股 份将会发展成交投活跃市场。即使发展成交投活跃市场,并不保证该市场于发售后仍可 维持,亦不保证股份的市价于发售后不会下跌。

43 风险因素 股份的价格及成交量或会大幅波动。本集团收入、盈利与现金流量变动及公布新投 资或新收购等因素可能使股份大幅波动。

由于发售价远高于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故此阁下所持股份的价值将会实时大幅摊薄。

根据指示发售价范围计算,预期发售价远较发售前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为高。因此, 按每股有形账面净值计算,根据发售按发售价购买发售股份的人士所持每股股份的价值 将会实时大幅摊薄。

于发售后在公开市场抛售或预期抛售大批股份或会对股份当时市价有不利影响。

假设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 则于完成发售当时, 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将为 1,680,641,260股,其中420,160,500股股份(即约25%,假设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将由根据 发售认购或购买股份的投资者持有,另外1,260,480,760股股份(即约75%,假设并无行使超 额配股权)则由现有股东持有。根据发售出售的发售股份及若干现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可即 时在香港公开市场自由转售,而其它现有股东持有的股份日后亦可根据上市规则、若干 司法权区证券法的限制及有关若干股东的禁售限制在公开市场出售。倘任何主要股东抛 售或预期抛售大批股份,则或会对股份当时的市价有不利影响。有关禁售安排的详细资 料,请参阅本售股章程「包销」一节。

本售股章程有关中国经济、互联网及电信行业的事实及统计资料未必准确。

本售股章程「概要 — 行业概览」、「行业概览」及「业务」各节有关中国经济、互联 网、电信及相关行业的事实及统计资料乃摘录自不同的政府资料来源。尽管本集团已合 理地确保所呈列的事实及统计资料自上述来源准确转载,惟本集团并无独立核实该等事 实及资料。由于数据收集方法可能未完善或无效及其它问题,故此本售股章程有关中国 经济、互联网、电信及相关行业的统计资料未必准确,亦未必与其它经济体系的统计资 料相符,不应过份倚赖。此外,无法保证该等数据按其它国家的相同基准呈列或编撰, 亦不保证其准确程度与其它国家相同。

44 风险因素 本售股章程所载的前瞻性陈述涉及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售股章程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采用「预计」、「相信」、「预期」、「估计」、「可 能」、「应当」、「应该」或「将会」等前瞻性词语。该等陈述包括有关本集团发展策略的讨 论及有关本集团未来业务、流动资金及资金来源等预期。认购股份的人士谨请注意,倚 赖前瞻性陈述涉及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而尽管本集团相信前瞻性陈述所依据的假设合理, 惟任何或所有该等假设可能证实为不准确,结果使根据该等假设而编撰的前瞻性陈述亦 不准。有关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包括上述风险因素。基于该等及其它风险因素,本售股章 程所载的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本集团可实现有关计划及目标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