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样本)
附件1: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样本)
(加盖骑缝章) 第一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二联 注: 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第三联
篇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A4纸打印,每页1个介绍信;
2.需要在下划线上空白处填写的汉字用“楷体_GB2312”四号字加粗,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小四号字;
3.式样中的字体、间距、行数等都是固定的;下划线上所填文字写不下时可缩小其字号或字符间距,不可溢到下一行。填写后的介绍信必须与式样一致; 4.“第 号”中的空白处不需要填写,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编号; 5.“同志”处的姓名要与党员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6.如是正式党员需要在“预备”二字上用“双删除线”标上,如是预备党员则需要在“正式”二字上用“双删除线”标上(将“正式”二字选黑,选择“格式”——“字体”——“效果”,点击“双删除线”前页的方框至出现“√”——点击“确定”) ;
7.“转到”处填写党员转到的具体单位; 8.“男/女”处的处理方法同6; 9.“处填写周岁;
10.“去”处的单位与7同;
11.“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处必须填写党员调出后能够联系到的; 1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不需要填写;
13.党员调离学校时必须将组织关系迁至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把组织关系迁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1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审查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录入的党员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教育党员妥善保管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式样、调出党员名单。
第一联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
二联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三
联
在基层党委。
单位名称(公章) 副书记签字:
篇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根据中组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及填写使用和印制说明》有关规定,现将新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权限
下列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哪写)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部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的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介绍信必须加盖开具单位党组织印章和骑缝章;要写清由什么单位转往什么单位,注明党费交至几月,注明有效期限。本市内转移组织关系,有效期限一般为五天左右,省内一般为十五天左右,省外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序号由年份和转出的顺序依次排列,如2009年第1个转出的,编为第20090001号。
3、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落款处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4、介绍信第二联“由XX去XX”应该填写具体党组织名称,不能简单地填写“贵处”等模糊地点。男、女和正式
党员、预备党员要标注清楚;
5、介绍信第二、三联“该同志党费已交到年月”、(有效期天数)及落款“年月日”都应该用大写数字,以防私自涂改。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并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手续。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开具介绍信,姓名、党费缴交月份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应按原介绍信的内容填写,不得随意变更。介绍信有涂改的,应加盖校对章,介绍信有涂改又未加盖校对章的,不予接转。
3、各单位党组织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应先检查是否符合规定,对介绍信填写不清、不全不能办理接转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前来办理接转手续的,应给予批评,并退回原单位重转。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的“贴回执联处”备查;转出地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5、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