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发言_2019年鞍山淘汰黄标车

全省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发言 **省公安厅? (2015年11月3日) 尊敬的建民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污染防止总量减排计划,2015年报废淘汰黄标车任务为20000辆,其中黄标车11000辆、老旧车9000辆。截止10月底,已完成报废淘汰27496辆,其中黄标车和老旧车24609辆、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4898辆。总量任务虽然完成,但省政府下达的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营运的黄标车报废淘汰任务为5512辆,在9月底前只报废淘汰了2000余辆,全国通报中,我省报废淘汰工作排名倒数第三。

一、主要工作 一是严格机动车准入管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二手车转入登记时,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坚决禁止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注册登记,通过严格把关、源头治理,及时报废淘汰了一批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二是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对即将报废的车辆进行定期梳理,逐一落实强制报废措施,凡达到报废标准的,督促办理强制报废手续,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处罚,并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 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按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标准报废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作废登机动车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加大报废淘汰力度。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将“黄标车”报废淘汰任务具体细化并下达到各地,明确本地“黄标车”底数,逐车、逐人见面,及时做好报废淘汰工作;
利用流动车管所和上门服务办理业务的方式,加大报废淘汰力度,多措并举、尽心尽力开展老旧车和黄标车报废淘汰工作。四是加强道路行驶车辆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规模化运营并且使用频次高的货运车、出租车、公交车和黄标车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放不达标车辆予以处罚,对3次被检测到不合格而未参加环保检验的、以及连续3次不能通过环保检验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合格标志。五是提出工作建议。与省环保厅就黄标车淘汰相关事宜进行磋商,从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公务车拍卖、宣传告知力和加强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今年要完成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5512辆,截止9月底,报废淘汰2000余辆,被全国通报,单项数据全国排名靠后。

二是营运黄标车多为车主“谋生工具”,报废淘汰后,享受最高补贴也无法更换新车,生活来源无依靠,不愿报废淘汰车辆 。

三是黄标车补贴力度不大,目前只有**和海东市出台了相应的淘汰补贴政策,其余地区还在探讨摸索之中,车主自觉报废淘汰黄标车 四是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不大,除**市外,各市(州)还没有限定黄标车禁行路线。使黄标车有很大地运行空间。

五是公务车辆黄标车拍卖还在继续,给黄标车报废淘汰工作增加了难度。

六是部门联动未形成,报废淘汰工作仍未改变单打独斗的局面。

3、建议 ?? 一是统一全省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和标准,除**市、海东市外,其余地区也要尽快出台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促进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

二是**市区还应增设多条黄标车禁行路线,并加大电子监控设备投入有效缓解路面执法执勤力量,逐步向全省各市(州)延伸,最大限度地压缩限行空间。

三是依据《**省2015年-2017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要求,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做法,提前报废淘汰2017年需完成任务的车辆,鼓励车主提前淘汰报废,并从政策上给予优惠。

四是严格执行**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公务车达不到国IV排放标准的,不得进行公务拍卖”的要求,对超过规定年限(5年)和达不到排放标准(国IV)的公务车辆直接进行淘汰报废,一律不再参加拍卖。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所有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作用,让驾驶人知晓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政府黄标车淘汰相关政策,让广大驾驶人自觉参与到排气污染防治和黄标车淘汰行业之中。

我们将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黄标车报废淘汰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实现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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