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浅谈社区管理的人性化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统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是

?浅谈社区管理的人性化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统一 ? ? 一、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对社区概念的研究 1、研究背景及意义 胡锦涛同志曾在“十七大”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加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曾庆红同志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等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整体合力。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 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1]这都说明社区在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进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要构建和谐社区,加强对社区的人性化管理。

同时,党中央在把握发展大势、顺应时代潮流、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为本,基本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而建设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现阶段发展的重要目标,“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者既有不同的内涵,又有共同的特征。科学发展观是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和思维方式,构建和谐社会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和具体目标。而在现代社会,构建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再加之,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社会各类群体利益的调整,新的深层次矛盾的方式进一步显露出来,观念的碰撞和更新进一步突出。近几年我国社区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由于错误的硬性管理方式,导致社区居民与管理者无法沟通与协调,进一步产生各种矛盾与冲突,因此现在的社区管理还有待提高,并应该向人性化转变,这样才能更好的构建和谐社会。同时社区管理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对于发展社区经济、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社区管理在近几年才开始逐步发展和完善,目前我国在社区管理方面均未完全实现人性化管理,并且存在着很多问题,一部分是由于人们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国在社区的人性化管理方面还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约束和管理。

2、对社区概念的诠释 宽泛的讲,所谓社区,就是区域性的社会,换言之,就是人们凭感官能感觉到的具体化了的社会,它包括地域、生态、人口、结构和社会心理五个要素。就社区建设而言,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而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改革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的辖区。而社区管理是近几年才引起人们注意的概念,社区管理是指在政府的指导下,社区职能部门、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2]。

社区的概念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范·滕尼斯首先提出来的。他在1887年出版 的《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一书中比较了社区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的异同。在腾尼斯的眼中,社区与共同体的概念是可以互换的,它是一个以血缘、地缘等自然因素为基础的,有着共同信仰和文化,亲密无间、相互信任、 守望相助的人际关系群众[3]。按腾尼斯的看法,传统的农村社区才是共同体的代表, 而新兴的城市社会并不包含在内。但是伴随着西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社区大量涌现。西方社会学在研究城市社会,尤其是在研究城市人际关系时都不约而同地引入了社区的概念,这就使得社区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不同学者对社区的概念提出了不同的观点: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芝加哥学派代表R.派克和其学生麦坎齐认为“社区是社会团体中个人及其社会制度的地理分布,每个社区都是一个社会,但每个社会并非是一个社区。”他们主要的贡献是将“区位” (position)与聚居点引入社区。即将社区放入空间结构中考察,认为社区就是人类的各种聚落。

???? 戴维斯(E.Davis)主张,“社区是最小的人群的地域单位,它包括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一地方团体包括各种主要的社会制度、社会职能和社会利益,而且成为一个完整的社会。”该定义强调了地理与社会因素在社区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 ???? 同质学说则认为社区是社会生活相同的地区,这种相同生活的特点在于强调团体生活有各种互动行为。麦克维(Robert.M.Maclver)认为:“社区为任何共同生活的地区,村镇、县市、国家都可以称为社区。无论何地,只要人民聚居在一起就发展为若干共同的特征,如礼节、传统、语言等,就成为有效的共同生活的符号或结果。” 布鲁纳(E.De.Brenner)和海伦比克(W.C.Hallenbeck)则认为“社区是人民在共同居住区域中相互含有互动的行为,并由互动行为引起地方观念,于是群策群力建立机构、改善生活环境。社区生活的动力即在于自身发现其需要而求其解决之道。” 此后,姜纳森(Christien T·Jonassen)也对此做了研究,他以及大部分社区研究者都同意社区应含有如下因素: (1)人口集团;(2)地域;(3)部分与劳动分工的互赖体系;(4)具有文化与社会活动的特质;(5)归属感;(6)自我维持与发展。

我国对社区的研究,是在20世纪30年代初,以费孝通为首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根据滕尼斯的原意,首先使用中文“社区”一词,费孝通在其《二十年来之中国社区研究》一文中说:“当初community这个词介绍来中国的时候,那时的译法是‘地方社会’而不是‘社区’。当我们翻译滕尼斯的community和society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时,感到community不是society,因此,我们感到‘地方社会’一词不恰当,那时,我还在燕京大学读书,大家谈论如何找一个确切的概念。偶然间,我想到了社区这两个字,最后经大家引用,慢慢流传开来。这就是‘社区’一词的由来。” [4]对于社区的研究,各派学者都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做了研究,虽对概念解析各不相同,但都有其共同之处。而我国对社区管理的研究处于初级阶段,对人性化管理更是才刚刚起步,许多管理者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着许多误区,认为社区管理就是硬性的传统式的错误的管理,忽略了社区居民的想法和感受,做出的决定往往使居民难以接受和无法顺利实施,更加深了居民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在社区管理过程中与居民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做决策时不够民主,太过武断,没有真正的做到以人为本。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首先要找出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根源,然后再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无论是在社区硬件建设上,还是在社区安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信息管理等软性管理上都要以人为本,为居民着想,这样,才能使社区管理更加人性化,这正是本文所要研讨的问题。

(二)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区 通过对社区概念的研究,我们知道,社区的主体是社区居民,只有社区居民之间互相和谐共处,才能更好的进行社区管理活动。同时,社区又是社会的细胞,要想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要建设和谐社区,使社区管理人性化,社会中的各个社区都和谐了,和谐社会便是顺理成章了。

1、社区是国家与社会的接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城市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但它与政府的关系是血肉相连、 鱼水难分的。政府通过居民委员会这个渠道把国家的公权力传达给居民群众,政府支持和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保障居民委员会依法实行自治,而居民委员会则协助政府把国家的政策法规落实到群众中,双方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尽管我们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国家仍然把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社会管理的主渠道,视为国家政权的基石[5]。

2、社区已形成城市基层的社会共同体。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后的现代社区,除了原有的工作对象外,单位人逐渐演变成了社会人、社区人,流动人口已开始进入社区,总量大大增加,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再加上大量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的功能从政府和单位中不断剥离出来由社区承接,这就有力地提升了社区的功能,丰富了它的内容,拓宽了它的工作面,使它从微观的层面担当起了造就大社会的重任,成了能调和凝聚方方面面关系的中心,成了功能比较齐全的“小社会”。

3、社区是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我国现在既是经济的黄金发展期,又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期[6]。社会转型必然要造成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社会阶层的变化,收入差距的悬殊会使人们滋生不满情绪,工作的紧张会增加人们的精神压力,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会给人们带来许多不适应,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会使城市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上消极的东西会给人们造成负面的影响,再加上突发的天灾人祸,这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虽然都反映在社会,但却都发生在具体的社区,所以社区处在所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风口浪尖。社区只有防范好了,提前做好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消化在基层,才能够防患于未然。

4、社区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演兵场”。居民自治是在基层实行直接民主的一种最好形式。社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对社区事务的直接管理,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居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也是社区事业兴旺发达的表现。这些年,通过社区建设工作的推进,社区已成为基层民主自治的一个坚实平台,成为居民从参与管理社区事务走向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的起点。

由此可见,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基本内容,只有构建好了和谐社区,即将社区进行人性化管理,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才会得到重要的保证。

二、我国社区管理已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社区管理已取得的成绩 ???? 我国的社区管理虽仍处于初级阶段,但还是取得了不少成绩,使我国的社区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并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1、社区建设得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社区建设的合并进一步形成 自实验区工程启动以来,社区建设工作得到所在省市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 都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议程。在组织机构方面,各市、区和多数县、街道普遍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例会、工作汇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在工作措施方面,普遍出台社区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在指导协调方面,各级领导经常深入社区,对社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 [7]。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初步营造了一个领导重视、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上下联动、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

2、社区整合基本完成,新型社区初具规模 全国各地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大胆探索,都把社区整合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积极开展整合试点工作,按照便于管理、服务、自治、共建、发展的原则,采取先改制后规范、组建经济合作社等方式,不断加大“城中村”、“城边村”的改制步伐,至今基本完成了社区整合任务[8]。整合后的新型社区的定位一般在小于街道办事处,大于原有居委会的规模上,可分为按居民居住和单位自然地域划分的“板块型社区”、以封闭型居民小区为单位的“住宅型社区”、以职工家属聚集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以不同功能特点划分的“功能型社区”。

3、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社区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新整合的社区都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等机构,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在社区党建方面,大部分社区根据“党是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建立起领导、议事、执行三个层次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对重大问题进行议事和表决,着力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支部为基础,以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由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的党建工作新格局[9]。

4、创建文明社区取得成效 各省、市按照中央部署,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六进社区”活动和强化社区治安活动等,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在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方面,全国文明社区示范点对社区建设起到了很好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在“六进社区”活动方面,各地继续抓好居民思想道德、科学普及和民主法制教育,抓好各种文明建设活动,抓好社区环境的综合整治,努力提高社区的文明程度[10]。

5、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各地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行重心下移,不断增强为社区居民服务、为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大力推行公共行政服务进社区,推出了“一门式”、“超市式”服务大厅等服务形式,以“社区服务、方便群众”为宗旨,把面向群众办理的公共事务如户籍、家政、婚姻咨询、法律、计生等服务项目集中一处办公,方便了社区单位和居民办事。

6、社区工作条件得到改善 各地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社区工作条件。与此同时,随着社区建设的推进,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既创造了就业岗位,又壮大了社区经济实力,有效的增强了社区本身的造血功能。

虽然我国在社区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和长足的进步,但是,毕竟我国的社区管理还处在初级阶段,很多方面都没能够完善,即使是在已经取得的成绩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没能真正实现人性化管理,使我国的社区管理凸显出来更多的是硬性管理。

(二)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观念陈旧,相关法制不健全。尽管我国进行了20 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已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城市化也有很大的发展。但是很多管理者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头脑中仍存在旧的思想观念,习惯沿用传统的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严重束缚了社区的发展[11]。同时,社区管理的法制不健全,特别是操作所需的法规和地方性规定不配套,使相应的执法及执法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存在死角和盲点。

2、城市社区组织行政色彩过浓,民主性较弱。在我国居委会管理人员产生过程中,实际上是由政府组织的机构来确定,即使是选举产生的,其选举过程也非严格意义上的选举,因而新视点社区管理的民主性、自治性不强[12]。社区的自治权包括民主选举社区主体组织、独立的财务权、民主监督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等。然而,由于习惯使然和法律上有漏洞,再加之目前社区本身缺乏经济自立能力,资金来源单一,过度依赖政府的财政补助,则导致社区的自治权限常常被一些政府部门所肢解、剥夺。

3、居民无法真正的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参与性不强。社区建设是一个长期培育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过程,是使社区逐渐变成城市社会基础组织细胞的过程,是以基层民主促进整个社会民主建设的过程。如果只有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工作者的努力,而没有社区成员的广泛参与,显然是不可想象的[13] 。然而,我国的社区建设过程中的社会参与是难以令人满意的。一是社区建设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使社区成员缺乏热情。不少社区工作者把居民缺乏社区参与热情的原因归结为居民缺乏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其实问题的“症结”在于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社区理念。二是社区成员特别是社区居民缺乏参与的渠道,致使我国社区居民想参与却无法参与到社区管理的过程中来。

4、资金来源不足。随着城市社区建设日益复杂化,诸多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足够的资金来支撑。资金来源不足一直是社区建设和社区运行中所面临的最大 难题。造成目前社区经费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所承担事务增多,开支加大外,资金来源单一是极为重要的原因。理论上,社区自己的资金来源可以由政府补助、社区经济效益、社会捐助、有偿的社区服务收入等几块构成。但实际上,由于我国社区建设开展的较晚,社区经济缺乏时间积累,大多不成规模,发展缓慢,不少社区甚至就没有集体经济;
由于受长期的免费福利服务思想的影响,有偿服务目前在社区还难以被居民接受;
而对社区捐助既不得名又不得利,乐于捐助者少,有收到捐助的社区更是少之又少。

三、美国、日本、英国社区管理模式与实践 ???? 在社区管理方面,许多外国的管理模式取得了一些成功,需要我国从中吸取经验和对其社区管理的方法和出发点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出一套适合我们国家的社区管理的方法,使社区管理达到真正的人性化管理。我们从国外各国中挑选出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以美国、日本、英国为例分析与研究这些国家的社区管理模式与实践。

(一)美国社区管理模式与实践 美国的社区管理都是采取民主管理、政府资助方式。在美国,社区都具有明确的地理界限,是基本的基层行政单位,而且社区内都设置了社区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是半官方组织,每个社区委员会都有50个不领工资的、由区长任命的委员,主要负责社区需求的评估和向市政申请资金并监控资金的使用,负责本社区的福利工作,处理社区居民对服务工作的意见。虽然美国的社区管理模式是社区自治型的,即“政府资金资助,社团组织唱主角”但政府对社区的管理并非是失控的、完全放任的,相反,政府牢牢掌握着对社区的宏观调控。在美国,非营利组织是社区发展的主力军,非营利组织在联邦、州和城市社区等各个层次间都建立了组织网络,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和社区发展项目。同时,社区通过发展合作组织,较好的解决了诸如居民就业、贫富分化等社区发展的难题。在社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工商企业、各类基金会、银行等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援助和贷款 [14]。政府作为社区发展的提供者之一,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而且制定优惠政策,特别是向经济不发达地区倾斜的政策,对这些社区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拉动效应。此外,由于选民的需要,美国社区十分重视社区文化,才因此促使美国的社区居民具有很强的参与积极性。

(二)日本社区管理模式与实践 当前,日本的社区管理中表现出明显的半自治特征,官方色彩与民间半自治色彩在社区管理的许多方面交织在一起,政府对社区发展的干预较为宽松,基本上采用间接手段,其主要职能是规划、指导、监督并提供经费支持。在日本社区管理中,政府与社区工作部分开,但政府仍指导、监督社区的建设工作,并且提供社区建设的资金。在政府系统中,由自治省负责社区工作,地方政府也设立社区建设委员会和自治活动课等相应机构,这些都是带有行政色彩的自治组织。日本的社区服务十分发达,内容十分广泛[15]。为了满足社区服务的需求,尤其是老弱病残者的需求,日本十分重视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日本的许多协会,例如老人会、妇人会、儿童会等,通过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来保障相应人权的权益。同时,日本社区也是以非营利组织为主,日本现有数万个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开展活动,其中最强大的是以社区为中心的互助组织。

(三)英国社区管理模式与实践 英国政府实行市场化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政府把许多社区服务方面的事务都转移给民间团体和私营机构,社区服务出现政府出资、社区办事的局面。政府举办的服务机构、政府资助的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举办的非营利性质的服务机构,以及私营的、商业性的服务机构组成了英国的整个社区组织体系。其中,社区服务的主体是社会组织与民间团体举办的非营利性社区服务机构。而英国的社区发展实践大多由这些组织提供,因此,资助这些组织也是英国政府社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图在政府和社区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建立可持续的社会福利政策。英国有一种被称为免费专业援助的传统,通过它可以实现对社区居民提供从法律援助到传媒、策划以及信息技术的专业援助。主要的免费专业援助一般由大的专业性公司,特别是伦敦和其它大城市的专业性公司提供。其形式包括完全免费的专家援助,也包括只付给少量津贴或以打折的形式提供的专业服务。

四、我国社区管理人性化改革的方法 通过多年的实践研究和对美国、日本、英国各社区中的法律制度、管理机制、资金筹措、还有居民自治及参与的分析,针对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出一些适合我国社区管理人性化改革的方法,使我国的社区管理从以前的硬性管理向人性化的管理方法转变。

(一)加快社区立法,规范社区管理机制 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限,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当前,我国还没有对于城市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方面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是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地位和职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还有就是《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对街道办事处的地位和职责作了规定[16]。但是,应该看到,在现实中,这些法律法规往往很难得到执行,或者只是以变通的形式加以执行,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当初立法创制的本意,而且损害了法律本身的权威。社区建设在法律上和现实中的这种错位并非偶然,原有的计划经济要求政治上的超强控制,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也就成为不可能。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组织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就目前来看,国家应根据新的形势加强立法工作,逐步制定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并增强其可操作性,使社区建设有法可依。

(二)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立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行使综合管理权力的地位。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地域范围。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社区范围是指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并考虑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做适当调整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17]。我们必须转变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主体的认识,将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综合管理权赋予民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样,可以减淡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增强其民主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社区居民自治,提高居民参与性。

日本社区虽是半自治型,但其有些方法我们可以进行参考,研究出适合我国社区管理的方法。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就是要根据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需要,培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社区为活动区域的公益性、事务性、中介性社区组织和职业性公司,依靠它们进行社区内的管理和服务活动。政府行政组织则主要进行宏观协调与监督[18]。具体地说就是要进行组织角色的确定,原来政府的派出机构如街道办事处应从“家长”这种管理角色中退出,把一些社会性管理与服务职能交给相应的社区组织来完成,转变政府职能,变全能管理为权能管理,放权给社区组织;
这样可以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使社区居民真正的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居民的参与性也会同时得到提高。

(四)建立长期有效的资金来源体系 社区资金短缺问题导致社区中各项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所以说,社区组织应该建立长期有效的资金来源体系,政府也应该积极为社区资金筹措做好工作。通过美国和英国社区资金管理得到的启示,认为我国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拨款力度,确保社区建设的主体资金到位;
同时,发展社区产业,增强社区经济实力;
引导社区建立社区发展资金,凡社区内的单位和组织都有责任和义务为社区作贡献,按相应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社区建设费用;
建立社区基金项目,确保社区资金来源。

总之,和谐社区建设既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
既是科学发展的基础,也是科学发展的目标。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区建设二者是良性互动、相辅相成的。没有和谐社区的支撑,发展就不可能科学,也不可能持久;
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没有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谐社区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如今,社区管理的实践在全国正在迅猛推进,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应以和谐发展的眼光,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完善社区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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