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房管理规定 [电话机房管理规定]

电话机房管理规定 通信交换机是厅机关的重要办公设备,电话机房是保障厅机关正常工作运转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电话通信线路、互联网络和光纤网络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机房的作用,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未经厅领导同意,厅机关各处(室、局)及任何单位的各类通信信息系统、电话(互联网)线路不允许擅自接入机房设备中。

二、未经厅领导同意,严禁私自修改电话、互联网等设备的任何程序。

三、严格执行电话机房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未经厅办公室允许,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电话机房。经厅办公室同意,省、市有关单位的通信、线路维护人员可以进入电话机房。进入人员需认真填写《进出机房人员登记薄》,以备查验。

四、严格电话机房钥匙管理。未经厅办公室同意,厅机关任何人员(含省、市有关通信服务单位)不准配制机房钥匙。

五、定期检查各类交换机运行情况,定期检查通信(网络)线路运行状况,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保障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行。进入?机房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进入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六、机房重地,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电话机房。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在机房内,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机房内物品,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
不准在机房吃零食、抽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离开机房时,应关好门窗。

八、机房如出现意外和其他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厅办公室。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

九、本规定从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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